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期】荷清苑書簡:兼談語文和古文的學習

♦ 文/吳國禎(北京清華大學物理系台籍教授)

我的學生們經常面臨寫英文學術論文的困難。我發覺如果讓他們直接寫成英文再給我改,這樣就很困難給改。這不單單是英文語法的方面,還牽涉到語句邏輯的方面,這樣我給改文章,幾乎等於重新寫一遍。我於是讓他們先寫成中文,把句句、段段之間的邏輯秩序都安排妥當了,文義清楚了,重點也突出了,然後按逐句再寫成英文。這樣我就好改了,因為不牽涉到句句、段段之間的問題,而只是一個句子內語法的改動,以及中英語之間表述不同的改動而已。

我這個做法的緣由,乃在發覺學生們之所以英文寫得不好,不單單是語法、結構方面的問題。他們英文學習了多年,對語法和英文句子結構的掌握也還是可以的。關鍵的是,他們缺少在寫一篇文章時,要注意思路表述的邏輯發展層次問題。簡單地說,他們沒有或缺少句句之間的邏輯聯繫關係,以及段段之間邏輯發展聯繫關係的概念。他們的英文寫不好,其本質乃在語言表述、邏輯層次的問題。他們缺少了這些概念,則不論寫英文或寫中文都是詞不達意、文義不清的。一句話,英文寫不好的根子還是在中文寫不好。

文字的書寫和語言是有所不同,語言從小幾乎不費何功夫自然就學會了。雖然如此,每個人說話的邏輯、清晰度還是會有所不同。其實這也反映著一個人的思維邏輯層次。有些人言簡意賅,有些人說了半天,仍然無法讓人解其意。

比較起語言的學習,文字的書寫則需要更深層次的學習和鍛煉,不能完全說寫文字材料就是文如所言,把言轉成文就成了。語言、文字功夫的學習與培養,主要在小學、中學,自然大學階段也應該重視,只是一般的大學教育對此都不重視。美國的中學教育對於英文學習是非常重視的,反觀大陸與台灣可能也差不多,反而更重視數理化的方面,這就偏頗了。

說起大學的語文學習,我們那個年代台灣的大學就有大一一年的國文課,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我還記得在新竹清華的大一時,有位曹老師給我們上大一國文。曹老師的教材和別的學校有所不同,一般的學校都是取從市面可以現成買來的,如《史記》等。曹老師的教材都是活頁的,來自不同的出版社、不同的管道,並且量大,特別是涵蓋了清末、民國時期一些名人的所寫。既有書信、小品、抒情的,也有對時事的議論等等,幾乎是包羅百象了。這門課對於從中學學習過來,相對單一的語文內容來說,確實是讓我開了眼界,至今印象尤深。多年以後,我回到台灣,想再找到這些教材而不可得,感到非常遺憾。

我們那個年代(60年代)在台灣上中學的時期,對於範文的學習是很重視的,這些範文絕大都是經典的古文。多年後我才深感這樣重分量的學習古文,讓人一生受益。這幾年台灣是這樣、大陸也一樣,對於古文的教材壓縮了很多,理由是現在人們用的是現代的白話文,不再是文言文了。這樣的看法很是粗淺,因為白話文的基礎在於古文。我們看民國年間的一些學者,為何他們的白話散文都成了經典呢?他們其實都有著深厚的古文基礎。語文教育如果只就白話文而教語文,那肯定是捨本逐末。

這些年大陸這邊越來有越多的人,提及應該更重視古文的學習,並且提議大一要有中文的課程,這樣的呼籲、觀點是對的。經典古文的流傳有上百上千年,它們能歷經漫長歲月的淘汰而留存下來,自有其不朽性。古文的一個字、一個詞往往就能表示很明確的意思,這是古文能夠簡約的原因之一。現在白話文的幾十個字詞,往往還不如古文的一、二個字詞的分量。

我還特別欣賞古文的邏輯性,我以為這是學習古文的重點之一。文字書寫能具有清晰的邏輯性,是一個很基本的要求。此外,古文大都具有優美的韻律感,讓人心賞。古文中也經常有比喻,這些比喻往往反映了古人從對大自然的觀察中,所領悟的關於人生的哲理。這些哲理對於當今的我們,也是一種對待生活、對待世事很好的一種參考、借鑒乃至是智慧。

古文的虛詞在白話文中雖然退化了,但是在白話文中如能巧用虛詞,則可以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猶記得中學時的國文教材就附有虛詞的解說、用法,我當時非常喜歡讀這個附錄。把虛詞給掌握了,對於古文的精華也掌握了大半。我還記得有一次考試,老師出的題目就是把課堂上沒有學習過的一小段古文中的虛詞給拿掉了,讓同學們來填。那次全班居然只有我一人是全對了,還受到老師的稱讃,這是少年時美好的回憶。

大陸這多年來,所謂的「黨八股」文風盛行。所謂的「黨八股」就是沒有實質內容,邏輯混亂,不知所云的官場文章。台灣這幾年聽說在「本土化」的名堂下,對於中國傳統的東西包括對古文的學習,乃至中國歷史的學習(本質上,文史不分,離開了史無法談及文;反之,學習文也不可能不涉及有關的史)多所偏廢乃至廢棄,這其實是「自我廢功」的愚蠢做法。

一個有益的經驗是,我們得強調寫文章、寫材料是給人看的,這個看似再淺顯不過的概念,卻往往為人們所忽略。我們寫東西經常容易主觀,也容易犯下一個毛病,因為是寫自己懂的東西,就容易把該交代、該說明的東西給忽略了。因為自己懂了,就下意識地以為讀者也能懂得。缺少了這個意識,寫出來的東西往往就對事情的來龍去脈沒有清楚的交代(因為本人很清楚明白,反而也最容易遺漏了),他人自然無法了解。我經常給學生們說,你寫後不要以為自己看的明白就好,你還得換個別人的角度,看看對所寫的能否明白。如果閱讀的人還要帶猜、帶想,那不能說人家水準不高看不懂,而只能怪自己寫東西不清楚,該交代的地方沒交待清楚。因此,寫東西得要不厭其煩(不厭其詳)地把想要表達的意思、想要讀者明白的東西,說的清清楚楚。

這樣,我就要求學生寫好文章後先放個一、二個星期,等對所寫的沒有印象了,再拿出來看能否看得明白,再對所寫進行修改。我也建議特別是理科同學在寫論文時,可以先給他們的「外行」同學看,看什麼地方看不懂,就改寫什麼地方;直到外行的同學也都能一目了然了,那肯定就是沒問題了。我發覺這是一個有效改進書寫的方法,我對自己的所寫也是按這樣的方法來處理的。有了這樣的心態轉換,處處為讀者想──時刻提醒自己,這樣寫讀者能明白嗎?寫出來的東西即便是所謂的「深奧」的東西,外行人一讀也必然是「深入淺出」的。寫東西就是要有這樣精益求精的精神,才能對得起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