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期】中國大陸將啓動養老金市場化投資

♦ 文編/江英士

中國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相關單位,近日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備受社會關注的養老金投資運營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

根據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測算,在扣除預留支付資金外,預計大陸將有超過2兆元人民幣的養老基金可以納入市場化投資的營運範圍,不僅有望實現養老金的保值增值,還能減少政府財政支付的壓力,實現多方共贏。

按照大陸現行政策,陸企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只能投資銀行存款或購買國債,安全雖然得到了保障,但收益只有不到3%,很難跑過消費者物價指數,甚至低於同期一年期的存款利率。

相比之下,用於戰略儲備的社會保障基金,由於允許市場化運營,自2000年成立至2013年底,基金累計投資收益4187.38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8.13%,遠超過同期2.46%的年均通貨膨脹率。

新頒佈的辦法規定,養老金投資運營主要包括了三大類産品,銀行存款類,債券類和股票、基金類,各類産品的投資比例都有嚴格的限制,總的思路是風險低的比例較高,風險高的比例較低。

對於備受社會關注的養老金入市問題,辦法明確規定了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基金資產淨值30%,目的是合理控制投資風險。

在實際運營中,進入股市的基金規模和時點不是由政府來直接操作的,而是由授權受托的市場機構來具體運作,而且也不可能很快達到投資比例的上限。

養老保險基金是一般民眾的養老錢,大陸此次頒佈的投資運營辦法以安全第一作爲首要原則,從制度設計、組織架構和政策規範等方面採取一系列舉措,來保證基金的安全。

辦法在多元化投資方面也作出了規定。要求合理進行資產配置,明確只能在大陸境內投資,同時嚴格控制投資產品的種類,主要是投資一些比較成熟的品種。

此外,辦法特別注重加强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各地養老金委托投資的資金額度、劃出和劃回等事項,必須要向大陸人社部、財政部報告。受托機構、托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也要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養老金投資運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