【第63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十三) ── 在軍人監獄

口述整理/李娜(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    訂/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我在監牢裡的「特殊待遇」

新店安坑軍人監獄,現已改為新店戒治所。(網路圖片)

新店軍人監獄用來關政治犯的地方有仁監和智監。仁監的看守長似乎是有虐待狂。他點名,「754!」「有!」「聲音太小,出來。」;「755!」「有!」「聲音太大了,出來」。他把兩個人用腳鏈連起來,左腳連左腳,讓他們無法走路。大家看著,都很氣。 Continue reading

【第61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十二)

在綠島

口述整理/李娜(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    訂/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一、勞役

02

相比3G網路,4G下載最快速度是3G的30倍,隨時隨地的高速網路體驗將成為可能。(圖片∕新華網)

綠島監獄取名「新生訓導處」,意思是「訓導」我們,讓我們獲得「新生」。其手段,除了政治學習,就是勞役。例如是在海邊挖石頭,這是為了修監獄的圍牆。我心想,自己做圍牆關自己,沒道理,我就偷懶。在綠島,我用到了在關東軍老兵那裡學會的無賴求生法,能不做就不做。比如上山砍茅桿,因為綠島風大,無法種菜,砍茅桿來做防風籬笆,好種菜。隊長規定,每人每次要砍50根2米以上的茅桿,完成這個工作量,驗收時賞一根香煙。 Continue reading

【第59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十一)

五O年代:從被捕到判刑(續)

口述整理/李娜(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    訂/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綠島02編案:2013年4月本報連載的陳明忠先生回憶錄,談到他在1950年被捕的經過,以及他在軍法處第20房見到張伯哲、鍾皓東、馮錦輝的情形。其後因有讀者急著想要瞭解陳先生1960年出獄後的事,因此中間就跳過,暫時沒有整理。現在再回到陳先生1950年在軍法處牢房的事情。 Continue reading

【第55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十)

第二次十年牢獄

口述整理/李娜 (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 訂/呂正惠 (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押房中的心情

在景美看守所的押房裡,有一名中醫與我同房,他在報上看到大陸試爆原子彈成功,一次和病人聊天就談起,結果被密告了。審判時他向法官抗議,說自己是在報紙上讀到這個消息的,法官說:報紙是給你看得,不是讓你講的。他以「為匪宣傳」判刑七年。 Continue reading

【第54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九)

死裡逃生      
 

口述整理/李娜(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    訂/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提著頭顱的革命者》,吳耀忠畫,1984年。
這是吳耀忠原本要為陳映真小說集「山路」而畫的
一幅的畫作,但最後沒有採用。這幅畫作畫出了
許多政治受難人的心境與氣度。

陳金火與書報案

 因為顏明聖的錄音帶我被抓到把柄了,不得不講出陳金火。我說,錄音帶是他給我的,陳金火就被抓進來了。

陳金火比我大五六歲,也是1950年坐牢的政治犯,他是全省學生委員會台南分部這個案子被抓的,判了10年。出獄後,他在高雄一家藥品公司做藥品推銷員。我出獄時家裡已經搬到岡山,他有次推銷藥品,在岡山碰到我,我們才開始聯繫。有個坐過牢的四川人袁乃匡,他的老闆也是坐牢的人,我請袁乃匡去陳金火那裡拿演講的錄音帶,還有選舉的宣傳單。我讓袁乃匡坐飛機去,坐火車回,因為坐飛機會檢查。

從陳金火家裡,他們又搜出一些「禁書」,他是透過三省堂買的。三省堂是當時台灣最大的日文書店,保密局需要的日文書都從這裡進口,包括日本左派的書,寫文革的書。李霈林開三省堂,進日文書來賣,他幫保密局買日文書時,就多買幾本,偷偷賣給陳金火,其實他也有意要散播。李霈林日據時代就因為反日坐過牢,二二八事件時,台北的群眾到廣播電台廣播,就是李霈林他們衝進去幹的。他哥哥參加了地下黨,聽說是他們那一群人裡面的理論家,後來「自新」了,再後來就當了和尚──因為背叛了自己的理想,乾脆去做和尚。陳金火供出從三省堂買書,李霈林也就被捕了。

陳金火賣藥,認識好多醫生,高雄醫學院的教授他都認識。他把書給這些人看,他們也喜歡看。他知道我被捕後,已經把大部分書分散掉了。但一刑求吃不消,就招出很多看過書的人,他一口氣講五、六十個人,除了高醫的醫生,還有很多教授、名人,甚至把內政部長林金生(林懷民的爸爸)都講出來了,這下就不好抓了。後來陳金火跟我說,事情弄大了才比較有救。
 

陳金火還承認,陳明忠說過,選舉時候人們會激動起來,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把事情搞大,消息傳出去,大陸就知道了。他還承認有個組織,準備暴動,這就牽扯了幾個人,都是五〇年代做過牢的政治犯。他的房子也是登記在太太名下,問他買房子的錢哪裡來的?他說,陳明忠給的。陳明忠的錢哪裡來的?他說,大陸來的。他因為刑求太痛苦,就隨便講了。所以我們就成了叛亂團體,就這樣被起訴了。
 

國民黨本來想利用這個機會再抓人。其實坐牢出來,再犯叛亂罪的人很少,因此安全局的意見就開始有了分歧,一邊是要擴大,一邊是反對擴大。有個叫曾永賢的,日本大學畢業,參加地下黨,是重建的省工委組織裡的一個領導,被捕後投降,被國民黨安排做大陸研究,後來在政治大學的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做教授。聽說他就主張不能擴大。後來曾永賢很受李登輝重用,有一次演講的時候,他提到這個案子沒有擴大,他是有功勞的。
 

查了五、六十個人,查了一個多月,時間拖下來,這個時候外國的人權組織也鬧起來了。我的案子本來要速戰速決的,就這樣一拖,好幾個因素加起來,本來要判我槍斃的,現在也不好判了。真沒想到,我犯了這個錯(顏明聖的錄音帶沒交待好,供出陳金火),反而撿了一條命。

各方營救與最後判決
 

身上刑求的痕跡大多消失後,我被移送到景美軍法處看守所。10月29日,我被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罪名起訴。
 

依當時法律規定,被告收到起訴書後,法官才能開「調查庭」,讓被告對起訴內容反駁或說明。因此收到起訴書後,被告理應可以把起訴書寄回家,家屬不僅可申請會面,也可委託律師於後續「辯論庭」中為被告辯護,家屬並可以旁聽或提出反證。但我受的卻是完全不同的「待遇」。
 

首先,我還沒收到起訴書時,法院已開「調查庭」,所以我對當場提出的莫須有的指控無法有周延的反駁;開庭後回到押房,我才收到起訴書,以及一份一星期後開庭辯論的通知書——擺明讓我來不及請律師,他們準備進行「秘密審判」,我和太太的通信也被阻斷了。我成了戒嚴時期被秘密審判的最後一人。
 

在此期間,因為一直不能會面,太太預感到事態嚴重,只好自己去請教律師。沒想到不久後,我太太就被警總無端扣押,警總還把我家裡的戶籍謄本、戶口名簿以及身份證等能夠證明夫妻關係的所有證件卑鄙地「偷走」,這樣,我的弟、妹也無法代替我太太請律師了。開過辯論庭後,當局覺得請律師也無法為我辯護了,才把太太釋放。她回家後立即把我遭到秘密審判的情況,告知她在美國的妹妹與親友,由此一連串的救援行動開始了——美國副總統韓福瑞寫信給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要求立即釋放我;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要求政府提出我的叛亂證據,政府提不出證據,該組織認定我為「良心犯」;美、日的人權運動者及台、港留美學生與華僑,除了以演講、說明會、遊行等方式聲援外,還募捐集資1萬6千美金,在美國《紐約時報》首頁上刊登全頁抗議廣告,呼籲「反對政治迫害,立即釋放陳明忠」,其中有數位諾貝爾獎得主也參與了救援行動。
 

我比較瞭解日本的情況。日本很多有名的社會黨人士出面,還有很多搞勞動運動的人幫忙,因為有了他們的名望才能起作用。美國那邊我就搞不清楚,我只知道保釣留美的人很多都參與了這件事。後來他們給我看了一些資料,最關鍵的是《紐約時報》第一版的廣告,花了1萬6千塊美金。本來台灣是要判死刑的,大約知道要登這個廣告的消息後,連夜修改判決書(廣告是美國東區時間11月27日,宣判是台灣時間11月27日,按照時差是宣判在前,廣告在後。有可能是得知有這份廣告,連夜修改判決。)後來我還聽說,法院的打字員小姐,連夜打了一個晚上,打到手酸、發炎,第二天去醫務室打針。
 

黃妮娜的案子,不能公開,秘密處理,判她感訓三年。我另起一案,成了案頭。
 

陳明忠案,是「意圖叛亂並著手實施」。我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五年,並沒收財產。陳金火也十五年。看書的人呢,以前都會判感訓,現在因為牽涉的人太多,又很多是官員、醫生,還包括內政部長林金生,以及他的弟弟(高雄醫學院的教授),就不好這麼判了,何況還有外國干渉;所以最後是,單純看反動書的,就寫悔過書;自己看又給別人看,就是「為匪宣傳」了,就要判刑。蔡意誠(日據時代抗日領袖蔡惠如的孫子,他五〇年代做過牢。這次被捕時已經是一個小企業的老闆)和王乃信被判十年;還有兩個給人看書的,也叫為匪宣傳,判了七年。
 

陳金火在牢裡就精神崩潰了,他在蔣經國死後才減刑出獄,出獄不久就死了。三省堂老闆李霈林被判了八年——因為連續八年「為匪宣傳」,三省堂就完了。我出來後才認識他,跟他說我們是同案,其實案子發生時我們並不認識。我的書是從一個小書店老闆那裡來的。我花了兩年的時間說服那個小老闆贊同統一,幫我買書。
 

我被審訊時,凡是被查到的日本的書,都供說是劉進慶讓別人交給我的。我以為他在日本,反正不會回來了,所以都推給他。判決書就寫了:我受共匪在日本的統戰幹部劉進慶指使,回台密謀叛亂,書都是他托人帶給我的。劉進慶在日本看了判決書,覺得我根本就受到冤枉,完全沒這個事,決定回台灣替我澄清。他真是天真,不知道台灣判罪是怎麼回事。他回來台灣後,一下飛機就被警備總部直接帶去問,他把事實講出來,說我在日本講見過他,討論對大陸的看法,但沒有給我書。他是日本籍,又是大學教授,警總不能隨便逮捕他。警總聽了他的話,都說,我們被陳明忠騙了。
 

我和太太秘密通信時,知道劉進慶回來了,心想糟糕了。按照以前的情況,我會被調回去,重新審問、槍斃。那時我在綠島,一想到可能被調回去重審,只要想到那些刑求還要再來一次,就沒法睡著,只好吃鎮靜劑。那時候林書揚還關在綠島,就一直笑我。後來竟然沒有重新調回去審問,可能是因為我的案子已經鬧得夠大了,考慮到國際影響,也就不了了之了。
劉進慶最後一次回來台灣時,跟我發牢騷,說日本那邊的朋友不讓他回來,回來會害了陳明忠,一直罵他。我就安慰他。我說,我坐的牢實在是應該你要坐的;我們在日本聊天,是你建議策反黃順興的,後來是我幫你執行,所以按照道理,是該你去坐牢啊。他聽了很高興,當晚跑去台大找一個教授喝酒。劉進慶教授一直心向祖國,人品好,沒想到死得那麼早,真是遺憾。我常常想念他。
 

判決當晚,蔣經國在電視上發表講話,說「陳明忠意圖從東南亞偷運武器發動暴動……」政治犯的判決一般都登在報紙上,蔣經國(當時任行政院長)親自在電視上發表是特例(從來沒有行政院長在電視上為判亂犯發表講話的例子,為何如此,包括我在內,都覺得很奇怪。)
 

未判決前,軍法處的一個組長對我說,他可以幫我越獄,但條件是帶他走。我當然不會上這個當。我已經判決了,警總仍不甘心。押房裡新來了一個三十多歲的年輕人,自稱是台南人,經營電器行,他的閩南話甚至比我還流利,起初我沒有絲毫懷疑。但過幾天閒談時,我發現他對電氣完全外行,責問他,他最後承認自己其實是湖南人,是警總松山區的負責人,奉命來查探我是否還有隱情未供出來。
 

當時在軍法處看守所,所有被判過刑的人都調到洗衣場工作。當「外役」總比拘禁在押房自由些,我像其他人一樣提出申請,但幾次都遭拒絕,理由是「奉命不准」。這些讓我懷疑,雖然逃過死刑,當局是否還會有什麼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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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八)

刑求逼供
 

口述整理/李娜(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    訂/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台灣政壇老兵郭雨新〉在香港的《七十年代》雜誌刊出,
把國民黨作票的很多細節都寫了出來,引起一陣轟動。

編按: 《兩岸犇報》52期(七月)〈傳記版〉內文標題應為「無悔─陳明忠回憶錄(七):第二次被捕」,誤植為「陳明忠回憶錄(八)」,特此更正致歉,並請讀者留意。
第一階段的逼供

「人進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來。」這是警總副司令交待的。當然,他們要的是他們想要的口供,這種口供我不會給,所以接下來的就是一連串的刑求,「生不如死」。
第一階段六天五夜。他們四個小時換一組人,不斷的疲勞式審問,他們換人,我卻不能休息,連續審問了六天五夜。他們要我承認這個,承認那個,我什麼都否認。他們罵,「黃妮娜都講了些什麼什麼,你還不承認!」他們不斷的罵,這樣我就知道黃麗娜到底講了些什麼。問案的人越急,就越露出了他們的底牌。這樣一輪審問下來,我差不多就瞭解了他們掌握了什麼。我已經有過一次被審和坐牢的經驗,知道如何對付他們。
 
這種疲勞轟炸式的審問,電燈一直照著眼睛,不給睡覺,普通人三天三夜就完蛋了。我體質好,能忍耐,問案的人還問我:你練了什麼武功?還有一點很重要,你的回答不能前後矛盾,只要被抓到,他們就死扣住不放,所以腦筋要非常清楚。我那時四十七歲,身體還可以,撐得住。
 

他們還鬧了一個笑話。我五O年代第一次入獄時,並沒有承認加入共產黨。我只承認加入「社會革命黨」,事實上這是我被刑求時胡亂揑造的,根本沒這個黨。保安司令部怎查都查不到這個黨,最後胡里糊塗的定罪,歸入叛亂雜案,說我參加的「台灣民主聯軍」(即二七部隊)就是叛亂組織。這是二二八事件的事,國民黨已經表示既往不究,怎麼能說是叛亂組織!所以問案人員一查我的資料,也覺得莫名其妙,還問我1950年為什麼被抓。我說你們抓的啊。他們說,不是我們,那是保安部抓的。這是睜眼說瞎話!保安司令部根本就是警備總部的前身,怎麼會沒關係。
 

他們問案的一個重點,是香港的《七十年代》雜誌上當年刊出的一篇文章,〈台灣政壇老兵郭雨新〉,署名戴乃民。六十八歲的郭雨新競選立委,竟然落選了。這篇文章把國民黨作票的很多細節都寫了出來,包括許多村子開票時國民黨怎麼破壞,怎麼弄出廢票,最後廢票竟然有八萬張!天下哪有這種事!這就是台灣「民主政治的真相」。這篇文章後面還有一篇,是講顏明聖的,在同一次選舉中顏明聖在高雄地區競選立法委員,選舉結束後他被抓了,判了十二年。這兩篇文章,尤其是講郭雨新的那一篇在《七十年代》上發表後非常轟動,影響很大,因為他有憑有據的戳穿了國民黨的民主假相。這一期雜誌回流台灣後,黨外的士氣跟著高漲起來。國民黨很緊張,很生氣,警總懷疑文章是陳映真寫的,拿這個問我。
 

我說我不認識陳映真。我被捕前已經把電話簿撕成一片一片,用抽水馬桶沖掉,但我留下一本舊的,裡面沒有陳映真的名字,所以我可以說我根本不認識陳映真。後來「美麗島事件」中王拓被捕,刑求他時也問這個事情。王拓根本不知道啊。這件事只有我和陳映真知道。資料是蘇慶黎從當時是郭雨新秘書的陳菊那兒拿到的,我讓陳映真寫出來,交給朋友帶到香港,由《七十年代》刊登。這應該是陳映真第一篇報告文學,比〈當紅星在七古林沉沒〉早。這件事到現在都沒有公開出來。陳映真在這篇文章中故意改變了文章的風格,不過警總還是懷疑到他。
 

後來我聽說,在我被捕後的當天早上,陳映真聽到消息了。他穿著睡衣在街上亂走,半個小時後才冷靜下來。因為除了文章之外,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那時候,《台灣政論》開始排斥左派,不刊登我們的文章(不過,他們出到第五期後也被停刊了),我們就想自己來辦雜誌。那時蘇慶黎的前夫,一個精神科醫師,他辦了一個《夏潮》雜誌,出了三期,不想辦了,我們決定把它買下來。當時還是戒嚴時代,申請辦雜誌很困難,買別人的雜誌比較快。陳映真和蘇慶黎找我商量,人和文章都聚起來了,但沒有錢,需要六十萬準備金。我說好,我來想辦法。我沒錢,但朋友有,我就找出獄的老同學籌錢。7月3日晚上十一點左右,我把第一筆錢交給陳映真,7月4日我就被捕了。夏潮的人很緊張,陳映真都準備著被捕了。關鍵是我的舊電話簿裡沒有陳映真,我不承認認識陳映真,我挺住了,他們沒法查下去,這樣,陳映真和蘇慶黎都沒有被牽進來。
 

有一天來了一個人,對我說:第三組的人不是你的對手,我可不一樣。(後來電視上說,保安處第三組張偉英,「用科學的方法破了陳明忠案」,成了國軍英雄,簡直胡說八道。)他說,你那本電話簿是舊的,應該還有本新的。我說沒有新的,就只有這一本。他說,你有一個朋友叫陳玉璽,你有他的地址,但卻是舊的,你應該還有一本新電話簿,記了他的新地址。我回答說:他以前住在三重,後來搬到民生社區,我知道,但你們經常跟蹤他,他覺得麻煩,所以新的電話、位址都沒有給我,有事情他會來找我,他不要我找他。我的回答合情合理,他無可奈何。
 

我一邊應付他,一邊想,這個人到底是誰啊?確實厲害。我突然想到一個人,平常大家提到警備總部的這個人,都說他是專門負責對付高級知識份子的,常請他們「喝咖啡」,我想可能是他。他對付不了我,要走了,我就問:你是不是陳盡忠先生?他吃了一驚,連說「不是不是」,就趕緊跑掉了。
 

當天晚上,他帶了三瓶酒和菜來押房,說:沒錯,我就是陳盡忠啦,你怎麼知道我?我說:你大名鼎鼎啊!他跟我喝酒,想要把我灌醉,想讓我酒後吐真話。我被捕前在東大做副廠長兼技術部主任(東大食品公司,生產「乖乖」食品,相當有名的大公司。現在的「旺旺」,那時是很小的小朋友),常常應酬。老闆糖尿病,不能喝酒,我就替他喝,我酒量好,台灣人叫「酒桶」那種。日本人喜歡去酒家,所以台北那些大酒家,我差不多都帶去過。三瓶酒喝完了,我一點問題沒有。他想灌我,哪有那麼簡單。
 

我和黨外來往,警總的人也找不到任何證據。我和黃順興、康寧祥等人來往,知道他們出門時,警總的人會跟蹤,所以約好了餐廳,我都是提前一個小時在裡面等,聚完餐後,他們都走了很久,我才離開,所以警總的人根本找不到我跟他們來往的任何痕跡。
 

以上所說的這些,他們抓不到證據,問不出口供,就想盡辦法刑求,那真是痛若無比啊!
 

三輪刑求

第二階段,五天五夜的刑求。他們一邊問,一邊刑求,不讓睡覺,給吃東西。但我吃不下,開水喝得比較多。也給香煙。醫官在旁邊,看看差不多就量血壓,不行就告訴刑求的人休息一下。我就能睡一會。
 
八個人刑求我一個,有時候幾種刑一起來。有的按手,用小棒夾手指、腳趾後加力,兩個人用長棍子在兩條腿上加力,有的通電,再一個人拿著汽油,等電通了,嘴巴張開了,就倒汽油下去……
 

坐老虎凳,弄得我整條腿都完蛋了。磚頭再壓下去,眼前會發黑昏倒,兩三個星期不能走路,也不能爬。上廁所,只好用背靠地走路,用手向後劃,關節痛得不得了。現在我的膝蓋這樣差,就是當年坐老虎凳的結果。
 

運來兩塊大冰塊,讓我光著身子躺在上邊,旁邊吹著電風扇,這麼審問。刑求的人說,一個冰塊80元,兩個花了160元。「你看我們對你多好。」皮膚、肌肉冰一段時間就會麻痹失去知覺,倒不覺得痛苦了,但同時夾手指,把牙籤插入指甲和指甲肉中間時,痛得小便都失禁。這樣冰了九個小時,按理會凍傷,但因為夾手指太痛,身體一直亂動,反而沒有凍傷。
 

灌辣椒水,辣椒水通過喉嚨後,也就不怎麼覺得嗆了,只是會流眼淚。但灌汽油就太難受了,我儘量吐出來,但還是會吞下一部分,兩三個月內都還會感覺到體內的汽油惡臭味。而且很奇怪,會放屁,白天能控制,晚上睡覺的時候,砰一聲,自己也被嚇醒;同房有人跳起來,說,什麼聲音啊?
 

把電線綁在腳趾上,然後通電。鋼絲捆成一捆,打背和腿,太痛了,比棍子不知道痛多少倍。打過後一個禮拜,身體都不能動,動一下,全身都會痛。醫官想要擦藥,因為面積太大了,沒辦法擦。背上、腿全都黑了。
 

我的脊椎給打到錯位,所以後來神經會麻木,走路跨台階時會摔倒,拿杯子會掉下來。或者拿東西以為拿到了,其實沒拿到,神經指揮和肌肉活動之間有落差。我早就知道會麻木,只是現在越來越嚴重了。  
 

按照第一次坐牢的經驗,我知道有些罪狀只要一承認就免不了一死。當然不承認也還是99%會死,但還有1%的機會可以活。因此無論如何都得挺下去,更何況挺不下去就會牽連很多人。
 

在最痛苦的時候,我也想:算了,太痛苦了,想要我承認什麼就承認什麼吧。剛好這個時候,碰到刑求的一個空檔,前一批問案的人要輪換,他們先走了,而後一批人還沒來,我一下就睡著了。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和一個劍道高手對決,他如果一劍劈下來,我根本躲不及,我忽然就想通了,我不躲,就直接朝他身上刺下去,同歸於盡不就好了。我想到一首日本和歌(短歌),「身を捨ててこそ浮ぶ瀨もあれ」,翻譯成中文,大約就是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意思。痛到極致也就是死了,最多就是死,很簡單,但是很重要,我終於想開了。
 

我終於體認到,被刑求的時候,精神力的支持是最重要的。只要精神沒有崩潰,肉體上的痛苦是可以忍受得住的。而且,只要認為「我不過是生錯了時代才會遭遇到這樣的痛苦,但我並沒有走錯路。」精神就不會崩潰了。做了這個夢以後,我的精神堅定了,以後的刑求,痛還是痛,但不會動搖了。這樣又經歷了第三階段五天五夜,第四階段五天五夜的另兩輪刑求。肉體上儘管痛苦不堪,但因為精神得到「解脫」,反而忍受得了。有時候刑求結束,我還唱歌,他們還以為我瘋掉了。
 

刑求的最後一晚,從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心臟超過負荷,每分鐘的跳動超過兩百次,跳跳跳,我連話都講不出來。恍惚中好像知道,醫生把一個人叫出去,跟他講,不能再用刑了,他會死掉。醫生是個四十多歲的外省人,大刑求的時候就會來,比如老虎凳,夾手指的時候。隔一天再來查,醫官說,心跳沒好,還是不行(不能刑求)。他叫我不能動,我躺著稍微活動一下胳膊,他再來看心跳,就說:你怎麼又動了!
 

有一次在刑求的時候,我說,我認識一個國際特赦組織的人。他們問我是誰,我說了名字,是日本大阪大學經濟系主任「川久保公夫」教授,是國際特赦組織日本分會的副理事長。1976年6月來過台灣,也見過我。他們一查,這個人果然來過台灣。我猜測,如果把我刑求致死,國際特赦組織追究起來有點麻煩,他們就停止了刑求。那個中將說的「就算人進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來」,我終於沒進棺材。後來那個中將還來看我一次,他走進來,後面跟著一個校官(就是所謂「用科學的方法破了陳明忠案」而後來成為國軍英雄的張偉英上校),幫他拿著茶杯,蠻威風的,我看著他,我什麼話都沒講。
 

這樣刑求整整三個月,後來我的照片被貼在國父紀念館那邊展覽,大概是破獲匪諜案之類的展覽,那照片,聽說看起來真像土匪一樣,三個月都沒有洗臉刮鬍子洗澡。這是我出獄以後看過展覽的朋友告訴我的。(有人告訴我,陳映真和他太太也去看了這個展覽,陳映真突然走到一個角落去,陳太太跑過去,一看,陳映真正在擦眼淚。陳太太說,你怎麼搞的,陳映真回答,那邊有陳桑的照片。)
 

問案的人事後對我說:「我們刑求分四個階段。一般在第一階段,大部分的人都會承認罪狀。到了第二階段,剩下的那些不肯承認的人,連叫他承認說「偷古井」(台語諺語),他也會承認。所以第三、第四階段的刑求,我們從來沒有機會用過,你是警總有史以來頭一個通過四個階段刑求還不肯認罪的人,你練過什麼武功?」
 

刑求者的無知和我的錯誤

在刑求的過程之中,發生兩件小事,可以看出這些刑求者的無知。有一次,他們把很多煙拆散,把一大堆煙絲攪在一碗水中,要我喝下去。我跟他們說,你們是不是要我死,喝下去是會死人的,他們才不敢逼我喝。還有一次更荒唐,他們說準備了一澡盆的水銀,要我躺進去。我說,水銀的比重很高,人躺下去會浮起來,你們連這個都不知道。我嘲笑他們,他們很生氣,但無可奈何。
 
我覺得這些人就只知道用刑,完全不會動腦筋,如果他們都像陳盡忠那麼仔細,也許就會抓到我講話的前後矛盾之處。不過,我到底還是犯了一次錯,讓他們抓到把柄,但沒想到這一次錯誤反而救了我一命。
 

警總逼不出我和共產黨及黨外「勾結」的口供,他們沒有其他的線索,只能從我家裡搜出來的「禁書」和錄音帶下手。最後定案時,也只有這些東西成了「證據」。
有一本日本書,他們問哪裡來的?我說,一個從日本來的人給的,叫戶部某某,給我的。住在什麼地方?我說國賓飯店。他們去查,沒有這個人住宿的紀錄,回來質問我,我就說,他跟我說他叫某某,我又不能問他說的是不是真名啊。
 

還有一本書,美國幾個有名的華裔學者去大陸訪問,寫出感想,香港《七十年代》雜誌出版社出版的,台中郭明哲、蔡伯耀兩個坐過牢的朋友影印了上百本後,給好多人看。看書的人被警總查到,調去問,都說書是我給他們看的。審訊時就問我,書從哪裡印的,我說在師大門口哪個地方印的,四塊錢一張。當他們要帶我去找那家影印店時,我就說是我亂講的,你們刑求,我只好亂說。他們又問,那書到底哪裡來的?我就說,師大一個叫Goodman的留學生幫我去印的。一查,師大確有這個人,但回美國去了。其實我也知道他已經回去了,才說是他。他是師大的留學生,我住和平東路,公車上常常遇到,開始談話,後來我去過他住的地方,發現他關心中南美的問題,知道他是左派,我曾經拜託他在香港買《七十年代》。我這樣烏龍過去,他們終究查不出來。他們說,怎麼你講來講去都是外國人?他們對我無可奈何。(出獄後,蔡伯耀的太太和孩子來我家,謝謝我沒有講出他爸爸。)
 

從我家裡還搜出來一卷錄音帶,是顏明聖在高雄的演講。他們問:你怎麼會有這個?你跟黨外有什麼關係?我如果說「撿到的」就好了。我自作聰明,編了一套話:我媽媽病了,從台北回岡山看她,媽媽好了,我坐火車回台北,到高雄轉車,因晚上才有臥鋪(台北到高雄,那時要八個小時),還有時間,我就到火車站前面的廣場聽演講,順手就錄起來了。沒想到過不了幾天,他們從高雄找來兩三箱資料,裡面有這個演講的錄音帶。他們問我,錄音帶是不是一樣?我說一樣。他們就說,你說是在火車站前錄的,明明是在什麼什麼廟前講的!這下子被抓到了,整個審訊過程,我就犯了這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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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七)

第二次被捕
 

口述整理/李娜(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    訂/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陳逸松投奔大陸
 

1974年,公司(東大製藥廠「乖乖」部門)派我去日本買機器。以前都是老闆自己去買,但他不懂機器,總被日本人騙,買回來的都不能用,還要加以改造,所以這一次讓我去買。因為我有政治犯記錄,不准出境,公司給警備總部管出入境的人塞了5萬塊紅包,我才可以出境。

到了日本,因為是買機器,日本公司對我也招待得很好。一般出差到日本,每天給20元美金的費用,但我們公司卻給我一天50元美金。我住到新橋旅館後,董事長恰好在東京,他把我的旅館費用也都付了,50元美金我可以隨自己的意思花用,我拿這個錢搞自己的活動。
 

當時台灣不承認有政治犯,我帶了警備總部景美軍法處看守所的臺灣政治犯的名單,準備交給了日本特赦組織的代表,女作家川田泰代。我和川田約在明治神社見面,說好她穿紅衣服。我坐計程車去神社,路上看著計程車上的跳錶,錶每跳一下,我的心也跟著跳,這麼貴啊!當時是一元台幣兌七元日幣。
 

通過國際特赦組織,我還見到了著名經濟學者劉進慶。劉進慶告訴我策反陳逸松的經過。那時日本一些左翼親中國的人士,說服陳逸松轉向大陸,陳就托劉進慶跟大陸通氣。陳逸松年輕時曾經是左派,是參加過「赤色救援會」的律師。1970年代的一系列事件,特別是尼克森訪問大陸,中國大陸進入「聯合國安理會」以及中日建交,對臺灣刺激很大。像他這種日據時代的老一輩,對形勢的變化非常敏感,他們看過太平洋戰爭,看過中美對抗,認為中國正在強大起來,因此想要向左轉。這種左,是反對帝國主義的左,日據時代的老一輩是有這種心情的。
 

據說,陳逸松去大陸前偷偷的對余登發講,我們應該向左轉了。陳逸松有一陣子偏向台獨,雖然他現在想去大陸,大陸卻不讓他去。陳逸松寫了一個聲明,托劉進慶帶過去:宣告從此放棄台獨立場,為社會主義祖國獻身。另外還寫了一個報告,說明臺灣黨外的狀況如何,並指出有哪些人是統派(如黃順興、許乃昌、彭德等等)。陳逸松把聲明和報告交給劉進慶,託劉進慶轉給大陸。後來大陸就同意陳逸松過去,這件事在台灣非常轟動。
 

當時的內政部長林金生,是國民黨重用的臺灣人。國民黨曾經派他去日本,讓他策反台獨派的邱永漢。邱永漢二二八後逃到日本,寫小說,在日本有名氣。他搞台獨的資金一部分來自林獻堂。在日本的第一代台獨派,很多是皇民化的臺灣人,例如廖文毅。在美國佔領日本期間,他們靠走私糖和香蕉作為台獨經費,美國故意不管。後來美國結束佔領,不能再走私了,日本的台獨派沒有經費來源,開始沒落,廖文毅才回臺灣投降。王育德是第二代台獨的代表,由於是地主身份,對臺灣土地改革的怨恨,才變成台獨。邱永漢和王育德是東京帝大同學,但邱永漢寫了部小說,把王育德的情況和一些台獨內部問題都寫出來了,兩人就反目,幹起來了。後來邱永漢也回臺灣了,林金生算是立了功(非常有趣的是,1970年代一些出獄的老同學向「三省堂書局」買一些日本左翼的書到處散發。向該書店買書的人中,就有林金生)。
 

陳逸松本來也是國民黨派去日本策反台獨派的,結果利用這個機會跑到大陸去了。
 

策反黃順興
 

我和劉進慶就這麼談了兩三天,很愉快,我們思想見解都很一致。他突然衝口而出,說,嘿!現在來策反黃順興吧。這樣,我就踏入了第二次被捕的鬼門關。
 

黃順興曾經當過台東縣長,是黨外第一個當選的縣長。最不可想像的是,他居然能在國民黨完全掌控鐵票的原住民地區選上縣長,在當時真夠轟動。他在台東的民間基礎打得很好。他沒有連任成功,被國民黨刻意破壞掉。選舉期間,他只有一部可以活動的車子,選舉活動的第一天早上,發現司機不見了,被抓走了。選舉開票時,國民黨把他選區的原住民請去喝酒,第二天這些人來跟他說對不起:不好意思呀,昨天喝醉了,投給別人了。
 

他知道我,還是因為我爸爸,那時我還在牢裡。他做台東縣長,我爸爸在台東縣政府農林局。我弟弟結婚時,他來參加喜宴。他問我爸爸,這個兒子是大的還是小的?我爸爸說,是小的。黃順興問,大的呢?我爸爸回答,給政府養啦。黃順興聽說了我坐牢的情況,就大感興趣。後來我出獄了,他就來找我。
 

在臺北我們常一起聚談。他會打電話給我說:我這裡有好酒,可是沒有菜,叫我買鴨翅膀,過去喝酒聊天。他選舉時,我們好多老同學捐錢給他。他跟我說,你的朋友拿錢來,這個說是陳明忠的朋友,那個也這麼說,哦,你有好多朋友啊。
 

當時整個形勢鬆動,民心思變,黨外運動興盛起來,台獨派在美國支持下勢力越來越大,但左派的意識也重新復活。左派本來被白色恐怖清洗掉了,由於海外保釣的影響,年輕一代開始左傾,想要重新認識社會主義和中國大陸,五十年代的老政治犯也和年輕一代的左派通過各種方式接上了頭。在這一點上,我跟陳映真的認識是最關鍵的,這件事有點巧合,值得講一下。
 

我和太太結婚後,有次跟她去她娘家宜蘭的羅東鎮,遇到日據時代老台共王萬得的太太。她在市場裡擺攤子,旁邊放個收音機,聲音開得大大的,一聽就知道是大陸廣播,文革剛開始時期的廣播,很高昂的,還唱歌。我嚇了一跳,我也聽,可是我是偷聽的。我就問,你怎麼敢這樣?她說,我們一家都家破人亡了,要殺要剮隨便他了。
 

原來二二八時,王萬得叫造紙廠的人組織起來,保衛工廠不被破壞,他說,工廠是人民的。後來他被通緝,跑到大陸去了。1952年,國民黨捏造王萬得弄了一個共產黨組織,在羅東抓了50多個人,許多是王萬得太太娘家的人(包括她本身)。後來槍斃七個,裡面就有三個是她娘家的人。她無法跟娘家交代啊!已經這樣了,她死都無所謂,什麼都不怕了。我說,勇敢是勇敢,但還是會惹麻煩啊。她說,隨便他啦。
 

她有一個孩子,還有一個養子。養子的親生父母也是老台共,跑到美國去了。這個養子王玉江後來也被抓,據說是台獨。王萬得太太很生氣,罵他是混蛋,爸爸是共產黨,他竟然是台獨份子。她不理他,他寫信來也不回。我覺得有點奇怪,回來一查,發現不是台獨案,是陳映真案,是左的。就讓我太太想辦法告訴她,王萬得太太說,是不是騙我啊?她非常高興。(王萬得後來死在大陸。他和謝雪紅是對立的,彼此之間矛盾很深。)因為這樣,我知道了陳映真案,也知道陳映真這個人。
 

陳映真1968年坐牢,1975年出來,在牢裡,他認識了林書揚等老政治犯,非常尊敬他們,《趙南棟》這篇小說寫的就是這些人。我後來也知道了陳映真案,開始讀他的小說的。一看就覺得很不一樣,他的小說有思想。後來我們認識了,很談得來。我要蘇慶黎從陳菊那裡拿到資料,讓他寫了一篇郭雨新選舉、國民黨如何作弊的文章,偷偷送到香港《七十年代》發表。他和蘇慶黎他們想辦雜誌《夏潮》,來找我商議,《夏潮》聚集的知識份子基本是左翼的,也有黨外的。
 

所以,當時的形勢讓我們過於樂觀,覺得策反黃順興的計畫看起來會很順利。我們太單純了,沒有想到,黃順興另有打算。他沒有讓我們知道,就讓女兒黃妮娜經過日本到大陸去。他寫了封信帶給周恩來,寫什麼我們不知道。
 

黃妮娜到了大陸,先由全國台聯會長林麗蕴接待。林是毛澤東和周恩來的日文翻譯,田中首相去中國,就是她做翻譯的。接著又安排黃妮娜去見楊斯德(大陸前總政聯絡部長)。白天陪她參觀的人,晚上會打電話給楊報告。我的案子判決後,臺灣報紙報導說,黃妮娜說林麗蘊讓她回來搞革命。林麗蘊父親的一個好朋友就責備林,怎麼跟小孩子說這個。林說:我只是請她吃頓飯,並沒有講讓她搞革命。
 

黃妮娜的媽媽講,黃妮娜從大陸回來,變化很大,原來是個很愛漂亮的小姐,現在什麼都不講究了。黃妮娜回來,也找過我,說,楊斯德問她,誰影響了她,黃妮娜說,陳明忠。楊斯德就說,你回台灣以後,把大陸的情況告訴陳明忠。
 

我一聽到黃妮娜這樣講,就知道會有危險。如果她被捕,一定會把我講出來,我必需趕緊做準備。黃順興是當時黨外大頭,國民黨對他不敢怎麼樣,絕對不敢抓他,但我就危險了。我趕緊把那台發揮很大作用的影印機拆掉,偷偷丟到淡水河裡。那些「非法書」,我找在中國新藥廠時提拔的一個女工,藏到她家裡。
 

果然黃妮娜從日本到大陸時,就被臺灣的情治單位盯上了。回來沒多久,就被捕了。她7月1日被捕,她家人沒有立刻通知我。2日晚上,他們才通過朋友告訴我,我想馬上買機票去日本,但算了一算,知道來不及了。她這麼一個女孩子,刑求絕對熬不過三天。果然,7月4日我就被捕了。
 

我參加黨外運動,國民黨那邊本來完全不知道,但黃妮娜都講了出來。根據黃妮娜的口供,國民黨發現陳明忠大有問題,長期以來偷偷和黨外有來往,還想策反黃順興,這還得了。竟然搞了那麼多年,而我們一點都不知道,這個人一定要給他死刑。
後來我才知道,這裡面還另有因緣。原來蔣經國最信任的部下賈亦斌在國共內戰快結束時,就是被楊斯德策反的。黃妮娜的口供送到蔣經國處,蔣經國一看楊斯德的名字,當然認為我的案子極為嚴重,非常重視,我的死刑無論如何是逃不掉的。

我被捕了
 

1976年7月4日早上六點,警備總部的六部汽車包圍我在和平東路的住家,來人拿出來一張條子,寫的是「約談」。隨後我被帶到博愛路的保安處,包括一個中將、兩個少將在內的十幾個軍官在等我。那個房間,後來才知道,叫「一號問案室」,很大,有廁所,接下來我的審訊、刑求和睡覺,都在這裡了。

後來我探聽知道,那個中將是警總副司令阮成章,以後當了調查局局長。他只說了兩句話。第一句是:上面有命令,不管用什麼手段,一定要口供;第二句是,就算人進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來!說完他們就走了。一個問案人員(他們自稱「參謀」),要我在手錶、現金的保管條上簽名。因為第一次坐牢的經驗,我很瞭解軍法的「行情」,所以,看到那保管條上的編號「民國六十五年度特字〇〇一號」,我心想,糟了。第二天問案的人又說:「你房子的名義所有人是你兩個女兒,你是不是買房子時就已經準備好再坐牢了?」我想,我才剛被捕,警總就已經調查了我的財產。依當時為政治犯定罪的《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執行者」的唯一刑期是「死刑」,而且還要沒收財產。很明顯,他們是無論如何都要置我於死地了。換句話說,他們是決定判我死刑之後才來抓我的了。
 

問案人員說;「像你這樣有『叛亂家庭』背景的人,和黃順興、康寧祥、郭雨新這些黨外人士來往,一定有陰謀。」我和同為政治犯的馮守娥結婚,我就成了「叛亂家庭」的家長。我們是「新生分子」(政治犯在綠島的監獄叫「新生訓練處」,總有叛亂嫌疑。
 

1970年代初國際形勢變化,國民政府失去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合法地位,在島內,黨外又在選舉中興起,國民黨更加害怕。但他又有美國的壓力,美國暗中支持台獨,檯面上要蔣經國實現臺灣民主改革,開放民主黨派。所以蔣經國不能直接對黨外下手,只能設法證明黨外人士後面是共產黨。美國痛恨共產黨,只要牽涉到共產黨,就不管什麼民主人權了,殺台獨份子不可以,殺共產黨他就不管。本來我和黨外的來往,國民黨並沒有掌握什麼情況。黃順興的女兒黃妮娜被抓,變成「汙點證人」,說她去大陸是受了我的影響,說我鼓動他父親黃順興去大陸。這個孩子啊,也不能怪她。她沒有經驗。所以,抓到我,對國民黨來說是個突破口。關鍵是要坐實我是共產黨,這樣,和我有關的一切黨外人士就可以一網打盡,就可以清除黃順興、康寧祥等這一批人,就可以消滅正在興起的黨外運動的威脅,而美國也不能抗議,因為這一切都跟中國共產黨有關。
 

所以他們問案的重點,一是我和共產黨的關係,一是我和黨外的關係,他們要把兩者牽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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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報‧第50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六)

我的1960年代

口述整理/李娜(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訂/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編按:
最近交通大學亞太文化研究室正在舉辦一系列「重返1960年代座談會」,第一次座談會曾請陳明忠先生發言,因為限於時間,陳先生講的不多。現在根據陳先生的口述回憶草稿,將相關部份先行擇要整理發表,以供參考。


出獄
 

1960年我出獄了。到新店監獄辦理戶口,要在旅館住一晚上。當晚睡在榻榻米上,手腳可以隨意張開了,不像在監獄中要縮著身體睡覺,但很奇怪,竟然睡不著,只覺得身體怪怪的,不能適應。
爸爸和大姑媽領我回去,到岡山時候,看到一個女孩子迎面對我笑。我心想,這個女孩怎麼三八兮兮,不認識對我笑什麼。原來是我小妹麗玉,被捕的時候她剛考進台南女中,坐牢十年,現在都不認得了。
那時我們家已經從五甲尾搬到岡山了。1950年代開始實施「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地主家每戶雖然可以保留兩甲土地,但我家沒人會耕作,只好把土地賤賣掉,媽媽帶著弟弟和兩個妹妹搬到岡山鎮上住。(爸爸早就搬出去和小老婆住)
    出獄時我31歲,因為常期肺病,在監獄中完全沒有受到照顧,從原來的65公斤變成43公斤,連老朋友都認不出來了。有一次在聚會上,一個很熟的朋友拉著我問:陳明忠在哪兒?我說,就是我啊,他好半天都不相信。
 

在旗山農校
 

政治犯出獄,找工作很難,社會上的人都避之唯恐不及。岡山是空軍訓練司令部所在地,蔣介石常去視察,每次他要來的前一天晚上,就會有情治人員半夜來我家敲門,搜查我房間。我想我恐怕得離開岡山了。
這時林淵源來了。他那時已經在高雄的旗山農校當校長,知道我出獄的消息,就跑來找我,知道我找事難,就讓我去他學校教書。按說坐牢出來的人是不允許教書的。他跟情報機關的人說,我有這麼一個朋友,想請他來,可以嗎?情報機關的人知道林淵源是蔣經國要栽培的人,將來準備讓他當高雄縣長,就回答說,你就假裝不知道陳明忠坐過牢。這樣,我就到了旗山農校,在農產加工科教書。
當年在台中農學院讀書時,林淵源是我的學弟,我們都是高雄縣人,來往密切。有一次他生病開刀,我和另外一個朋友約好照顧他。那個朋友選擇白天看他,我就晚上看他,晚上當然比白天辛苦,我沒有講話。後來那個朋友連白天也不來,我白天、晚上都看他。林淵源覺得我很夠朋友,一直對我很好。所以這一次出獄,他完全不考慮自己的政治前途,讓我到他的學校教書。後來我第二次被捕,出獄後,他還是來看我,一點也不避諱。我們到現在一直有來往。(林淵源是高雄白派的領袖,王金平是他提拔的。後來他擁護宋楚瑜,始終不變心,是個極講義氣的人。)
我在旗山農校上課時候,情報機關的人會來聽。林淵源跟他們做保證,他們才來得少了些。(李娜按,我訪問了林淵源,林淵源說:情治機關的人常來找陳明忠,我就跟他們說:陳明忠是政治犯,那是過去的事。他也要生活啊,他在我這裡教書,保證與政治無涉,我負這個責任。)
學校的同事原來並不知道我坐過牢,那時候每週一要開週會,老師要輪流講話。林淵源私下交待教務主任,不用讓我講話了。教務主任覺得奇怪,就悄悄問我。我就告訴他,我坐過牢,是政治犯。這樣同宿舍的幾個老師也知道了,恍然大悟說,怪不得,我們早就覺得你很奇怪。
雖然有林淵源保證,情治機關也沒放鬆監視。我教書受學生歡迎,常有學生課餘來宿舍,找我聊天。有天,有個特務來,故意說:學生們跟你很要好啊。我一聽,這個地方不能再待下去了。煽動學生,傳播反動思想,那是大罪名,搞不好要連累很多人,我不能害了林淵源。
正在這個時候,有個坐牢的朋友來找我。他的親戚在台北開了一家藥廠,讓我當化驗員,當時對藥廠按規定要實施品管,需要搞化學的人。我讀的是農業化學,我就決定走了。在旗山農校不到一年,不得不離開。
 

在中國新藥廠
 

這個藥廠的來歷是這樣的:董事長原來是做進口藥生意的,公司叫吉原行,生意很好。我記得當時治拉肚子的氯黴素針劑,一瓶二三十塊,但後來兩、三塊也可以賣,可見利潤很厚。董事長賺了錢,就在日本開東菱製藥廠,在台灣也投資了很多企業。中國新藥廠就是其中之一,打算在台灣本地生產藥品,這樣成本更低。他把這個草創的藥廠交給他的弟弟來做總經理,他是張克輝的同學。廠長是總經理的表弟,也是我農學院的學弟,是他叫我來的。但我是一個坐牢的同學王子奎推薦給他的。
當時台灣賣進口抗生素很貴,如果在本地做,成本很低,所以許多本地藥廠興起了。美國就要管控,要台灣政府衛生署執行品質管制,上面有個美援會的工礦小組負責這件事。因此,藥廠需要專業的化驗員,我就是這樣被請來的。
這個廠是家族企業,總經理和廠長找的都是自己的親戚朋友。那些人雖然是農學院畢業的,但學的是畜牧、森林等科系,其實是外行。他需要學化學的,王子奎推薦了我,他就去查農學院的檔案,一查我是農化系,光復後第二期第一名畢業——但思想有問題。他就說,我們對國民黨也不滿意啊,但我們是做生意的,以後不要過問政治,只要你保證不再搞政治,我們就請你,我當然答應。
總經理跟我講話的時候,副總經理在旁邊看。他會看相,之後對我朋友王子奎說,他個性很強啊,會不會發生問題?王子奎說,不會啦,工作嘛,他會認真的。於是我就開始到藥廠做化驗員了。藥廠草創,很簡陋,在一個破舊的小三合院。我就睡在走廊上,擺張行軍床。
我進去才發現,如今化學已經大大進步了。以前化驗用化學天平,重量法,容量法,都是用滴管,由手工來做,現在都是用機器分析了。工廠從美國買了機器,一台Spectrophotometer機器十幾萬,是我一百個月的薪水。我不知道怎樣用,怕弄壞了。雖然有說明書,但我看不懂。何況,我不知道原料用得對不對?實驗方法是怎樣的呢?也都不知道。沒辦法,重新開始學,從原理開始。
進到藥廠不久,就派我去培訓,這是實行藥品管制的規定,廠裡的化驗員不培訓,就不能開藥廠。培訓地點是在台大醫學院。傷腦筋的是,好多英語都聽不懂。比如膠囊capsule,我讀的是「カプセル」。我在農學院學的英語,都是用日本方法讀的,講課的老師是留美的,發音全不一樣了。那時參加培訓的人很多是光復後才進大學的,而我是日據時代學的英文,幾乎完全聽不懂,不得不努力追趕,拼命地學。這樣受訓三個月,結訓考試,我是第二名。前三名要派到美國去繼續受訓,但我不能去,有政治犯履歷。廠裡派的其他受訓的人,根本沒考上名次。
我們廠的目標是成為甲級藥廠,但我們的設備是丙級的。總之,對我和工廠來說,都是從零開始。頭兩三年,我早上六點就起來,常常看書看到十二點才睡。連體力活我也幹,如搬藥瓶、送藥等等。
那幾年,真是非常用功,很累。放鬆的方式,就是每隔兩三個月,去台北看電影。從樹林坐火車去台北,進戲院前,我買了麵包進去,連著看三場。當時日本的電影還可以進來了。我喜歡看打仗的,談戀愛的就沒有興趣,覺得囉哩八嗦。打仗的速度就很快,反正是給腦子休息一下。那一陣子我其實過得很苦,但要吃飯,就要做事。如果在藥廠不能站穩,就麻煩了。
有一次,我們賣抗生素軟膏給軍隊,衛生署試驗所檢驗不合格。這是我自己化驗的,我知道沒有錯,就到衛生試驗所去溝通。我了解化驗的方法大家都一樣,問題在於,金黴素要抽出來化驗,是要用乙醚抽出來的。乙醚用的是小瓶還是大桶?結果就不一樣了。如果是用大桶,氧化之後,會影響分析結果。我問他們,他們是用大桶,那一定會有問題。我要衛生署試驗所那個化驗員重做,他不肯。他做這個工作也好幾年了,有自信,但我也有自信啊,兩人就吵了起來。科長出來了,息事寧人,讓他按照我說的試一次。結果出來後,果然我說得對。試驗員沒有話講了,以後對我的事他就不大敢找麻煩。
大概是我進廠的第三年,美援會工礦小組到各廠臨時抽查,隨便拿一份我們的藥品,要查品管資料,我都做得很好,每一種藥品我都可以提供相關資料。抽查結果我們做得最好,新聞對中國新藥廠做了特別報導。
衛生署試驗所是台灣最高的藥品檢查機關,美援會工礦小組是外國權威,兩邊都肯定我,幾年的辛苦終於有了成效,我在藥廠的信譽也就建立起來了。我在旗山農校教書時,月薪是900元;進工廠時當化驗員,月薪1200;1965年升品質管制科長,2800元。到了這個時候,我才敢結婚。
結婚後,生活比較穩定,我還不斷向外學習,又有了新的想法:做品質管制,是要用錢的,不是賺錢的。對公司來講品質管理成熟了,內外都肯定了,就要做研製開發新藥。新藥品質不好,會被退回。我因此就先研究為什麼會品質不好,把原因找出來,加以改良。這樣就更往上升遷,先調製造科長,再調副廠長,監管品質管理和製造。
 

當了中國新藥廠的廠長
 

因為我的工作成績,總經理要我當廠長,我不想接。這是個家族企業啊,我和他們的人沒有關係,人事上沒法管。老闆的哥哥也來工作,什麼都不懂,只好讓他管倉庫。有次我們做的口服液,成品有1000個,後來只剩下900多個,因為老闆的哥哥管倉庫,他覺得是營養品,就偷吃了,別人跟著偷吃。這個我怎麼管!我跟總經理講:你給他錢就好了,不要讓他來上班,我不好管啊。
董事長是大老闆,有很多企業,包括建築材料、摩托車工廠,最重要的還有東菱電子,中國新藥廠只是其中之一,而總經理就是他弟弟。這種家族經營潛在弊端很多,慢慢會拖垮企業。(後來東菱電子倒閉,負債二十多億。)
我有時候跟總經理抗議,日本人看了很奇怪,因為日本的企業下級是不敢向上級抗議的。總經理有一次對我說,我用過的人有兩三千個,沒有一個像你爬得這麼快!我回答說,也沒有人像我這麼認真做!總之這種家族企業,一個外人當廠長是很難的。我又坐過牢,是政治犯,一定會被人攻擊。那時就有嫉妒的人偷偷打報告,說我在廠裡散播反動思想。
總經理一定要我做廠長,我就講條件。第一,不能因為女工結婚,就把她裁掉。當時的女工,是按日計酬,剛進廠時一天八塊,結婚就被解雇。所以許多人為了工作,不敢結婚。我說這個沒有道理,要改。總經理說,她們到結婚時,一天工資已經漲到二、三十塊,是剛進來的兩、三倍,成本太高了。我說,她們是有經驗的工人,可以教導別人,發揮作用,不能因為結婚就裁掉。
第二,如果女工做久了,成績不錯,有能力,就把她升做助理員(等於是士官長),也變成月薪勞動者,這樣請假也有工資。這兩個條件,總經理答應了。我就接了廠長。
我替女工爭取權利,工廠營運很好,賺了不少錢,但我這個廠長還是做得很痛苦。當時台灣所謂經濟起飛,靠的是嚴重剝削工人,勞動沒有保障。法律是有的,民國初期定的勞動法是很先進的,是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制定的,但台灣處於戒嚴時期,不執行,有什麼用!我是廠長,不是老闆,不是資本家。我不能幫助工人。我覺得待不下去了,打算辭職,總經理不同意,我就兩三個月不上班,他呢?還是每個月親自送薪水到我家。
為什麼呢?我當廠長是有功效的。女工支持我,因為幫她們爭取了權益,股長和科員也擁護我,因為我教他們技術,工廠運營良好。只有總務科長對我不滿意,他也是老闆家族的,家族公司嘛。
後來有人密告,說我宣傳共產主義。正好這時,藥廠有個推銷員,日據時代中學畢業的,業績很好,董事長要他出去另建東大藥廠,做總經理,後來也做食品,就是有名的「乖乖」。東大藥廠的廠長拉我過去,做技術部主任,不用做廠長,不用管人事,那就輕鬆了。而且以前的資歷都算在內,工資還再增加一點。中國新藥的總經理當然不高興,但我不管了,就走了。很久以後,我講這段經歷給別人聽,別人說,你怎麼一點都不想自己發展企業,這樣可以賺大錢。老實講,我一點也沒想過。我一直想的,還是想搞政治,只要我生活穩定下來,我不會放棄年輕時代的理想。
 

小牢與大牢
 

1965年我和也是政治犯的馮守娥結婚(編按,有關結婚的事以後再整理)。結婚後,在南京東路租房子住。警備總部對政治犯是要監視的,在住的地方的派出所都有檔案。有一天負責這個地區的員警來找我,要我每月付錢給他。事情是這樣的:附近有個賭場,是一群流氓搞的,這個員警有投資。沒想到賭場的老闆跑了,員警為了彌補損失,要他管下的八個政治犯,每個人每個月攤1000塊給他。我拒絕了,我那時工資是2800塊,給他1000塊我怎麼生活。但他就每天晚上12點來敲門,一直打擾我。怎麼辦呢?我就對他說:你很可能是共產黨喔,你老是找老百姓麻煩,讓他們反對政府,所以你可能是共產黨。他就不敢來了。這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
我們坐牢出來,找工作困難,生活也困難,還要被監視,被敲詐,不想點辦法不行。我太太說,她剛出來,只要找到工作,特務就去找老闆,讓老闆知道她是政治犯。老闆害怕,馬上請她走路。幾次以後,她很生氣,跑到派出所大罵,還說要住在派出所,讓他們養。以後他們才不敢這樣做。
所以對政治犯來說,在綠島是坐小牢,回到社會是坐大牢。
 

重新開始
 

出獄頭幾年,要在藥廠站穩腳跟,不敢參與政治。1965年結婚後,生活也開始穩定了。我開始找資料,找書讀。以前曾偷偷聽大陸廣播和BBC的中文廣播,以便瞭解大陸的情況。坐牢出來的人,不敢公開活動,但我慢慢的開始偷偷活動,想辦法找地下管道買書。我發現了一家日文小書店,常常去買書,跟那老闆聊天,慢慢給他灌輸社會主義和對祖國的認識。這樣講了一兩年,他終於被我說服了,敢幫我買書。台灣老一輩都讀日文,所以情治單位對日文書店看得很緊,他幫我買書,是冒風險的。當然,書也賣得很貴。我讓他幫我買一些日本左派的書,還有日本《朝日新聞》、《世界月刊》之類的新聞、雜誌。這些,即使是在台灣的日本人,照規定也不能買,只有日本大使館可以買。書店老闆透過地下管道買進來《朝日新聞》,很貴。那時《聯合報》一個月75塊,《朝日新聞》一個月要1000塊。我為了找資料,花了很多錢,根本沒有想到應該把自己的生活弄得更好。
在東大藥廠的時候,我的月薪已經達到幾萬塊,大部分都用來買書了。幾個老同學又合買了影印機,偷印這些資料,通過秘密讀書會和私人交往散發出去。這台影印機立功不小──當時影印興起,大大便利了資料、資訊的傳播。那時,很多人,學界、政界的名人、政要都從不同管道間接的看過我們這些影印的資料。後來有一次開會,台大教授鄭欽仁跟我打招呼,他是有名的「台獨」,大家覺得奇怪。其實是因為,他以前也看過我印的書。(他是新竹鄭家的,很有聲望,是中過進士的家族。)
那時候很多人開始關心政治,關心台灣的前途,因為尼克森訪問大陸,接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了聯合國的中國席位,中華民國被迫退出,然後,日本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很多人感覺到了形勢的變化,不得不到處尋找資料,以便了解真相。雖然國民黨一直在喊「處變不驚,莊敬自強」,而且加強社會控制,但很多人還是在偷偷設法瞭解大陸的情況。也在這個時候,我和黨外的人,包括黃順興、康寧祥、郭雨新等人開始交往。
從這裡就進入了七O年代,台灣開始有了政治熱情,黨外勢力聲勢越來越大。整個七O年代,國民黨都想控制局面,但沒有辦法。他們製造了幾個案件,包括余登發案。我的案(第二次被捕)是因為我們不斷散播資料而引起的,案情以後再說。不過,當我被審判時,雖然我什麼都沒講,但警總還是透其他管道,知道了太多人看過日文的大陸資料,其中還包括內政部長林金生(曾經擔任過雲林縣和嘉義縣的縣長,是林懷民的爸爸)。由於牽涉太多人,我的案子拖了很久,海外才有時間搶救,我才能從死刑逃脫出來,也真是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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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報‧第49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五)

從被捕到判刑

口述整理/李娜  (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訂/ 呂正惠  (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一、轉移

陳明忠、馮守娥攝於1965年結婚時。
馮守娥女士也是五○年代白色恐怖政治受難人,
她的哥哥便是犧牲烈士馮錦輝。(圖∕陳明忠)

1950年(?)月,我在岡山農校被捕,先被送到岡山憲兵隊,又轉移到彰化憲兵隊,然後是台南憲兵隊、台北保安司令部(東本願寺)、保密局南所、北所,最後到軍法處。
在彰化憲兵隊,被刑求,先是灌水,夾手指,然後老虎凳。老虎凳的磚頭一塊一塊往上加,我都不承認。刑求的人說,再加一塊,你腿骨會斷,人可就終身殘廢了。我一想,是啊。於是招供。招什麼?我說,我參加了「社會革命黨」。他們查來查去,查不到這個組織。他們說我不老實,把我移交到台南憲兵隊。

在台南憲兵隊牢房,同房有憲兵,因為開玩笑玩槍誤殺了同事,也被關在這裡。晚上有憲兵來跟他聊天:
那人問:「陳明忠是哪一個?」
「裡面那個。」
隊長說:「這個人要死了。」
「他不承認是共匪啊!」

「當然不會承認啦。你知道XX師長,查出他姨太太是共匪,他自己把她斃了。自己的姨太太都殺,他知道沾上共匪的厲害啦。共匪……當然死也不承認的。 」
我聽到他們聊天,又想,在這裡沒被刑求,看來定案了,必死無疑。

有一天早上,聽到叫我的名字,我就把手錶、雜物整理好,交給同牢房的黃介石,準備去死。我那時21歲,黃介石22歲。少年人不懂安慰,傻傻捧著我的東西,看著我, 一句話也說不出。(後來知道,黃介石是台中師範支部書記,判死刑。)

走出牢房時,我覺得腦袋頂部突突地跳,有點緊張。我這時候才知道,人的頂門,天靈蓋上還有動脈。出來才發現,是要移送台北保安司令部情報處,不是槍斃。

保安司令部情報處是由東本願寺改的,在西門町。我被關到三樓一個房間,一個人,悶得發慌,我就數牆上和柱子上的佛像。有一次我唱日本歌,忽然旁邊牢房有人說話了:你會講日本話?

我們就隔著牆壁談起來。他自稱白井少將,日本人。我問他為什麼他被關在這裡,他說「我也不知道啊。」後來我出獄,聽說當時國民黨找來了一批崗村寧次的部下,組成「白團」,幫國民黨訓練人員,來對付共產黨。崗村原來是日本軍華北區司令,他用三光政策(殺光、搶光、燒光)對付共產黨的游擊隊,很受肯定,被提升為整個中國戰區司令。戰後崗村寧次列為重要戰犯,本應該接受戰爭審判,卻被國民黨庇護起來,後來被揭發,不得已送回日本。但蔣介石和他秘密達成了組織「白團」的交易。出獄後我還特意去查了「白團」的檔案資料,不過沒找到這個白井。

二、保密局

我又從保安司令部情報處轉到到保密局南所,這裡環境最差,因為抓的人太多了。房間不夠,一個房間關24個人,所以只能8個人躺下睡覺,16個人站著或蹲著,三班輪換睡。這樣站了一個禮拜之後,腦子連思考的能力都沒有了。
 

我到保密局第一天就被打。這天早上喝稀飯,裡面有綠豆,簡直是美味,我一口氣喝了好幾碗,結果老是想上廁所,打了幾次報告都不許。後來看守說:你出來。我一出去,馬上就一頓暴打。原來,這裡的規矩是每三小時開放一次上廁所。
 

廁所是這樣的:大便的地方,是一個圍起來的池子,大家蹲在池子四周。之前在憲兵隊時,有人趁上廁所逃跑,所以他們加強戒備,犯人在裡面大便時,門是開著的。開著也算了,衛兵還站在門口,舉槍對著你。這怎麼大便得出來!所以我十幾天都便秘。終於便出來了,硬硬的,還有光澤。
 

之前那個人怎麼跑掉的呢?衛兵帶他上廁所,拿鑰匙開門,剛打開,這人忽然轉身就跑,衛兵慌了:如果去追他,門已經開了,廁所裡面的人會趁機跑出來;如果先顧鎖門,這人就跑了。這一慌,那人已經跑到院裡,翻過牆去了。為了活命,人的腦筋變靈光,膽子也變大了。我第一次坐牢出獄後見過這個逃跑的人,但他已「自新」沒事了。
 

保密局南所還有一個記憶。這裡有土豆,也就是花生,有一次分到十九顆,我捨不得吃完,吃九顆,留十顆,包起來,想著下頓吃。沒想到調房間,忘記拿了。現在還會想起這件事。(現在也還是喜歡花生米下酒,沒有花生米就不痛快。有次跟那些支持抗議靖國神社的日本左派吃飯,笑他們,日本人吃花生都是一粒一粒吃,我是一口吃掉好幾顆。)
 

再後來,我又從保密局南所轉到北所。北所原來是辜顏碧霞(辜濂松的母親)經營的高砂鐵工廠,聽說附近有呂赫若的大安印刷所,呂赫若變賣了自己的祖厝,又從辜顏碧霞那裡拿到一筆錢,開辦這個印刷所,表面上印樂譜,歌譜,實際印地下黨的宣傳品,包括《光明報》。1950年《光明報》案發,呂赫若關閉了印刷所,逃亡到鹿窟基地,在鹿窟基地被毒蛇咬死。辜顏碧霞被捕,高砂鐵工廠被沒收,就改為保密局北所。
 

在北所房間較寬,終於可以睡了,每個人都可以躺下來睡覺。只記得晚上沒有棉被,覺得冷,大概是牢房不夠,趕工的結果,每間牢房的牆壁水泥未乾而顯得潮濕。最後,移到軍法處。

三、軍法處:馮錦煇和鍾皓東
 
軍法處在今天的青島東路,就是現在喜來登大飯店所在。有二層樓,關押犯人的地方分幾個區。一區、二區在樓下。二樓是三區,關女犯,我太太馮守娥就關在那裡,那時我們還不認識。
 

我關在二區20房,謝桂芳就住對面牢房,看到我進來,很驚訝,說「你怎麼來的?」意思是,他並沒有供出我,怎麼我也被抓了。我就說:「又不是我愛來。」同房人聽到,都笑起來。
 

這裡給犯人穿的囚衣是紅色的,紅內褲和短袖紅內衣。早上放出去洗臉五分鐘,要求必需穿這種囚衣,因為醒目,方便衛兵監視。很多人都不喜歡,只在那五分鐘穿。我因為被捕以後,轉移來轉移去,幾個月就這一身衣服,穿得都快爛掉了。所以我一拿到紅衣褲,二話不說就換上。同房難友說,這個人很乾脆。
我們這個房間三十多人,分兩班睡覺。我認識了同房的張伯哲,最初是他叫我過去,問,你什麼名字。我說陳明忠,他說哦,就把我的情況一一都說出來。我嚇一跳。他說,不要怕,我是你上級的上級。他是台灣地區地下黨的重要領導,台中地區地委。他在魚池鄉林業試驗所擔任總務科長,這裡離我工作的茶葉試驗所不遠,他曾偷偷的來觀察我兩三次。所以我不認識他,他記得我。
 

張伯哲問我:誰講你的?我跟他講了我在保密局審訊時的狀況。我一直不承認參加地下黨,那個審訊的人說,你上級已經招出你了,就把一篇自白書給我看,我只看到「陳明忠」三個字。後來他想抽煙,打火時被風吹熄掉了,他轉過身去打火,我趁機去翻那個自白書,看到最後一頁的簽名,洪什麼兒,中間那個字沒來得及看清楚。他回過身來,甩手打了我一巴掌,但是我看到那個名字了。我說,一個叫洪什麼兒的。「是洪麟兒」,張伯哲說。李喬松去大陸以後,把我的組織關係交給洪麟兒。實際上洪麟兒沒見過我,只知道我的名字。他是區委,家裡有武器,張伯哲就是逃到他家裡被抓的。
 

張伯哲聽了我的話,就判斷,關於我的情況,法官什麼都不知道,所以要我咬緊不承認,除了我的二二八舊案,其他一點証據也沒有。以後我一直說我只加入「社會革命黨」,不能承認加入地下黨,不論如何刑求,就是不承認,我就這樣逃過一死。
 

我進20房不久,有一個叫馮錦煇的被叫出去槍決了。他走出去之前,和同房的每個人都握手,帶著微笑走出去。和我握手時,他的手是溫熱的,我非常佩服。我在台南憲兵隊誤以為要被槍斃時,因有點緊張而感覺到自己腦袋頂部突突的跳,他居然這麼鎮靜。我們唱著安息歌送他走,我問張伯哲,他是誰?張伯哲說,他是羅東的小學教員。我在綠島時,朋友指著一個出來提開水的女生,告訴我說,她就是馮錦煇的妹妹,叫馮守娥,當時我完全沒想到,後來會和她結婚。(很久以後,我終於知道,馮錦煇是宜蘭地區的負責人,由郭琇宗直接領導,他早就知道一定死,所以視死如歸。他是我岳丈最喜歡的兒子。)
 

再過幾天,基隆中學校長鍾皓東又被叫出去了。本來基隆中學案,凡是外省地下黨員一律判死刑,本省人一律判感訓(破案時戒嚴令還沒下達)。鍾皓東和其他本省人被送到內湖國小「新生訓導處」(綠島新生訓導處的前身),但他堅決不接受感訓,被調回軍法處。他是我高雄中學的學長,也是當年在高雄中學朝會時被點名大罵的兩個人之一,因為他們跑到大陸參加抗戰了。
 

按照慣例,我們唱安息歌送他,他要求我們加唱「幌馬車之歌」。他說,他太太跟著他到大陸參加抗戰,他太太很喜歡這首歌。他同父異母的兄弟就是著名作家鍾理和,在綠島時,有人告訴我,鍾理和其實也加入了地下組織,但那時他犯了嚴重的肺病,生死未卜,大家都不講他。(關於鍾皓東的事跡,大家可以參考藍博洲寫的《幌馬車之歌》。)

四、張伯哲
 
張伯哲告訴我,基隆中學案外省人都槍決,本省人都判感訓,讓本省人產生了不該有的幻想,以為國民黨對本省人比較寬大,加上大家以為台灣快解放了,於是許多人被捕後就坦白交待關係。他說,其實這是國民黨一貫的欺騙手法,沒有過國民黨統治經驗的本省人太天真了,國民黨對共產黨是絕對不會手軟的。
 

果然,以後的判決狀況就証實了張伯哲的說法。抓了一大批人(如台北市委案、台中市委案、學委案等等)後大約四分之一的人會被判死刑,也就是支部書記以上的人都會死。不久之後,判死刑的「行情」提升為三分之一,於是,小組長以上的都死了。在過一段時間後,行情更上一層,提到二分之一,如此一來,連參加小組會議的人,以及繳過黨費的人都要死。
 

張伯哲在大陸時是東江縱隊團級政委,來台後是台中市、台中縣地區的地委,他當然一定死。我看他每天都很平靜,好像等待的不是死亡,我問他:「你不怕死嗎?」他說,「孔子不是說過嗎,朝聞道夕死可矣。」對他來說,所謂「道」就是共產主義。
 

張伯哲是廣東東江地區的人,地主家庭出身,家境滿好的,全家只他一個人參加革命。他寫了遺書,給我看過,其中有一段大意是這樣:你們反對我參加共產黨,可是你們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這証明我們是對的。那時候共產黨在大陸已經打贏了內戰,建立了新中國,所以張伯哲覺得革命基本上已經成功,他死而無憾。張伯哲是在我被送到軍法處新店分所以後才槍斃的,他把遺書交給一個判五年的人,我出獄後,找不到那個人,也不知道遺書是否送到了他家。那個人是高雄市委案被捕的,1949年就被捕,在牢裡得了腳氣病、夜盲症,很瘦,很可能出獄不久就死了。
 

張伯哲死後十年,他的家人接到以他的名義寄來的西裝料,家人很驚訝,就以為他還活著。據我判斷,這個西裝料是蔡寄天寄的。蔡寄天是地下黨領導蔡孝乾和宣傳部長洪幼樵之間的連絡員,蔡跟洪都投降,所以國民黨也讓蔡寄天自新。蔡寄天和張伯哲可能是同鄉,或者組織上常會接近,知道他家的地址。我在綠島時,因成績不好被迫寫文章登在壁報上,蔡寄天曾經在新生訓導處編壁報,有一次他在壁報上看到我的文章,偷偷跟我講,要我在文章中不要隨便暴露思想,免得引起別人懷疑。蔡寄天後來改名為蔡丹治,專門研究中共文藝理論。(呂正惠按,1990年代初期,在一次大型的研討會的休息時間,蔡丹治主動來找我聊天──我看過他的書,知道他──他說,我這篇論文比較有民族主義色彩。聽了陳先生的話,我才知道他原來是地下黨的人。)
 

解嚴以後,有人回大陸探親,特別跑到張伯哲家,跟他們家人講張伯哲犧牲的經過,因為這個原因,張伯哲被大陸追贈為烈士。這個人我判斷是黎明華,他是重整委員會的領導之一,後來自新了。我曾經跟他講過張伯哲在獄中的事,張伯哲是他的同鄉,應該是他到張伯哲家去報告消息的。
 

我看到馮錦煇、鍾皓東、張伯哲臨刑前的勇敢與堅定,他們的影子一直留在我腦海中,讓我下定決心,要跟著他們的路走下去。我一直記得張伯哲對我的談話,這是我在軍法處牢房最大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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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報‧第48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 (四)

口述整理/李娜(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    訂/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從加入地下黨到被捕

1965年,陳明忠先生第一次出獄後,
與同為政治受難人的馮守娥女士結婚。
(圖片 ∕ 陳明忠)

【編按】陳明忠在二二八事件中期參加謝雪紅的二七部隊,後來隨著二七部隊撤退到埔裏。他率領敢死隊在烏牛欄和國民黨的部隊打了最後一戰,敢死隊被打散後,他隨著隊員中的原住民到霧社住了一陣子,又回到台中,在農學院完成最後一年的學業。
這一段過程,過去有多次的訪問紀錄發表,現在暫時將這一段經過省略。)
 

我回到農學院,學校已經開學了,同學告訴我,我已被通緝。我正準備逃跑的時候,我的學弟林淵源來了,說院長週進三讓他告訴我,他會幫我(二二八事件時,我把院長和一批外省教授帶到宿舍,請林淵源保護他們)。周進三根據國民黨當時的政策,幫我和其他五個同學寫了一份「自新聲明書」,按規定辦了手續,我就繼續在農學院就讀(編案:這一過程將來再整理發表)。
 

加入地下黨
 

回到學校大約一年後,我秘密的加入了地下黨。我入黨的時間是1948年3月2日,就是臺中開市民大會的一年後。因為我在二二八事件中表現勇敢,本來又有社會主義的思想傾向,地下黨早就注意到我。我和農學院的謝桂芳,呂從週三個人一起入黨。呂從周是陳文彬(光復初期是臺大教授,後來擔任建國中學校長)的外甥。他原本考上師大,不讀,又考來農學院,和我住一個宿舍。謝桂芳是鳳山人,在高雄中學時高我一級,但光復後才考上農學院,所以,到農學院他成了我學弟。我們三個人在一起談得來,後來一起入黨,發展成支部,謝桂芳年紀大點,做書記。
我們三個被觀察了一年才入黨的,入黨的地點是在台中陳福添的家裡。牆上貼一塊紅布,李舜雨帶著我們三個宣誓。李舜雨(後來逃到大陸,改名李紹東,2011年92歲逝世於北京)是職業革命家。他的父親李喬松,是日據時代農民組合的領袖之一,非常有名。我先由李舜雨領導,李舜雨逃走後,又交由李喬松領導。
1948年二月,台中開全省運動會,我們就去運動會上偷偷發傳單,紀念「二二八」一周年。怎麼發呢?運動會很多人來看,有小孩子賣冰棒。我們找幾個賣冰棒的小孩,給他們一點錢,把傳單給他,跟他說,有人買冰棒,就順便給他傳單。員警發現了來抓,小孩說,不知道啊,有人給我錢讓我發的。他是小孩子,員警也沒辦法。其他傳單,利用晚上往台中牆上貼,那時的活動只有做這些了。
 

日月潭茶葉試驗所
 

農學院畢業後,地下黨想派我去霧社建立武裝基地。當時地下黨在山地建立的根據地,北部有角板山,南部有阿里山,中間地帶就是霧社,還沒有建立基地。如果建立起來,三個基地可以連接起來打遊擊,所以最初給我的任務是去霧社建立基地,我就申請去霧社鄉公所工作。我台中農林學院畢業,家裡又是地主,要去山地鄉做公務員,是有點怪。我爸爸不清楚怎麼回事,罵我:大學生,省政府以上才去,縣政府都不去,你要去鄉公所!我說我身體不好,有肺結核,要去霧社療養,山地空氣好。我爸爸對我毫無辦法。
鄉長接受了我的申請,報了上去,但上面不准,原來因為二二八,我有案底。(後來,有次遇到一個田姓同學,他和憲兵隊好像有什麼關係。他說:你有危險哦,黑名單上有你,說你是危險分子。第二次出獄後,我才又知道,國民黨的檔案說,我俘虜過兩百個國軍,是危險分子。哪有兩百個國軍!根本就只有兩個。)
後來我就去了比較近的日月潭茶葉試驗所,當化驗員。假日到霧社去做聯絡。那時去山地要有入山證,要檢查,我去了三次沒問題,第四次時,哨崗盤問我:你常常來幹什麼?我說,霧社地區的人生活不好,想幫他們在那邊種茶葉,改善生活。回來後,我告訴李喬松,他說:你不要再去了,有危險。以後我就沒有再在山地工作,如果我留在山地而被捕,必死無疑。
 

大逮捕
 

1949年年底開始對島內的地下黨進行大搜捕,50年韓戰爆發後,規模更為擴大。農學院先被捕的人供認,院內姓謝的,姓李的兩人有問題。因為不知道具體名字,特務就來學校抓人,到教務處,叫謝桂芳過去。那時,謝桂芳的哥哥已經在臺北被捕,他就比較小心,先偷偷去看,想說,教務處只有一個人,沒事。可是他不知道外邊停有車子,特務已經在樓上等著了。結果一上去,就被抓了。
謝桂芳帶著手銬下來,正好呂從周吃飯回來,看到他,謝桂芳偷偷把衣服拉上來,給他看見自己戴了手銬。呂從周明白,謝桂芳被捕了,趕緊跑路,跑到岡山,叫他哥哥來通知我,要我小心,他不知道我那時的黨籍已經移到台南市了。後來呂從周竟然能夠偷渡,跑到大陸去,真是幸運極了(他現在還在)。
現在就說到我為什麼被捕。我的領導李喬松因為身份暴露,要逃到大陸去,臨走前交待我,下一次什麼時候什麼地點會有人跟你接頭,如果到時接頭的人沒有來,立刻走。我按照他的話去等人,等不到人,我就趕快回到岡山,到岡山農校教書。岡山農校有一個姓蔡的數學教員,大我四五歲,台南二中畢業,去日本留學回來教書。我從他的話裡聽出一些味道,知道他是地下黨。後來他想要介紹我,我說我已經參加了,但和組織斷了線,你幫我聯繫一下。他是台南市派來的,是區委。我就接上了台南的組織。後來,台南地下組織被破壞,我帶他到鳳山一個同學家裡,躲了一個月。
不久我就被捕了,但我沒有把他供出來。他從報上看到我被捕的消息,等了幾天,沒有來抓他,他判斷我沒有講他,他趕快出來自首,也沒有講我。他雖然自首,但顯然沒有變心。我關了10年出來後,他常來家裡找我,要送錢給我。他事業成功,養雞發了大財。他叫我娶他妹妹,我那時身體不好,肺結核,吐血,就說:你妹妹我又不認識,我也沒工作。他說,生活我給你保障,我還是沒答應。我們一直有來往,1976年我第二次被捕,出獄後他仍然來找我。他前幾年過世了。
 

逃過一死
 

特務得到的情報是,我在岡山中學教書,他們到岡山中學抓我,沒找到。他們又到了岡山農校,問校長,陳明忠在這裡嗎?我那時遠遠的看到校長指著我這邊,我走了過去,就被帶走了。
我所以被捕,推測起來有兩個線索。一個是我農學院同學吳寅生,他是光復後去大陸讀書的第一期公費生,去了北京大學,因為英語差,退學了。回臺灣後,常來農學院的宿舍聊天。他說,大陸現在共產黨雖然還不行,但一定會贏,因為國民黨沒有民心了。後來他被特務抓了,他不是共產黨,熬不住刑求,就被收買了,成了特務。
我從茶葉試驗所回學校時,碰到他,我告訴他,我要回岡山教書了。那時知道我回岡山的只有吳寅生,很可能是他說出了我。但他誤以為我是去岡山中學,所以後來特務先去岡山中學抓我。我坐牢出來後,他曾叫一個朋友帶話道歉,說,他沒有講我是共產黨,只說和謝雪紅關系密切。我說道歉沒有用,我牢都坐過了。他後來在台中當副導演,他老婆是很有名、很漂亮的台語演員。
第二個線索是這樣。在保密局被審訊時,我一直不承認,那個審訊的人說,你上級已經招出你了,就把自白書給我看,我只看到「陳明忠」三個字。後來他抽煙時,打火時被風吹熄掉了,他轉過身去打火,我趁機去翻那個自白書,看到第二頁的簽名,洪什麼兒,中間那個字沒來得及看清楚。他回過身來,甩手打了我一巴掌。但是我看到那個名字了。
後來我在軍法處的監獄碰到張伯哲,他問我:誰講你的?我說,一個叫洪什麼兒的。“是洪麟兒”張伯哲說。李喬松去大陸以後,把我的組織關系交給洪麟兒。那天按照約定時間碰頭時,洪麟兒沒來,我就跑掉了。所以洪麟兒沒見過我,只知道我的名字。他是區委,家裡有武器。張伯哲就是逃到他家裡被抓的,要抓洪麟兒,結果還抓到張伯哲,想抓小魚,連大魚都抓到了。
張伯哲判斷,關於我的情況,法官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我要咬緊不承認。我在岡山農校教書一年多後,才被抓,吳寅生打的報告,是二二八時期的事,是舊案。從這條線索判斷,我的新案只有洪麟兒提到,此外沒有任何證據,因此無論如何不能承認加入地下黨。不論如何刑求,就是不承認,我因此逃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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