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期】社評:30萬日本人轉為台籍?慎防種族清洗的危險情緒

網路時代,社群媒體的謠言就像一陣風,來得快,去得也快,你還沒來得及下結論,它已在下風處蔚然成災。318太陽花的「反服貿懶人包」是如此,指稱台灣有數百萬光復後改名換姓的「日裔皇民餘孽」,應該要「清理門戶」、「安我家邦」的極端言論,又何嘗不若是。

02太陽花運動期間,有一封投寄到某報民意論壇的投書,指稱台灣光復初期「約有30多萬日本皇民,放棄日本國籍,歸順為中華民國國民,落地生根」,繁衍至今約有一百多萬人,是當前主張台獨的親日激進份子的根源,呼籲「應全民奮起,清理門戶」,「除去害群之馬,以安我家邦」。由於該文雖有署名,但卻未留地址,加上文中所稱的「30萬日本皇民」到底是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在台日人,或是「皇民化」的台灣人概念不清,又無法向作者查證。因此,該報編輯決定不予披露。但經電郵給海外友人參閱,而在網路輾轉傳開(有關始末,可參考《海峽評論》2017年1月號福蜀濤先生的說明)。

318之後,國民黨在選舉上一連串的失利,島內台獨勢力沈渣再起,深藍群眾急需情緒的出口,並以此為據,廣泛寄給大陸對台研究機構和涉台單位文過飾非,以訛傳訛,眾口鑠金,積非成是。影響所及,不但大陸網路鄉民充滿殺伐之氣,對台研究的權威人士也為文探究,就連退役的解放軍將領也聲稱「1945年台灣光復的時候,日本人留下30萬日本人轉為台籍」,並主動加碼「經過三代75年,現在2300萬人裡面有600萬人以上是這些人的後代。」影響惡劣,對兩岸人民間的「心靈契合」起很大的破壞作用,實有加以澄清之必要。

首先,該投書所說「歸順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日本皇民」,到底是指「原住台灣的日本人民」?還是在殖民統治時期皇民化運動下改用日本姓氏的台籍人士?語焉不詳。若是前者,根據戰後台灣總督府於1945年10月1日所舉行的「在台日本人歸國志願調查」顯示,當時在臺日本人總數為323,269人,其中確實有志願留台者約14萬餘人(志願歸國「日本」者有18萬餘人)但並未被陳儀當局所接受,最終全數遣返。若涉及與台灣人有婚姻關係者:「夫為日僑,妻為本國籍,而結婚在台省受降以前者,妻之去留聽其自願。妻為日籍,夫為本國籍,而結婚在台省受降以前者,其妻得予留台。」晚近島內引起熱議的「灣生」之說,正可以從側面驗證這個結論。試想如果連在台出生的未成年日本人都遭悉數遣返,那麼,日據時期在台灣從事「大、中、小學校教職(教授)人員,公私營機構技術人員或從事商務人員,還有社會浪人、流氓 … 等行業」的日人,想要放棄日本國藉改名換姓滯留台灣,談何容易。

01根據1947年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所編印的《臺灣省日僑遣送紀實》顯示,從1946年3月起,有資料可查的在台日人(含琉球人與朝鮮人)共分三批遣返,遣返次序為 1. 日籍軍人 2.平民 3.病人與犯人(用武裝醫院船遣返)。第一期自1946年3月2日起至同年5月25日止,共計遣返日人284,210名、日軍及其眷屬162,795名、琉球人4,968名、韓人1,940名;第二期自1946年10月19日起至同年12月底止,以遣返殘餘和解除徵用之日、琉球人為主,於10、11月各輸送一次,12月輸送七次,共計遣返日人18,585人、琉球人9,933人、韓人1,974人;第三期遣返作業自1947年4月中旬起至同年5月3日止,共輸送二次,一律集中於基隆港,共計遣返日人3,566人。

1947年5月16日,台灣省政府成立後,旋於同年12月展開第四期日人遣返作業,共計遣返日、琉球人走私犯及無罪戰犯105名;第五期遣返作業始於1948年4月,台灣省政府為集中遣返殘餘日人起見,特頒布「台灣省殘餘日僑集中遣送實施辦法」,規定除患有重病、與國人合法結婚、犯有刑事案件未審判終結或未服刑期滿之日人,以及其他有正當理由經核准留台者外,均應強制集中遣返,共計遣返日人432名;第六、七期分別於1948年11月、1949年8月遣返解除徵用及殘餘日人回國,分別遣返343、272名。其後,留台日人已為數甚少,僅零星、個案式地辦理日人遣返作業(岡村寧次、富田直亮等近百名留下來幫蔣介石打內戰,隨後來台成立白團的日本戰犯除外)。因此,所謂「約有 30多萬日本皇民,放棄日本國籍,歸順為中華民國國民,落地生根」應屬子虛烏有。

倘若所謂的「日本皇民」,指涉的是在皇民運動下自願或被迫(如教師與公務人員)改採日本姓氏的台籍先民,那是歷史的悲劇,是整個中華民族積弱,遭帝國主義侵略壓迫,台灣淪為異族統治下的結果,吾輩應該對其有「同情性的理解」。嚴格地說,台灣光復之際,「放棄日本國籍,歸順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台籍先民何止30多萬,是550萬熱烈歡迎回歸祖國的台灣同胞。

其次,近年來台灣「皇民化復辟」的現象,有其複雜的歷史背景,將之簡單地歸咎於「血緣決定論」非常粗糙,也相當危險。例如,日據時期皇民化階層,除了上述服務于總督府機構和日資產業的人員之外,大多是日本「土地丈量事業」下受惠的地主階級(廢除大租與共業田,將土地所有權發放小租個人持有),因為經濟上相對優渥,他們的子弟通常較有機會受高等教育,在殖民政府安撫政策下,一方面享有封建地權的保障,一方面又可到殖民地機構充當中等文員。1949年國府撤退來台後,隨著蔣介石政權轉移來台的約計170餘萬人(這是人類史少見在短期間內的大規模人口遷移),當時台灣的工商業並不發達,也沒有土地可資分配,為了安置來台人士勢必要騰空黨、政、軍、警、特、教育、文化等各種社會職務,因此阻斷了台籍人士的發展機會。加上隨後的土地改革和農村破產,喪失封建土地保障的地主精英,只有利用日據時期與殖民宗主國間的各種社會聯繫,引進日本所淘汰的工業設施或產品代理才能取得營生的手段(日後發展成數以百萬計的中小企業主),否則就是淪為勞動階級。因此,即便沒有「228」這種偶然的政治失誤,戰後台灣社會還是存在着親日、媚日甚至皇民化復辟的土壤。

我們之所以重提舊事,對光復初期有「30萬日本人轉為台籍」一說感到憂心重重,實在是警惕這種「血緣決定論」背後所不自覺地隱藏著「種族清洗」的危險情緒。此舉,與部分台獨人士主張「支那男女滾回支那」「支那外來種滾」的法西斯行徑又有什麼兩樣?過去70年來,在冷戰、內戰分斷體制下,透過國共當局的政治宣傳,海峽兩岸確實存在著對立的傾向,但向來只有對政權的仇視,從來沒有兩岸人民間的相互仇恨。透過上述不實說法的流傳,特別是將「台獨」標示上日裔血緣,已經在兩岸人民間畫下了一道難以彌合的傷口。如果不適時加以澄清,不但海峽兩岸恐怕將永無寧日,就連長居島內的原住民族、閩南人、客家人、49年來台的內地人士,還是晚近來台的陸配與新移民,也無法在這一塊土地上和睦共處,長居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