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止境的都市住民逼迫與驅趕
■ 費冲之
華光社區因為位處「精華」地段, 也終於被放到推平重來的開發清單上了。 (網路圖片) |
你聽過「華光社區」嗎?
在台北,都市地景除了展示金融與產業資本的慾望與雄心,展示著中產階級畢生的安居夢,也展示著城鄉發展與內戰遷移的歷史,「華光社區」就屬這最後一類的地景。
也許你曾路過它,卻對這樣低矮、斑駁交雜綠意的聚落,只是感嘆如何在台北寸土寸金的土地上,如何能容許這樣一片異於高樓的房舍存在:沿金華街往西方向,路過金山南路2段起、在杭州南路右轉一路到中正紀念堂後方,在右手邊這一片晨間有早餐饅頭香,夜間有宵夜牛肉麵香的「城中村」,就是「華光社區」。
「華光社區」在日據時期是台北總督府台北刑務所及其附屬的劍道場與宿舍,1949年國民政府與軍隊來台後,台北刑務所轉變為「台北監獄」,而附屬的宿舍則成為法務部職員,居住的成員還包含日據時期既有居民與部分軍人。在那個隨時可能「反攻」的年代,對於住進來的居民,都是一個臨時的家,在居民互助加上政府默許的情況下,居民順著既有的日式房舍或圍牆以竹子、木頭或磚瓦等簡單材料搭蓋、擴展,形成了一個個大小約末7-9坪大小不等的居住空間。
隨著台北監獄遷移土城,原有監獄的土地歸予中華郵政與中華電信使用,週邊的宿舍除了提供公務員居住外,違建部分也開始湧入城鄉移民,搭建轉賣的情形增加。這當中除了有部分居民因經濟條件改善而遷出,地上建築物的權利也隨之流轉,在不同的都市底層人口間被多次轉賣、讓售,也形成華光社區有著大江南北的飲食小店以及相互扶持的鄰里關係。這個都市裡頭的小村,卻因為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水漲船高,因為位處「精華」地段,也終於被放到推平重來的開發清單上了。
都更美夢,華光惡夢
台灣當局20年來近所信奉的新自由主義,企圖把政府自身打造為一個有效率的「企業」,而效率未見凸顯,倒是企業的本質日復清晰,於是一切在市場上得以交換的資產,特別是土地,無不以租用、標售、設定地上權等各式各樣的途徑交由民間開發。就連「公有土地都市更新」也都是在這樣的方式下操作。公有土地通過這樣的流轉過程,美其名是活化,但卻犧牲了公有土地做為都市發展、抑制房地產價格飆漲的可能性。
為了吸引民間資本投資,一套套疊加在華光社區上藍圖,都是指向與全球金融資本流動相稱的地景:「台北華爾街」、「台北六本木」,這樣的圖像,也不過是幾個金融機關聯合辦公的場所,更重要的是扣除掉金融區之後,剩下土地開發的龐大利益。於是乎,政府的角色又從企業更進一步淪為開發商,打著產權正義的大旗,對違章聚落居民算帳。
政府對華光社區的違章是採利誘與威脅併同的方式,一面訂出拆遷補償落日的期限,一面又對居民寄出不當得利的訴訟手段,最後再通過強制拆除的方式,漸次地驅掃這些公有土地上的居民;依循制度看似合法的手段,是將產權正義放在優先順位,而無視居民個別在住宅市場上的負擔能力、在相對低於都市一般居民收入的經濟條件下所形成的鄰里扶持的網絡關係,這些既是個別住戶的相對弱勢,又是整個違建聚落所代表的空間意涵,完全在拆遷制度中消失。換言之,現行的拆遷方式,是無法保障個別住戶的居住權甚至是生存權的。政府獵地更新的美夢,變成為每個華光社區現住戶的惡夢了。
居住權的實現,從華光開始!
就在2013年新年煙火落下後,台灣住宅法也跟著上路,相關部門也跟著開始制訂如「最低居住水準」等等配套的規定與辦法,這可以說是台灣「居住正義元年」。住宅法的上路無疑是政府對於保障居住權與介入住宅市場的宣示,目前研擬中的最低居住水準是每人3.96坪。然而,華光社區有3戶居民卻在1月3日收到法務部將於1月15日強制拆除的命令,整個拆遷的過程當中也有居民在自行拆除房屋後休克死亡,相形對比之下,法務部雖然站在產權正義的這一面,但卻全然無法回應華光社區居民作為「人」的基本居住保障。
面對政府部門的強制命令,居民所圖的也是一個合理的居住正義,能在拆除之餘,正視他們居住的事實與需求,而不是將他們視為債務人、不當得利者。這與日前台灣大學對其台北市區仁愛路旁校產土地上的紹興社區居民,如出一轍。這樣的逼迫與驅趕並非解決問題之道,而是將人民推向喪失居住權的懸崖。事實上,華光社區的居民的未來,有太多的可能性,比方是納入都市更新的分配、原地改建社會住宅、甚至保障一定期限免租的社會住宅居住權等等,都是行政工具與機制可以實現的方式,並非無其它的選項。
政府對於華光社區居住權益的迴避,無疑是一種行政無能的表現,但無能的另外一面,卻是積極地剝奪人民的居住權、驅逐華光社區的居民,再轉手騰空的土地讓財團獲取更多的利益,試問:這不是擺明著向財團靠攏與人民為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