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期】二二八事件的歷史思考

文/張逸軍

對現在的年輕人而言,二月二十八日,就是個放假、休息的日子,但對許多年長的前輩而言,二月二十八日,卻是一段令他們付出青春、鮮血的歷史。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警察因查緝私菸而打傷婦人林江邁,並誤傷旁觀民眾,引起人民不滿,包圍警局,直到二十八日,卻遭衛兵槍擊,衝突一觸即發。

現今的教科書,以一位警察的過失,草率的交待二二八事件的原因,企圖隱藏更為重要的因素──國民黨的貪汙腐敗。

陳明忠先生提到,在日據時期,台灣人飽受日本人欺壓,他一心只想著台灣能脫離日本,回歸祖國統治,不料光復後,情況並不如預期,接收台灣的國民黨員好壞參差不齊,貪汙的狀況不勝枚舉,欺凌百姓更不在話下,陳明忠先生見此狀,便於一九四八年加入共產黨,參與革命,只為推翻腐敗不堪的國民黨。

二二八事件後,中外日報記者周青、吳克泰編寫了一份二二八事件的報導,卻受政治壓力而出版困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原為平息眾怒、賠償人民而成立,最後卻成了國民黨內部鬥爭的平台。時任處委會宣傳組長王添燈擬定「三十二條處理大綱」,只為保障人民生活,要求民主、自治,隨後卻遭國民黨以酷刑折磨致死。許多國民黨的惡行,都在二二八之後的白色恐怖期間一一被掩蓋,陳明忠先生說:「相較於共產黨,當時的國民黨確實是一股反動勢力,但至今沒人敢承認。」可見國民黨以權力扭曲了歷史,逃避自己的所作所為。

藍博洲先生說:「我們可以有不同的歷史解釋,但不能接受錯誤的歷史事實。」在二二八事件的六十九周年,今天,我見到了歷史的當事人,了解到我們所熟讀的歷史,不過是政治、利害關係下的產物,唯有正視歷史的真實性,我們才能從過去記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