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期】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系列二:農村土地流轉和城鄉一體化 (五)

【看問題】嚴防「流轉之名」行「強征之實」

程士華(新華社記者)

當前,大陸城市工商資本、金融資本等生產要素進入農業、農村越來越密集。一些基層幹部及專家認為,在提倡土地流轉、農業規模化的同時,也要警惕一些地方政府主導的土地流轉項目,以「土地流轉」的名義,通過行政強制措施大規模徵收土地,甚至讓農民與農地收入絕緣等問題。

在多地農村土地流轉加速的情況下,一些地方土地流轉過程中出現「名為流轉、實為強征」的做法。據安徽省廬江縣郭河鎮農民張少林反映,他家中2畝左右的自家承包地,在自己沒同意的情況下,就被當地政府強行徵收,然後流轉給了安徽某大學經營規模農業。

廬江縣郭河鎮黨委副書記朱曉東對此解釋說,村民反映的問題,涉及的是當地政府和安徽某大學協議流轉約500畝土地,作為高校產學研基地,是省政府批准的重點項目。但張少林並不認可政府方面的解釋。他認為,不管土地用於科研還是其他重點專案,再怎麼強調該土地流轉專案的重要性,都改變不了當地政府未經自己允許、強征土地的事實,這與中央要求的「土地流轉必須要農民自願」相違背。

類似廬江縣的通過行政命令強制徵收農民土地、違背農民意願的做法,並非個案。安徽省宿州市一些農民反映,當地有一個數千畝的大規模土地流轉專案,儘管90%以上的農戶願意參與土地流轉,但仍有一小部分群眾態度消極,比如一些農戶在土地承包到戶後在自家地頭開荒,實際耕種土地超出了之前村委會承包給其的耕地。雖然這些農戶不願進行流轉,在政府主導下的此次土地流轉專案中,仍不得不流轉,這實質上已經演變成了半強迫性質的行政強制徵收。

農地流轉加速,還應該警惕「失業農民」群體出現。根據「中國網事」記者調查發現,農村地區有一批經歷過上世紀六十年代大饑荒的中老年農民,他們已經種了一輩子地,對土地有深厚感情,並且圍繞農業耕作形成了生活習慣和生產方式,很難用單純的經濟效益將其說服。他們的生活技能主要是務農為生,很難融入工業化、企業化的生產生活方式,或者說是不願意離開土地。他們一旦離開土地,可能會變得無所依靠,淪為「失業農民」。如果這類農民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可能將會對社會秩序產生影響。

因此,有專家提醒要警惕「踢農民出局」現象。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王小映表示,土地流轉有利於提高農業規模效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個別地方出現了一些不好的現象,比如政府在金融資本要脅下,通過流轉把農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後再承包出去,這直接導致農民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被「開除出局」,讓農民與土地市場化收益絕緣。

王小映建議,應當讓農民和村委會直接成為市場主體,政府應逐漸淡出。隨著土地經營承包權的層層轉包,農民對土地經營權的自主性和議價能力減弱,對農民收益分配使用的話語權、知情權、參與權如何得到切實保障,值得密切關注。政府可以更多發揮市場監管作用,監督合約雙方的運作經營要在政策法律框架內運行,而不是成為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