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期】專題:大陸勞工權益現況與展望 (二)

── 深圳工資集體協商步入「深水區」

來自廣州深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消息顯示,從2014年2月開始,深圳將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為每月1808元(人民幣,下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為每小時16.5元,兩項標準相較2013年漲幅均超過13%。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深圳大多數製造工廠的工資早就高於1808元的「地板工資」,但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推動下,工人薪水會跟著最低工資標準的漲幅繼續調整,此次深圳最低工資標準13%的提高,意味著當地不少工廠工資方案會作出相應的調整,工人工資會進一步上漲。

2008年8月1日,深圳市總工會在大陸首次提出勞資談判中的職工「集體談判」概念,截至2013年9月30日,深圳全市共簽訂工資集體合同7479份,覆蓋企業85590家。

作為改革開放先行地,深圳先後在鹽田國際、沃爾瑪、富士康、先端精密等重點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並形成了常態化機制。深圳市《2011—2015年推進工資集體協商規劃》明確,重點企業必須就工資問題進行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協議,對於中小型企業,要通過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促進工會體制機制的創新。

深圳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說,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一些企業生存發展的「門檻」:只有那些善於經營管理、重視勞動者權益的企業才能長遠發展,這就會淘汰一些落後企業,促進世界製造業基地的轉型升級。

更重要的是,工資協商制度還是化解勞資矛盾的「良方」。大陸全國總工會2012年在全國非公企業做過的一次調查顯示,約70%的非公企業職工對自己當前的工資不滿意。與此同時,近幾年急劇上升的勞動爭議事件絕大部分都與員工的薪酬福利有關,如近幾年引起廣泛關注的佛山南海本田、深圳海量存儲等勞動爭議事件。而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經驗證明,將勞資爭議的「事後談判」變成「事前協商」,築起化解矛盾的「防火牆」,正是調整平等勞動關係、建立和諧勞資關係的有效途徑。

深圳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說,隨著工資集體協商為一線勞動者帶來實惠,大陸工資集體協商已邁入「深水區」,與之相伴隨的,還有相關制度措施不夠完善、工會地位有待提高等諸多障礙需要攻克。

擁有特區立法權的深圳已在先行探索。日前,《深圳經濟特區集體協商條例》已通過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二審,草案對集體協商的主體、內容、程式、形式等作了明確、細化的規定。如該條例頒佈,將在深圳全市範圍內增強集體協商制度規則的可操作性和強制約束力,使得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真正成為勞動關係雙方的一項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