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
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於今日針對19日的「逮捕事件」發表聲明,該聲明指出,國安法是威權政治遺留下的遺毒,是威權的象徵。但民進黨當局卻違背自己曾經反對國安法的歷史,反過來召喚這隻毒蛇,試圖復辟白色恐怖,而毒蛇就算蛻了幾次皮,還是毒蛇。以下為該聲明全文:
【反對綠色恐怖——「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
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聲明
我們是一群來自台灣各地,不分省籍,在戒嚴時期受到迫害的政治受難人及其家屬。對於2017年12月19日台灣再度發生以「反共國安」之名,公然逮捕興獄事件,我們除感到痛心與擔心白色恐怖復辟外,也要譴責民進黨當局不能右手打著「轉型正義」的旗號,左手揮舞著砍人頭的「國安法」,嘴裡高聲呼喊「人權」。
猶記得1987年台灣解嚴前夕,國民黨打算另訂「國家安全法」取代「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做為解嚴的條件,但不為剛剛新生的民進黨所接受。面對換湯不換藥的政策,民進黨曾發起「解除戒嚴,反對國安法」的抗爭運動。可惜,當年並沒有成功阻擋「國安法」的制定,該法也於解嚴後生效實施。這一部當年被民進黨人欲除之而後快的「國安法」,作為後戒嚴時代的遺毒,即便經過兩次政黨輪替,四次條文修改,不管如何改頭換面,仍然是懸在人民頭上的「血滴子」,靜靜地等待著獨裁嗜血者的召喚。而最令人感到啼笑皆非的是,那個曾經高喊「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的民進黨,最終卻是喚醒「國安法」的始作俑者。
當新黨四位青年被以國安法「拘提」的畫面傳遍網路與電視媒體時,讓我們想起1950年代一位客家籍的政治受難人曾這樣描述過被捕時的情況:「早上天還沒亮,就有人來敲我的門,來了三個我沒見過的人,一進來就把我抓起來,拉上吉普車,一人開車,兩個人各抓一邊,把我眼睛矇起來,車子雖然轉來轉去,其實是把我送到總統府後面的警備總部。我就在那邊被關起來。」
另一位本省籍、被捕時還是台大學生的老前輩也曾回憶被審訊的情況:「大學剛開學沒多久,我上課沒幾次,有一天上課時,我就被捕了。我第一次被審訊的地方是在情報處。審問的人一直逼問我,參加以後是跟誰接觸。在審問過程中,我一直堅持自己沒有參加共產黨,參加的是『國際問題研究會』,是研究性質的讀書會。」
歷史何其相似,歷史也何其諷刺。剛剛才立法通過的所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才信誓旦旦要「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口號還言猶在耳,但最大的威權象徵、最容易製造司法不法的「國安法」,卻被當作「轉型正義」的護身符借屍還魂。
我們要正告台灣當局,停止以「反共國安」之名行白色恐怖政治的復辟。當被壓迫者穿起壓迫者的朝衣,人民只能起身反抗。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