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戶籍分隔制度
── 最遲2020年退出歷史舞台
經過法院一審、二審,還有勞動仲裁,江亞萍狀告用人單位就業戶籍歧視案,耗時15個月終於在近日達成了調解協定。江蘇省南京市鼓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本月初要向她支付1.1萬元補償款。
2013年4月,從安徽師範大學法學專業畢業的江亞萍,通過網上招聘資訊報考南京市人社局下屬服務中心,卻只因不是南京戶籍而被拒之門外。
江亞萍不甘遭遇戶籍歧視,拿起法律武器從此開始了耗時一年多的訴訟維權。 「經過我和律師30多次向法院爭取,終於明確案由不是一般意義的勞動爭議,而是人格權糾紛,並最終立案,以調解的方式獲勝。這將對類似的就業戶籍歧視案起到很高的參考價值。」江亞萍說。
除了為此次訴訟勝利而高興,江亞萍更興奮於中國大陸政府最新發佈的詳細戶籍改革計畫,它將使已經存在了近60年之久的城鄉二元戶籍分隔制度最遲於2020年退出歷史舞臺。
大陸國務院7月底公佈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
現行的城鄉二元戶籍管理制度是在1949年成立後逐漸建立起來的,歷經1958年以前的自由遷徙到隨後的嚴格控制,以及1978年改革開放後逐步推行半開放管理的三大階段。
長期研究憲法和人權問題的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林來梵說,在特定歷史時期,這個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曾對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它既保障了農村對城市的物質供應,又不至於因為過多人進城而加重城鎮失業現象。
他表示,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這個制度越來越成為阻礙中國大陸經濟社會發展的桎梏,其附著的種種福利身份差異,在城鄉居民之間劃下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權利保障不平等的溝壑。
這些權利的不平等存在於大中小城市之間,貧困落後地區與先進發展地區之間,也存在於非戶籍常住居民與戶籍常住居民之間。數億人口離開戶籍地,但卻找不到身份歸屬;在城裡務工生活,卻不屬於城裡人。
戶籍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複雜的工程,面臨的艱巨難題很多,《意見》針對性地作出了諸多創新性部署。其中,針對實施公共服務均等化需要大量資金的問題,《意見》提出: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意見》還對戶籍制度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紅利克扣」問題作出了防範性部署。例如,《意見》規定,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