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期】小市民大聲公

公民教育的幽靈

添灯

抗議課綱

(圖片翻設自網路新聞畫面)

今年開春,教育部推動高級中學地理、國文與公民的課綱微調,觸動了兩岸議題的敏感神經,除了反映不同史觀的鬥爭外,另有一群公民教師以程序正義、黑箱作業為由到教育部抗議,號稱要為教育部上一堂公民課。這群老師勇於反抗的精神固然值得敬佩,但也暴露了台灣公民教育的一個隱憂:在這群老師的言論中,我彷彿又看到過往公民教育知識養成「去歷史的」、「法匠化的」幽靈在這些爭論上空飄盪。

筆者大學就讀師範體系中的公民教育學科,記得當時我的一位老師說:「公民教育不是婦科 (副科),是心臟科」,這句話激勵許多公民教育學科的老師。這門學科是培養國家未來棟樑、國民重要的教育生產中心,聽來令人熱血澎湃,那種教育下一代,且為了美好社會的良善發展願景著實令人陶醉。但課綱、課本只是教學素材,關鍵在於教學者的培養,直至今日回想起來,幾個學習場合卻讓我不寒而慄。

大學中有一堂課是「比較公民教育」,這堂課裡,老師主要介紹各國的公民教育,其中美國與日本的公民教育花的篇幅較多。我永遠難以忘懷在談到日本公民教育的時候,老師帶著讚嘆的語氣說:你們看,日本的公民教育作得多麼好,他們教出來的小孩子這麼乖……。那個單元的另一活動是參觀總統府,我只記得總統府戒備森嚴,經過隨身物品的檢查與搜身進到府內這段路程,讓我感受到作為人民這件事變得很渺小。進到府內後,導覽人員對於總統府的建築空間進行解說,導覽的內容我已不太記得了,只記得那個「垃圾通道」得到許多人的稱奇,當天我們一群師生便站在總統府內的一處天井,讚嘆著這個日本殖民時期建築的美好。那天的參觀經驗讓我有點暈眩,那暈眩是在於自己的腰桿被「殖民地現代化建設」美名打到挺不起來所致。

另,有一堂課是「社會科教材教法」,老師舉了一位教師以張穆庭的MV《1937》作為教材的案例,MV背景是1937年日本南京大屠殺背景下的故事,因為音樂具渲染力,容易引發閱聽者的情緒。老師便與同學討論怎樣處理這種情感召喚式教材,最後是以盡可能陳述正、負意見的「教學中立、客觀原則」作結。我對這堂課印象深刻在於,在這種教學中立、客觀的真理之下,我竟成為旁觀者,很多事情談起來好像跟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

中立是正、負意見取其中庸嗎?中立意味著有對立的雙方作為前提,在教學上難道無法發展出以對話釐清各種因素的制約性的教學方法嗎?或者,更需要探問的是自己是站在甚麼樣的位置來進行客觀中立的陳述?但是因為不談歷史,這些位置跟基礎其實都是空缺的,在空無的地基之上來談客觀中立不免有些超然與神化。

公民教育號稱與社會最接近的,必須修習政治、經濟、法律相關課程,強調行政程序、管理,更是欲向學生推廣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價值。要推廣法治國家需要這些概念的加持,而這些價值的內容卻是抽空歷史的殿堂概念,歷史被認為是學科分類上的另一個科門,甚少被注意到。台灣的教育在學科分類上的扭曲讓許多學生無所適從,學生的受教權早在教育學科的分類當中被肢解殆盡。

近日,有位公民老師因為抗議課綱微調而自拍短片上網,影片內容除了說明教育部課綱微調程序不正義的問題之外,更將公民課本談白色恐怖中的一頁撕去,抗議教育部把白色恐怖內容從教科書中刪除的舉動。白色恐怖在公民教育課裡面是作為國家侵害人權的案例來談,作為歷史事件的白色恐怖的意義,其實從未存在於公民教育裡面。公民教育只談法,不談歷史,談「正義」必談羅爾斯 (John Raws) 的正義論,而不從歷史發展過程中思考與探索正義到底是甚麼?這種強調對於國家結構與行政程序的講究明顯是站在所謂「自由、民主」政權的一方,而那這個政權又是誰?或者進一步問,台灣的公民教育是站在誰的立場?當我們取徑歷史,把問題像洋蔥一層層剝開,在淚流滿面的那一刻會發現,我們所擁抱的原來是美國自由女神像的一隻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