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期】海綿城市建設應避免誤區

♦ 文/魏英傑

眼下,「海綿城市」可算是一個熱詞。去年10月,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大陸住建部專門頒布了一份厚厚的《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今年4月,大陸國內16個城市成為海綿城市建設的試點,獲得大陸中央財政補貼。無疑對今後城市規劃布局、環境保護具有深遠意義。 

按照官方定義,海綿城市是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淨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並加以利用。在許多報導中,海綿城市建設則被看作破解城市內澇的大招。那麼,海綿城市真的能夠一勞永逸地解決城市內澇災害問題嗎?

近日,大陸澎湃新聞採訪《指南》主要制定者之一、北京建築大學環境與能源工程學院院長李俊奇。李俊奇稱,海綿城市是一種形象的表述,不能簡單地理解僅僅是為了雨水集蓄回用,也不是水利防洪或排水防澇。道理確實如此。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首先就是要避免這種簡單化的思維。

海綿城市建設的主要措施是對路面進行透水鋪裝,以及建造下沉式綠地、綠色屋頂、蓄水池等設施。其直接目的固然在於收集利用雨水、減少洪澇災害,但從城市建設理念來講,這其實是對城市公共設施、生態系統的改造和升級,是著眼於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科學規劃布局。若不是基於這種生態理念來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就可能出現一邊大舉破壞城市原有生態系統,一邊耗費巨資償還環境欠債的情形。例如,把城市原有的具有洪澇調控功能的河流、湖泊、綠植破壞殆盡,如此則事倍功半。

何況,對雨水進行收集利用所產生的「緩釋」功能,哪怕可緩解城市內澇,其作用也有限。一方面,雨水收集設施的容積有限,只對周邊區域有效果;另一方面,城市防洪排澇的主力軍是地下管道設施,若相關設施不給力,仍難以應付嚴重內澇。就此而言,海綿城市建設是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前提下,協同「作戰」,以提高城市的生態化運作水平。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同時,加大力度保護自然生態和下大力氣改善城市排水防澇等基礎設施,依然不可或缺。

在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過程中,還應避免急於求成的心理。以往大陸各地在城市建設中,特別是管網鋪設等基礎設施方面,普遍存在欠賬,導致經常出現「城市看海」景觀。對這些城市原有設施進行改造升級,本身就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進行下沉式綠地改造、綠色屋頂建設,或者進行路面透水鋪裝,相當於對城市功能進行大量改造,當然也需要大量公共財政投入。對許多地方來講,海綿城市建設仍是一樁新鮮事物,如何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進行本土化試點推廣,也是一個問題。

正因如此,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更應避免政績化的衝動。海綿城市建設的成效如何,關鍵看分布於城市各處的雨水收集設施能否有效運作,發揮協同作用。老天爺下雨,不會專門朝著有雨水收集設施的地方下。所以,只在城市局部區域打造「樣板」沒有多大意義,東放一槍、西打一棒,也沒什麼作用。這對基礎設施底子薄弱或城市規劃過於粗放的地方,更是一個嚴峻的挑戰。如果滿足於做表面功夫,或者只是為了短期內給地方政績增添光彩,結果很可能是勞民傷財、徒勞無功。

總而言之,對待海綿城市建設既不可簡單對待,也不可盲目樂觀、操之過急,而應立足於現實和長遠,因地制宜地制定長期規劃和實施方案。此外,除了政策鼓勵,還應從地方立法和社會推廣等方面入手,提高全社會的節能意識和生態觀念,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