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第49期】無悔─陳明忠回憶錄(五)

從被捕到判刑

口述整理/李娜  (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校訂/ 呂正惠  (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一、轉移

陳明忠、馮守娥攝於1965年結婚時。
馮守娥女士也是五○年代白色恐怖政治受難人,
她的哥哥便是犧牲烈士馮錦輝。(圖∕陳明忠)

1950年(?)月,我在岡山農校被捕,先被送到岡山憲兵隊,又轉移到彰化憲兵隊,然後是台南憲兵隊、台北保安司令部(東本願寺)、保密局南所、北所,最後到軍法處。
在彰化憲兵隊,被刑求,先是灌水,夾手指,然後老虎凳。老虎凳的磚頭一塊一塊往上加,我都不承認。刑求的人說,再加一塊,你腿骨會斷,人可就終身殘廢了。我一想,是啊。於是招供。招什麼?我說,我參加了「社會革命黨」。他們查來查去,查不到這個組織。他們說我不老實,把我移交到台南憲兵隊。

在台南憲兵隊牢房,同房有憲兵,因為開玩笑玩槍誤殺了同事,也被關在這裡。晚上有憲兵來跟他聊天:
那人問:「陳明忠是哪一個?」
「裡面那個。」
隊長說:「這個人要死了。」
「他不承認是共匪啊!」

「當然不會承認啦。你知道XX師長,查出他姨太太是共匪,他自己把她斃了。自己的姨太太都殺,他知道沾上共匪的厲害啦。共匪……當然死也不承認的。 」
我聽到他們聊天,又想,在這裡沒被刑求,看來定案了,必死無疑。

有一天早上,聽到叫我的名字,我就把手錶、雜物整理好,交給同牢房的黃介石,準備去死。我那時21歲,黃介石22歲。少年人不懂安慰,傻傻捧著我的東西,看著我, 一句話也說不出。(後來知道,黃介石是台中師範支部書記,判死刑。)

走出牢房時,我覺得腦袋頂部突突地跳,有點緊張。我這時候才知道,人的頂門,天靈蓋上還有動脈。出來才發現,是要移送台北保安司令部情報處,不是槍斃。

保安司令部情報處是由東本願寺改的,在西門町。我被關到三樓一個房間,一個人,悶得發慌,我就數牆上和柱子上的佛像。有一次我唱日本歌,忽然旁邊牢房有人說話了:你會講日本話?

我們就隔著牆壁談起來。他自稱白井少將,日本人。我問他為什麼他被關在這裡,他說「我也不知道啊。」後來我出獄,聽說當時國民黨找來了一批崗村寧次的部下,組成「白團」,幫國民黨訓練人員,來對付共產黨。崗村原來是日本軍華北區司令,他用三光政策(殺光、搶光、燒光)對付共產黨的游擊隊,很受肯定,被提升為整個中國戰區司令。戰後崗村寧次列為重要戰犯,本應該接受戰爭審判,卻被國民黨庇護起來,後來被揭發,不得已送回日本。但蔣介石和他秘密達成了組織「白團」的交易。出獄後我還特意去查了「白團」的檔案資料,不過沒找到這個白井。

二、保密局

我又從保安司令部情報處轉到到保密局南所,這裡環境最差,因為抓的人太多了。房間不夠,一個房間關24個人,所以只能8個人躺下睡覺,16個人站著或蹲著,三班輪換睡。這樣站了一個禮拜之後,腦子連思考的能力都沒有了。
 

我到保密局第一天就被打。這天早上喝稀飯,裡面有綠豆,簡直是美味,我一口氣喝了好幾碗,結果老是想上廁所,打了幾次報告都不許。後來看守說:你出來。我一出去,馬上就一頓暴打。原來,這裡的規矩是每三小時開放一次上廁所。
 

廁所是這樣的:大便的地方,是一個圍起來的池子,大家蹲在池子四周。之前在憲兵隊時,有人趁上廁所逃跑,所以他們加強戒備,犯人在裡面大便時,門是開著的。開著也算了,衛兵還站在門口,舉槍對著你。這怎麼大便得出來!所以我十幾天都便秘。終於便出來了,硬硬的,還有光澤。
 

之前那個人怎麼跑掉的呢?衛兵帶他上廁所,拿鑰匙開門,剛打開,這人忽然轉身就跑,衛兵慌了:如果去追他,門已經開了,廁所裡面的人會趁機跑出來;如果先顧鎖門,這人就跑了。這一慌,那人已經跑到院裡,翻過牆去了。為了活命,人的腦筋變靈光,膽子也變大了。我第一次坐牢出獄後見過這個逃跑的人,但他已「自新」沒事了。
 

保密局南所還有一個記憶。這裡有土豆,也就是花生,有一次分到十九顆,我捨不得吃完,吃九顆,留十顆,包起來,想著下頓吃。沒想到調房間,忘記拿了。現在還會想起這件事。(現在也還是喜歡花生米下酒,沒有花生米就不痛快。有次跟那些支持抗議靖國神社的日本左派吃飯,笑他們,日本人吃花生都是一粒一粒吃,我是一口吃掉好幾顆。)
 

再後來,我又從保密局南所轉到北所。北所原來是辜顏碧霞(辜濂松的母親)經營的高砂鐵工廠,聽說附近有呂赫若的大安印刷所,呂赫若變賣了自己的祖厝,又從辜顏碧霞那裡拿到一筆錢,開辦這個印刷所,表面上印樂譜,歌譜,實際印地下黨的宣傳品,包括《光明報》。1950年《光明報》案發,呂赫若關閉了印刷所,逃亡到鹿窟基地,在鹿窟基地被毒蛇咬死。辜顏碧霞被捕,高砂鐵工廠被沒收,就改為保密局北所。
 

在北所房間較寬,終於可以睡了,每個人都可以躺下來睡覺。只記得晚上沒有棉被,覺得冷,大概是牢房不夠,趕工的結果,每間牢房的牆壁水泥未乾而顯得潮濕。最後,移到軍法處。

三、軍法處:馮錦煇和鍾皓東
 
軍法處在今天的青島東路,就是現在喜來登大飯店所在。有二層樓,關押犯人的地方分幾個區。一區、二區在樓下。二樓是三區,關女犯,我太太馮守娥就關在那裡,那時我們還不認識。
 

我關在二區20房,謝桂芳就住對面牢房,看到我進來,很驚訝,說「你怎麼來的?」意思是,他並沒有供出我,怎麼我也被抓了。我就說:「又不是我愛來。」同房人聽到,都笑起來。
 

這裡給犯人穿的囚衣是紅色的,紅內褲和短袖紅內衣。早上放出去洗臉五分鐘,要求必需穿這種囚衣,因為醒目,方便衛兵監視。很多人都不喜歡,只在那五分鐘穿。我因為被捕以後,轉移來轉移去,幾個月就這一身衣服,穿得都快爛掉了。所以我一拿到紅衣褲,二話不說就換上。同房難友說,這個人很乾脆。
我們這個房間三十多人,分兩班睡覺。我認識了同房的張伯哲,最初是他叫我過去,問,你什麼名字。我說陳明忠,他說哦,就把我的情況一一都說出來。我嚇一跳。他說,不要怕,我是你上級的上級。他是台灣地區地下黨的重要領導,台中地區地委。他在魚池鄉林業試驗所擔任總務科長,這裡離我工作的茶葉試驗所不遠,他曾偷偷的來觀察我兩三次。所以我不認識他,他記得我。
 

張伯哲問我:誰講你的?我跟他講了我在保密局審訊時的狀況。我一直不承認參加地下黨,那個審訊的人說,你上級已經招出你了,就把一篇自白書給我看,我只看到「陳明忠」三個字。後來他想抽煙,打火時被風吹熄掉了,他轉過身去打火,我趁機去翻那個自白書,看到最後一頁的簽名,洪什麼兒,中間那個字沒來得及看清楚。他回過身來,甩手打了我一巴掌,但是我看到那個名字了。我說,一個叫洪什麼兒的。「是洪麟兒」,張伯哲說。李喬松去大陸以後,把我的組織關係交給洪麟兒。實際上洪麟兒沒見過我,只知道我的名字。他是區委,家裡有武器,張伯哲就是逃到他家裡被抓的。
 

張伯哲聽了我的話,就判斷,關於我的情況,法官什麼都不知道,所以要我咬緊不承認,除了我的二二八舊案,其他一點証據也沒有。以後我一直說我只加入「社會革命黨」,不能承認加入地下黨,不論如何刑求,就是不承認,我就這樣逃過一死。
 

我進20房不久,有一個叫馮錦煇的被叫出去槍決了。他走出去之前,和同房的每個人都握手,帶著微笑走出去。和我握手時,他的手是溫熱的,我非常佩服。我在台南憲兵隊誤以為要被槍斃時,因有點緊張而感覺到自己腦袋頂部突突的跳,他居然這麼鎮靜。我們唱著安息歌送他走,我問張伯哲,他是誰?張伯哲說,他是羅東的小學教員。我在綠島時,朋友指著一個出來提開水的女生,告訴我說,她就是馮錦煇的妹妹,叫馮守娥,當時我完全沒想到,後來會和她結婚。(很久以後,我終於知道,馮錦煇是宜蘭地區的負責人,由郭琇宗直接領導,他早就知道一定死,所以視死如歸。他是我岳丈最喜歡的兒子。)
 

再過幾天,基隆中學校長鍾皓東又被叫出去了。本來基隆中學案,凡是外省地下黨員一律判死刑,本省人一律判感訓(破案時戒嚴令還沒下達)。鍾皓東和其他本省人被送到內湖國小「新生訓導處」(綠島新生訓導處的前身),但他堅決不接受感訓,被調回軍法處。他是我高雄中學的學長,也是當年在高雄中學朝會時被點名大罵的兩個人之一,因為他們跑到大陸參加抗戰了。
 

按照慣例,我們唱安息歌送他,他要求我們加唱「幌馬車之歌」。他說,他太太跟著他到大陸參加抗戰,他太太很喜歡這首歌。他同父異母的兄弟就是著名作家鍾理和,在綠島時,有人告訴我,鍾理和其實也加入了地下組織,但那時他犯了嚴重的肺病,生死未卜,大家都不講他。(關於鍾皓東的事跡,大家可以參考藍博洲寫的《幌馬車之歌》。)

四、張伯哲
 
張伯哲告訴我,基隆中學案外省人都槍決,本省人都判感訓,讓本省人產生了不該有的幻想,以為國民黨對本省人比較寬大,加上大家以為台灣快解放了,於是許多人被捕後就坦白交待關係。他說,其實這是國民黨一貫的欺騙手法,沒有過國民黨統治經驗的本省人太天真了,國民黨對共產黨是絕對不會手軟的。
 

果然,以後的判決狀況就証實了張伯哲的說法。抓了一大批人(如台北市委案、台中市委案、學委案等等)後大約四分之一的人會被判死刑,也就是支部書記以上的人都會死。不久之後,判死刑的「行情」提升為三分之一,於是,小組長以上的都死了。在過一段時間後,行情更上一層,提到二分之一,如此一來,連參加小組會議的人,以及繳過黨費的人都要死。
 

張伯哲在大陸時是東江縱隊團級政委,來台後是台中市、台中縣地區的地委,他當然一定死。我看他每天都很平靜,好像等待的不是死亡,我問他:「你不怕死嗎?」他說,「孔子不是說過嗎,朝聞道夕死可矣。」對他來說,所謂「道」就是共產主義。
 

張伯哲是廣東東江地區的人,地主家庭出身,家境滿好的,全家只他一個人參加革命。他寫了遺書,給我看過,其中有一段大意是這樣:你們反對我參加共產黨,可是你們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這証明我們是對的。那時候共產黨在大陸已經打贏了內戰,建立了新中國,所以張伯哲覺得革命基本上已經成功,他死而無憾。張伯哲是在我被送到軍法處新店分所以後才槍斃的,他把遺書交給一個判五年的人,我出獄後,找不到那個人,也不知道遺書是否送到了他家。那個人是高雄市委案被捕的,1949年就被捕,在牢裡得了腳氣病、夜盲症,很瘦,很可能出獄不久就死了。
 

張伯哲死後十年,他的家人接到以他的名義寄來的西裝料,家人很驚訝,就以為他還活著。據我判斷,這個西裝料是蔡寄天寄的。蔡寄天是地下黨領導蔡孝乾和宣傳部長洪幼樵之間的連絡員,蔡跟洪都投降,所以國民黨也讓蔡寄天自新。蔡寄天和張伯哲可能是同鄉,或者組織上常會接近,知道他家的地址。我在綠島時,因成績不好被迫寫文章登在壁報上,蔡寄天曾經在新生訓導處編壁報,有一次他在壁報上看到我的文章,偷偷跟我講,要我在文章中不要隨便暴露思想,免得引起別人懷疑。蔡寄天後來改名為蔡丹治,專門研究中共文藝理論。(呂正惠按,1990年代初期,在一次大型的研討會的休息時間,蔡丹治主動來找我聊天──我看過他的書,知道他──他說,我這篇論文比較有民族主義色彩。聽了陳先生的話,我才知道他原來是地下黨的人。)
 

解嚴以後,有人回大陸探親,特別跑到張伯哲家,跟他們家人講張伯哲犧牲的經過,因為這個原因,張伯哲被大陸追贈為烈士。這個人我判斷是黎明華,他是重整委員會的領導之一,後來自新了。我曾經跟他講過張伯哲在獄中的事,張伯哲是他的同鄉,應該是他到張伯哲家去報告消息的。
 

我看到馮錦煇、鍾皓東、張伯哲臨刑前的勇敢與堅定,他們的影子一直留在我腦海中,讓我下定決心,要跟著他們的路走下去。我一直記得張伯哲對我的談話,這是我在軍法處牢房最大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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