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第38期】閱報小秘書

兩岸貨幣清算
       兩岸貨幣至今並未建立全面的直接清算機制。現有的三個管道包括:
  1. 在兩岸合作的框架內解決台幣和人民幣的兌換問題;
  2. 通過在香港和澳門的清算銀行來辦理;
  3. 由兩岸銀行各自的代理行提供服務。  

       大陸商務部最新公佈的統計數字顯示,2011年大陸與台灣的貿易額為1600.3億美元。這一龐大數字的背後蘊含著兩岸貨幣未能直接清算帶來的龐大經濟成本。

  目前,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10個分行,而大陸銀行在台的4個辦事處僅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剛獲准升為分行。雙方的業務經營範圍還受到政策的諸多限制。此外,大陸銀行在台灣參股比例最高為5%,而台灣銀行來大陸參股比例最高為20%。分析人士指出,諸多限制無法為兩岸清算機制創造足夠的政策條件。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建立,還將有助於擴大人民幣離岸業務、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在歐債危機影響、全球景氣尚不明朗的大環境下,台灣企業界呼籲,爭取台灣成為香港之外第二個人民幣離岸中心,以參與經營人民幣存放款、貿易融資、金融商品等業務,擴大營運範圍。
       要想在台灣建立人民幣離岸中心,就要有結算銀行進行貸投作用,並且建立在台人民幣回流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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