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期】旅遊調查:拾荒經濟學

二○一三年起,始於不經意,我陸續在旅途中詢訪「塑料瓶(飲料瓶)」的回收價。雖然做「回收」未必等同最低階級,但「回收」卻可以反映都市最底層人們可能的收入,一定程度幫助理解人民生活水準。(以下大陸部份價格單位是人民幣、台灣部份是新台幣)

從西安開始,問到每個塑料瓶五分到八分。二○一四年在比較多地方都問,天津估衣街附近小販多每個瓶一到八分錢,長春火車站附近問到「大」塑料瓶五分錢、小的三分,濟南一個基本款的瓶裝水塑料瓶是兩分錢,北京定慧橋附近一大叔說一個瓶六分錢。

瀋陽那做清潔的大叔對我説「謝謝你送我五分錢」時,我順勢問了怎麼算錢?和天津得到的回答一樣,說論「個」賣。我扔的是大瓶進口飲料、殼較厚與硬,興許價格較好。因缺乏更細的、例如城市經濟水平的材料,我只能如上白描。但令我意外的是,人們不全都十分理解價格,只能告訴我「大概」;例如在通化問到的就是模糊的「幾分錢」。而若直接前往回收場,應能知道更細、及上游的收貨價格的一般狀況。

台灣的塑膠類則是論斤賣,近年的價格,是「塑膠類」統一每公斤十元。這部份差異,也顯示了台灣塑膠類廢棄物較多。至於廢紙,台灣是兩塊半到兩塊八左右、報紙四塊錢、影印紙那樣的白紙價格最好,五塊錢,價格也是不定期浮動。二○一三年在西安問到紙類一公斤三毛錢,也是報紙價格較好。物件、回收物差異,顯示未必是社會狀況差異,但肯定暗示了特定條件下之社會所常用的資源。

從紙類就比較方便推估收入了。普遍而言,台灣常見的收舊貨的三輪車,裝滿一車「舊紙」大約有一千五百到兩千多元收入。不算少,但工時總長近十小時。若沒有足夠存放空間、導致必須清早去賣貨,則不但必須邊收貨邊抓緊分類,工時也更延長。以我認識的臺北回收業經驗,每天下午五點出來、半夜十二點後才回去,隔天早上八、九點要來回一至兩小時去「交紙」。

較不如外人所知的,則是玻璃、保力龍等許多物件因在台灣「不能賣錢」,故是「撿紙(通稱)」不要的,但在大陸卻常見回收保力龍。另外,鐵也分白鐵、鋁罐、電池類等,價格不同(這次沒收集完整,暫不列出),其中背負環境污染惡名的「電池」反而是回收市場裡價格最高的。

以台灣來說,這行還需倚靠長期信用、社區關係。並且也有競爭、沿路隨機偷竊             者。長期信任關係下,回收業者常有額外收益,如民眾家中不要、卻堪用的舊貨。台灣曾有一時期有發達的二手貨市場,今日北市廈門街附近仍可見。但靠舊貨獲利意謂著再延長工時去擺攤,如萬華龍山寺、福和橋下等市集。並且,為了維持關係,當一般市民誤以為「分類」與「回收」是一回事時,回收人必須花費大量時間挑選、剔除,從而間接成為環保局「分類車」的前哨。環保局總是驅趕回收業,甚至開罰單;若理解其中鉅額利潤,便不難理解環保局的反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