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期】荷清苑書簡:關於大陸的社會政治體制

文/吳國禎(北京清華大學物理系台籍教授)

我見過一些在大陸上工作過很多年的台商和念了多年書的台灣學生,讓我很驚訝的是他們雖然生活在大陸上多時了,但是對於大陸的社會結構的了解還非常有限。即便是經常跑兩岸新聞的記者對於大陸社會結構的了解,經常也很有限(或許說的有些絕對,但也不盡然)。這樣他們寫出來的關於大陸的報導,其深度就可想而知了。這樣推演下去,在台灣島上的人們,透過這些記者的所寫,能較有深度地了解多少大陸,也就可想而知了。

舉個例子,幾年前有個台灣學生在北京清華學習了兩年,畢業臨離開北京前來和我話別。我問他畢業後準備做什麼呢?這個學生告訴我說:畢業後,擬去美國再學習,因為來到過世界最大的「共產國家」後,準備再去世界最民主的國家念書,這樣可以有個對比。很明顯,這個學生從小在台灣所受的關於大陸和美國的印象,還是根深蒂固地在他的腦海中,雖然他已經在大陸待了兩年,並且年紀也大了些,也學習了知識,完成了碩士學業。此類現象,並不是孤立的特例,確實如此。

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是大陸的執政黨,這是中國近代歷史自然形成的。辛亥革命滿清被推翻後,中國便陷入了軍閥割據、混戰的年代。北伐以後,張學良在東北易幟,歸順中央。名義上中國是統一了,但各地軍閥各把一方的局面,事實上並未曾改變。這個局面直到1949年中共執政後,才得到徹底的改變。

要了解大陸的政權結構,首先得了解中共的組織系統。在北京,面向全國的有中央委員會,一般所說的「中共中央」即是指此。中共中央有政治局,政治局再有常委,常委的總負責是「總書記」,其餘幾位常委分別負責國務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政治協商會議,宣傳、紀律等方面的工作。中共中央下設一些部門,有負責黨組織工作的中央組織部,負責宣傳工作的中央宣傳部,負責和外國政黨聯絡的中央對外聯絡部,以及負責和非黨人士聯繫的中央統戰部,紀律檢查委員會等等。多年前為了因應兩岸關係的發展,還設有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央台辦)。全國以下各省、市、自治區,縣等均設有相應的委員會、負責的書記,以及相應的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紀律檢查委員會、台辦等。這些部門的人選任命就由中央組織部和各地的組織部門統領安排。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制度是政權的體現形式,具有立法的權力。它以省、直轄市,自治區為單位組成。其成員則由各地方選舉產生。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代表團的名額按人口和保證各少數民族、社會成員(如婦女)的代表性產生。全國人大設有常委、副委員長和委員長,由代表們選舉產生。委員長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任職,副委員長則多為民主黨派的中央主席任職。全國人大依據中共中央的提名任命國務院總理,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院長,並任命總理提名的部長等。全國人大還選舉代表國家的「國家主席」。國家主席由中共中央總書記任職。也是由於台灣的問題,全國人大有台灣省代表團,代表的是居住在大陸的台灣省籍人士。各地方的行政區域也類似地有各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並具有相應的政權權力。

政府的系統方面,在全國範圍的是國務院,負責的是總理;以下各省、市、自治區、縣等,設有各級的政府。總理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以下各級的省長、市長、區主席、縣長等由各級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關於台辦,因為有時牽涉到行政的作業,所以也有將台辦列為政府的部門的,或是一個牌子、兩個名稱的,即如「中央台辦」和「國務院台辦」。國務院下設有「僑辦」、「港澳辦」,專責海外華僑、港澳地區的事務。在港澳則有中央駐港澳聯絡辦,負責港澳和國務院的聯繫。

司法、檢察系統也一樣,有全國性的最高法院、檢察院,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縣等的法院和檢察院系統。法院院長、檢察院院長則由相應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任命。

此外,由於歷史的原因,目前還有八個「民主黨派」、工商業聯合會和無黨派人士參與全國的政治。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台盟」)也是其中之一。按台盟是台灣「二二八」事件後,由謝雪紅等一些台灣人士在香港成立的,主張台灣的「自治」和「民主」,故名。台盟後來也參與中共的建國。這些民主黨派都是全國性的政黨組織,唯獨台盟是地區性的,由台灣人士組成的,但也參加全國的政治活動。這當然是由於台灣問題的歷史原因所致。中共中央由總書記出面定期和這些黨派的中央負責人有各種協商全國重要政治事務的會議。民主黨派的成員在國務院,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縣等均任有部長,副職的省長、市長、縣長等。因此,這些民主黨派稱作「參政黨」,這和外國的「反對黨」是不同的。

政治協商會這個系統比較獨特,和外國的政治系統不具可比性。這也是歷史原因所產生的。抗戰勝利後,以國、共兩黨為主,在美國的協調下,有所謂的「政治會議」,商議中國戰後的政治安排。後來經由國民黨方面的提議,增加了「協商」,成為「政治協商會議」。國民黨敗退台灣以後,「政治協商」的概念和活動倒是由中共所繼承和發展。目前在全國的範圍,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簡稱「全國政協」。全國政協的成員由社會各界經過協商產生(不是選舉),包括中共、民主黨派和各個社會(群眾)團體,如教育界、科技界、婦女屆等等。全國政協還設有各種專門委員會,如外事委員會、環境資源委員會、港澳台僑委員會等。全國以下,各省、市、自治區、縣等也有相應的「政治協商會議」。所以,「政協」是個涵蓋面非常廣泛的一種政治活動組織,並且規定政協的成員中,非共產黨的成員要占多數。「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簡稱「全國台聯」)和各地方的「台聯」均為社會(群眾)團體,也都參加全國政協和各級地方的政協會議。「全國政協」的常委、副主席和主席則由「全國政協委員」選舉產生。主席由中共中央常委任職,副主席則多為各民主黨派的主席任職。地方的政協主席、副主席和常委也類似產生。和人大具有立法權不同,政協主要是起社會各界人士對於國家政治等各方面的事務,提出批評和建議諮詢的作用。每次全國政協常委會召開會議時,一般國務院副總理都會出席,就國務院當前的一些重大政策做出說明。

以上羅列大陸主要的社會政治組織系統,了解、區分了這個組織系統,會有助於對大陸事務的觀察和理解。我們也可以了解到,所謂的「中共國務院」、「中共政協」等台灣常用的概念是不對的,從邏輯上說也是不通的,它們分屬不同的系統。台灣人(特別是記者)到了大陸,如果還是採這樣的用詞,則難免讓人感「怪異」,乃至有誤解。記得有一回在上海開APEC,一個台灣記者就問外交部長說:「中共國務院……」,結果引來這位部長幾乎是訓斥的回應。這個專跑兩岸新聞的記者也是太外行了。

總之,和台灣人在大陸經商、念書關係密切的統戰部是中共黨的系統(專責和非黨人士方面的聯繫),台辦是黨、政的系統,台盟是台灣人在大陸的黨派組織,台聯則是大陸上台灣人的社會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