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律打交道
── 中國人一天中的法
■ 白旭
本屆四中全會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其實對於普通的大陸民眾來講,這個「高大上」的詞離他們並不遙遠。
10月24日早上八點半,家住四川成都的張琦開著車去上班。行駛到一個高架橋的時候,他注意到指示牌標明限速80公里/小時,因而趕快減了速。
「每天開車出門就要跟法律打交道,要繫上安全帶,開車速度不能高於限速。」這位30歲的公司職員說。前不久他就因為沒有注意指示牌的限速提醒,超速行駛,結果按照新的交通規則被扣了3分,罰款200元。
張琦還在路上的時候,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敦化市法院紀檢組長王金玲已經到了辦公室。她先看看各種卷宗,然後打開電腦查閱今天庭審的排期,上午、下午有哪些案件開庭審判,安排好一天的時間。
10點準時開庭審理。每個庭只有審判員、審判長以及一名書記員。開庭時間不定,從兩小時到三、四個小時不等。這次庭審的案件是家住吉林延邊的梁齊與當地安監局的行政訴訟案件,最終由原告梁齊勝訴。「真沒想到我一個『個體戶』打官司最後能告贏『官府』。」他說。
自去年延邊法院實行行政訴訟案件集中、交叉管轄,避免「民告官」案受當地行政機關「掣肘」。近年來,山東、山西、浙江、吉林等省部分地方法院通過提級管轄、指定管轄、交叉管轄和相對集中管轄等方式,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實現了司法審判區域與行政管理區域的有限分離。
梁齊起訴當地安監局時,「集中管轄試點」尚未施行,原本管轄案件的當地法院起初非常為難。試點施行後,案件轉由臨近的延吉市法院審理,安監局一審敗訴,二審前撤訴,認可了原判決,「個體戶」最終告贏了安監局。
庭審結束並不意味著法官能夠休息,卷宗、材料以及判決書還需要他們撰寫。「我們基層可不比中院、高院的法官,一個法官配備很多助理法官、書記員,法官只負責審判,其餘的『案犢』工作自有人完成。我們則全靠自己。」王金玲說。
不過司法改革後,主辦案件的法官、檢察官可以擁有自己的團隊,有專門的助理法官、檢察官以及書記員。說起這個,王金玲很興奮。「這樣我們法官的工作效率自然能夠提高,從文案工作中解脫出來,專心處理案情。」
結束了一上午的工作,王金玲決定去吃午飯。在成都,張琦也和同事來到一家餐廳就餐。正當他們在門口排號等待時,餐廳的一塊玻璃突然滑落掉地,碎片飛濺劃傷了張琦的腳,血立刻湧了出來。「餐廳說要我的身份證影本,說餐廳有意外保險。」張琦決定去醫院檢查。
醫院檢查張琦的腳是皮外傷,但是需要休息一周等待傷口癒合。「那我就不能上班了,誰來賠償我的誤工損失?」張琦有些焦急。
「餐廳的理賠是根據餐廳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在發生特定保險事故的情況下,針對餐廳的保險理賠,餐廳拿到保險理賠後,會轉付給顧客。另外,顧客可以提起訴訟,就人身損害主張賠償,包括醫療費、傷殘費、營養費、誤工費等。」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昕傑說。
吃完飯,四川師範大學讀研三的法學院學生謝殊曼走進了民法課的課堂,和同學一起討論。他們的主題是醫療糾紛中醫生的治療權,到底是權利還是權力。十幾位學生經過查閱資料,有些人從患者的角度出發,認為醫生治療是一種權力,也有人從醫生作為普通人考慮,認為醫生也有權利。
「這個討論其實沒有什麼誰對誰錯,但是結果讓我意識到,在現實中道德和法律並不完全是一致的,合乎道德的做法,有時甚至違背法律規定。」謝殊曼說。
通過醫患糾紛這個小小的切口,謝殊曼認為,中國大陸百姓的法治觀念還有待增強。「所以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快法律的修訂和完善。」她說。「以後如果我從事法律行業,我希望能夠在法治化的進程中盡自己的一份力。」
在2000多公里以外的北京,退休在家的沈阿姨打開電視機,CCTV12台正在播法律講堂,是關於一段不被認可的黃昏戀。從那個節目中,她瞭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保護了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接下來的《道德觀察》播出的是一個三歲的男孩內臟嚴重受傷,經過調查兇手是他父親的女友。
沈阿姨聯繫到剛剛在網上看到的山東「針紮女嬰」的案件,覺得非常痛心。連日來,山東聊城11個月的女嬰牽動了全部人的心。女孩體內疑似被人為紮入了十餘根鋼針,10月24日最新的消息稱她的舅媽已經服毒自殺。「不管誰是兇手,不管原因是不是重男輕女,這事一定要查清楚,對其他人也是有教育意義的。」沈阿姨說。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剛剛閉幕的四中全會帶給了王金玲、謝殊曼、沈阿姨以及千千萬萬期待中國法治進步的普通民眾更多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