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期】出版《陳映真全集》的意義(1):重新思考一九七、八○年代的陳映真

 

陳映真手繪鈴鐺花與自畫像

陳映真手繪鈴鐺花與自畫像

文/呂正惠(人間出版社發行人)

《陳映真全集》的編輯工作已經接近尾聲,前十六卷即將開印。因為擔心前十六卷的編注體例有不一致處,我把這十六卷的排印稿從頭到尾翻閱了一遍;為了了解全集的規模,我又把後七卷的篇目仔細瀏覽了一遍,因此,我可以初步談一下出版《陳映真全集》的意義。

在編輯之前,我和編輯團隊就編輯原則相互溝通。大家都同意,《陳映真全集》應打破文類界限,完全採取編年形式,把所有的作品、文章、訪談等按寫作時間或發表時間加以排列,如此才能看出陳映真的整個創作與思考活動是多麼與時代密切相關。反過來說,陳映真的每一篇作品或文章,也只有擺在時代背景及陳映真自己的寫作脈絡中才能比較精確的掌握其意義。任何有意扭曲陳映真的寫作意圖的人,也將在這一編年體全集中顯示出其不妥之處。我初步了解了陳映真全部作品的寫作篇目及某些著名小說、文章的寫時間及彼此的先後順序之後,更加確信,我們採取的編輯體例是完全正確的。

其次,在編輯過程中,我們發現,陳映真著作數量之大也超出我們的意料。一九八八年四、五月間,人間出版社分兩批出版十五卷《陳映真作品集》,其中收入陳映真的小說、文章、訪談等共一七九篇。同一時段(一九五九年五月至一九八八年五月)全集共搜集到三○四篇,比《作品集》多出一二五篇。從一九八八年五月作品集出版,到二○○六年九月陳映真中風不再執筆,中間共十七年多,陳映真又寫了五一六篇,其數量遠遠超過一九八八年五月之前。這五一六篇,除了三篇小說及少數幾篇散文外,都沒有編成集子出版。這個時期的陳映真,在台灣發表文章愈來愈困難,文章散見於台灣、大陸、香港各處,有些很不容易見到。可以說,只有在《全集》出版後,我們才能看到後期陳映真完整的面目。無視於《全集》的存在,研究陳映真無異是閉門造車。

全集總共收了八百二十篇,而其中小說只有三十六篇,可以比較嚴格的歸類在「文學批評」項內的文章,按我估計,也不過五、六十篇,兩者相加,最多也不過百篇左右。陳映真當然是傑出的小說家,他的文學評論也有極其獨到的見解,他作為台灣近六十年來最重要作家的地位是無可否認的。然而,在這之外,他還寫了七百篇以上的文章(包括演講和訪談)。按現在一般的說法,這些文章有報導、影評、畫評、攝影評論、文化評論、社會評論,還有許多乾脆就是政論。那麼,我們到底要把陳映真歸為什麼「家」呢?顯然,「小說家」、「作家」這樣的名號,都把陳映真這個人限制在現代社會「職業」欄的某一欄內。我們必須放棄這種貼標籤的方式,才能看清陳映真一輩子寫作行為的特質,才能認識到陳映真這個「知識分子」對台灣、對全中國、以至於對現今世界的獨特價值之所在。

陳映真自從「懂事」(高中即將進入大學階段)以來,就已確認,他一輩子可能永遠生活在「黑暗」之中。因為他對當時在台灣被追捕、被槍殺的中國共產黨地下革命黨人充滿同情,對革命勝利後剛建立的新中國充滿憧憬;反過來,他認為美國是個「邪惡帝國」,而那個受「邪惡帝國」保護才得以殘存下來的、兼有半封建、半殖民性格的國民黨政權,不過是「腐臭的蟲豸」。台灣「一切所恃以生活的,莫非巨大的組織性的欺罔。閉眼之後所見的極處,無不是腐臭和破敗。」(兩處引號中文字均見於一九六六年左右所寫的小說〈某一個日午〉。)

青春期的陳映真對自己所生活的社會既有這樣的認定,再加上養父突然去世,家庭頓時陷入貧困,生活異常艱難,他怎麼能夠不充滿悲觀、憤激與不平呢?這時候,自小就表現了「說話」天才的他,寫小說就成了最重要的救贖之道。對於《筆匯》的主編尉天驄適時的邀稿,陳映真後來在回顧時,曾表達他的感激:

感謝這偶然的機緣,讓他因創作而得到了重大的解放。在反共偵探和恐怖的天羅地網中,思想、知識和情感上日增的激進化,使他年輕的心中充滿著激忿、焦慮和孤獨。但創作卻給他打開了一道充滿創造和審美的抒洩窗口。(〈後街〉)

小說家陳映真就這樣誕生了。自以為落入歷史的黑暗與虛無中的陳映真,兼懷著憤懣(歷史對他太不公平了)與恐懼(怕被國民黨發現而被逮捕)的心情,只能藉著小說的幻異色彩來抒洩他生錯時代、生錯地方的忿怒與哀傷。從表面上看,陳映真早期小說和當時台灣最具現代主義色彩的作品非常類似,因此一般都把他早期的小說列入台灣最早的現代主義作品中,並提出「陳映真的現代主義時期」這一貎似合理的說法。我以前也是人云亦云的如此論述,我現在完全承認我的錯誤。但更重要的,我們要認清,在一九六○年代台灣現代主義初發軔時期,陳映真根本就是個「怪胎」──一個台灣地下革命黨人的「遺腹子」、一個對海峽對面的祖國懷著無窮夢想的青年,怎麼會是一個「典型」的現代主義藝術家。一個二十出頭的青年,在六○年代已經既「左」又「統」,這是陳映真生命、藝術、思想、寫作的「原點」,陳映真要用一輩子的時間,從這個「原點」出發,去探索「此生此世」如何活著才有意義,如何才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這就是陳映真所有思索與寫作行為的基礎。

從一九五九年五月發表第一篇小說〈麵攤〉,到一九六八年五月被捕,現在所能找到的陳映真作品共四十二篇(新發現的最重要的兩篇是:他和劉大任等友人合編的劇本《杜小龍》,以及他反駁葉珊的〈七月誌〉的未發表的手稿),其中三十二篇為小說,另十篇都是有關文藝、電影、劇場的隨筆。我們或許可以說,這是純粹的藝術家時期的陳映真。但如果陳映真是一個「純藝術家」,他就不會在六五年十二月和六七年十一月先後發表〈現代主義底再開發〉和〈期待一個豐收的季節〉那種批判現代主義的文章。毋寧說,一九六○年代的陳映真,被天羅地網般的「動員戡亂時期叛亂條例」所捆綁,不得不作為一個小說家和藝術評論家而出現在世人面前。真正了解他的姚一葦 ,就天天為陳映真思想日趨激進而擔憂,即使想勸戒也不知如何說出口。(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