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第42期】重建一種新的政治倫理

關於「五○年代白色恐怖史」的反思筆記 (二)

以對革命的包容來深化反革命

林書楊在1992年勞動節的遊行隊伍裡  (李文吉攝)

難解的第二個層面是第一個層面的延伸,也就是台灣人民如何因為時代氛圍的轉變而對五○年代白色恐怖史進行選擇性的、乃至以偏概全的理解。

就這個問題而言,不僅僅是當時的運動如何被理解為「冤假錯案」,而還包括當前台灣資產階級社會是否已經有能力在反共反華意識型態頑強存在的條件下,接受「地下黨在台灣存在」這一事實。

無疑,為了抵抗反共反華的歷史學界將五○年代白色恐怖全面解釋成冤假錯案,我們必須特別突出地下黨的真實存在以及「冤假錯案」本身所反映的運動之群眾性質。但當「地下黨在台灣的存在」能在一個持續反共反華的社會裡被群眾接受時,我們卻不能輕易地斷定這是社會意識型態的進步。這可能恰恰反映了反共反華意識型態的深刻化。

以反革命對革命的包容來深化反革命──這不但是對過去的革命運動的最深嘲諷,對於當下的進步運動的發展而言,還是更大的取消。誠如魯迅所言:

譬如白話文運動,當初舊社會是死力抵抗的,但不久便容許白話文底存在,給它一點可憐地位,在報紙的角頭等地方可以看見用白話寫的文章了,這是因為在舊社會看來,新的東西並沒有甚麼,並不可怕,所以就讓它存在,而新的一面也就滿足,以為白話文已得到存在權了。又如一二年來的無產文學運動,也差不多一樣,舊社會也容許無產文學,因為無產文學並不厲害,反而他們也來弄無產文學,拿去做裝飾,彷彿在客廳里放著許多古董磁器以外,放一個工人用的粗碗,也很別緻;而無產文學者呢,他已經在文壇上有個小地位,稿子已經賣得出去了,不必再鬥爭,批評家也唱著凱旋歌:「無產文學勝利!」但除了個人的勝利,即以無產文學而論,究竟勝利了多少?況且無產文學,是無產階級解放鬥爭底一翼,它跟著無產階級的社會的勢力的成長而成長,在無產階級的社會地位很低的時候,無產文學的文壇地位反而很高,這只是證明無產文學者離開了無產階級,回到舊社會去罷了。(魯迅,〈三月二日在左翼作家聯盟成立大會講〉,《二心集》)

假設把魯迅文中的「白話文運動」、「無產文學」代換為「光復後五年間的革命運動」以及「五○年代白色恐怖」,邏輯也是同樣成立的。

從而,第二個層次的難局又必須上升至第三個層次考察,即:光復後五年間兩岸一體展開的中國革命因為兩岸分斷──蔣介石集團的叛逃與帝國主義勢力介入所造成──而再次斷裂成兩個部分,而這種分斷又出人意表地長期化。由於革命在大陸取得全面成功的同時,台灣島內的革命因為大規模的白色恐怖而迅速走向全面潰敗,因此島內革命的希望便不得不取決於大陸對台的渡海解放戰爭能否展開、何時展開。但當這場戰爭終究沒能展開、大陸的社會主義建設出現挫折,而台灣在美日扶植下出現經濟高度成長的條件下,中國革命凝結於一九四九年之際的所有價值與理想便必然在海峽兩岸同時成為被質疑的對象。這不僅表現為陳映真筆下的「蔡千惠問題」──「如果大陸的革命墮落了,國坤大哥的赴死,和您長久的囚錮,會不會終於成為比死、比半生囚禁更為殘酷的徒然」(陳映真,《山路》)──更表現為少部分受難者及其二三代、部分台灣人民乃至大陸同胞,對於五○年代白色恐怖所代表的一系列價值與理想的否定。
 

恢復被隱蔽了的「中國視角」

在當前,這一系列否定的關鍵就是嘲笑社會主義之可能並否定中國統一之必須與必然。光復後五年間革命運動最巨大的意義在於,台灣人民終於脫離了日據時期「自力革命」的階段,轉進作為中國的一部分而共同推動革命。這就是當時被稱為「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歷史階段。無論「中國統一」在當前的台灣社會如何被污名化,不能忘記一點:恰恰是光復後五年間的中國統一,為台灣人民創造了條件,產生了以中國整體為社會變革基本範圍的台灣解放論。換句話說:兩岸分斷後的社會主義統一派的存在雖然以克服分斷為目標(之一),但這樣的政治存在之所以可能,正是因為她主要形成在中國統一與全國革命戰爭的年代(光復後五年間)。這一政治存在成為了日據時期社會主義者與七八十年代社會主義者的中介,運動不但因此得以接續,並能展現出強烈的「中國視角」。

這樣的「中國視角」在極大多數「老同學」──白色恐怖受難人彼此之間的互稱──的頑強鬥爭中得到了保存,但也恰恰是這樣的「中國視角」在兩岸分斷及其隨後的一系列變遷中遭到少部分人的放棄或質疑。這種放棄或質疑其實還來自於前述「中國視角」所一度遭遇的遮蔽。這種遮蔽來自於下述邏輯:「社會主義是進步的/大陸是社會主義/所以兩岸應該統一」。在改革開放前,這種以「解放/被解放」為內容的敘述曾是說服力強大的兩岸分斷「克服論」。但這種「克服論」與光復後五年間建立起來的「中國視角」仍有根本上的差距。「中國視角」的關鍵是從中國整體的前途思考台灣的前途,兩岸人民都是革命的主體,是一個整體,不存在誰解放誰的問題。但當這種「克服論」遮蔽了「中國視角」、當兩岸六十年來的歷史劇變強烈打擊了這種「克服論」,「中國視角」也就如污水中的嬰兒那樣,很輕易地遭到拋棄,並導致這種「克服論」在邏輯不變的條件下異化成如下表述:「社會主義是進步的/大陸不(再)是社會主義/所以兩岸不應該統一」。

對於真正關心五○年代白色恐怖史的一切朋友而言,最關鍵的就是如何恢復或普及當年曾經建立起來的「中國視角」。只有恢復了那樣的視角,在當下就作為一個台灣的中國人展開行動、從中國整體的(社會主義)前途思考台灣的前途,才能真正保衛五○年代白色恐怖史所蘊含的一系列最可寶貴之價值與遺產,才能經由這份價值與遺產的直接繼承,一舉超越白色恐怖的歷史真相因人們(包含事件當事人在內)的不斷詮釋而難以消散的歷史迷霧。在這個意義上,林書揚先生所提的第三個層次的「翻案」將在「中國視角」的恢復中躍然而出:

真正嚴重的,卻是第三種:倫理層次的翻案。這是人民對政權表面所標榜的價值系統,亦即,工具化了的統治理念,發生了懷疑,對政權手中的強制力的道德性開始提出強烈的質疑。人民對某一案件的關切,已經從個案問題提昇為政權的整體品質問題。我們可以這麼說,法律層次的翻案,是技術問題;政治層次的翻案,是政策問題;而倫理層次的翻案,那是人民對政權的、全面的認同問題。當人民認為政府在某一個案中發生錯判,而要求翻案時,人民的心態基本上還是肯定政府的存在。當人民認為某案是政治性冤案而要求翻案,他們可能還沒有完全對這個政權離心。但如果人民對政權的認同心態,因某一個案,或因普遍性的司法風氣而產生動搖,也就是說,人民在意識中對政權的存在理由要重新做出一種全面評估,則最後達成人民對政權的精神否定的結論,也並非不可能。
公意的評判,對一個政權來說,可能是民心向背的總危機。因為人民才是政權的母體。一位公民,是一位主權分子,可以說是最原始的授權者。當人民對其分授權力的政權發出質疑,要求翻案的時候,即使是最單純的法律性翻案,其意義也是非常嚴肅的。如果政府不具誠意、處理不當,使錯案冤案一直堆積下去,很有可能使人民的要求層次逐漸昇高。由法律翻案、政治翻案而倫理翻案,最後逼使人民立意要收回授權,……總之,人民要求翻案,是要重建一種新的政治倫理,把被顛倒了的目的手段,重新翻回應有的位置上。(林書揚,《翻案的道理、道理的翻案》)

林書揚所提的「倫理層次的翻案」,就是挑戰現存一切秩序並為(創造)全新的政治可能而鬥爭。今天的台灣進步社會運動比任何時候都需要「重建一種新的政治倫理」。這種「政治倫理」的重建就是真正地繼承五○年代白色恐怖受難人所頑強堅持的「中國視角」,為了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中國的社會主義前途而鬥爭,徹底否定分斷體制。這才是真正地保衛我們的歷史、確保前進之步伐的唯一方式。

為了倫理的鬥爭,必須發展鬥爭的論理。
這個論理,必須以「中國視角」的恢復為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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