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第49期】賣女孩的小火柴

一場由相親引發的爭議

■   陸序

「相親」、「公益」與「幸福」的概念連結,
引起婦權工作者的批判與反思。(網路圖片)

公益、慈善事業領域中,女性工作者居高的性別比例,在各國各地區多半皆是如此。去年一場由某大陸知名公益團隊發起的「公益相親」活動,並不是指非營利性質的婚介活動,而是針對從事公益工作的單身女性設計的相親。
除了主辦方積極透過新媒體和雜誌等媒介進行宣傳外,意外引發關注的,更多是婦女權利/權益團體對此活動批評和討論。

主辦方《社會創業家》雜誌執行主編陳迎煒說,首先,雜誌的使命包括促進NGO從業者福利的提高,進而推進公益事業,其中對從業者生活與家庭問題的關注,是提升福利的途徑之一,因此相親會試圖通過服務於從業者推進公益行業發展;其次,NGO業內確實有一些希望走人婚姻的大齡女青年,相親會可以滿足她們的需求,因此具有公益性;第三,相親會在舉辦過程中體現出許多志願者無私付出的公益精神;此外,本次相親會爲盡力實現收支平衡,實行了嘉賓收費與捐款相結合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貼補了支出。雜誌今後還將嘗試采取可持續的方式,將相親做成社會企業的模式,並獲取一定的收入回饋公益事業。 (摘自《中國發展簡報》)。 

但是,婦女權利工作者呂頻認爲,相親會所提倡的這一切,不是公益。主辦方打出的「新幸福主義」含義曖昧,「賣女孩」也引起是否迎合主流社會所謂「幸福」之虛假想像的懷疑。公益人士圍繞「公益相親」發起討論會,更有甚者拍攝主題紀錄片。「公益人」,或說「公益女」,是否嚮往或需要婚姻,還是妄自菲薄「待價相沽」的問題在此被擱置,更多的是公益組織的自我定位和認識,在這次爭議下被重新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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