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情合理也合法的夏潮聯合會竟遭起訴?
■ 卓子俞(北京大學台生)
台灣夏潮聯合會為因應台灣學生到大陸唸書的需求,自1999年始接受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的委託,免費提供考生諮詢與代收香港考區報名文件的服務;迄今為止,已協助過近八千位考生赴陸求學,減少台灣學子誤入從中牟高利的仲介或補習班的陷阱,以及往返兩岸取得考試資訊、報名和應考的食宿花費與舟車勞頓。
這樣一個為兩岸交流盡獻心力、無私付出的團體,其法定負責人陳福裕竟在日前遭檢調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3條為由,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按該條例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並於4月28日在地院開庭審理。
依2003年立院修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3條規定:「台灣地區、大陸地區及其他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許可得為大陸地區之教育機構在台灣地區辦理招生事宜或從事居間介紹之行為。其許可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來檢視,首先,「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是一個非謀利的教育交流與科技交流服務機構,旨在促進內地與香港以至海外間開展學術、科技交流和科技產業合作之活動,提供相關諮詢和聯絡等服務,而非以招收學生、進行教學或頒授學位證書為目的而成立的「教育機構」。因此,「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本身並不符合第23條規定下的「大陸地區之教育機構」;其次,我們應該認真追究的是由教育部行政怠惰,無限期地擱置《許可辦法》審議所引起的侵害民眾學習權利與自由、阻礙兩岸間交流的責任,而不是去控告一個苦於無法可依,只能在有限的合法範圍內竭誠為台灣學子服務的夏潮聯合會。然而,這種構陷入罪的醜陋戲碼,卻被容許上演在「力促兩岸交流」而遭民進黨辱罵「親中賣台」的馬政府任內,以及自許為「民主法治」的台灣。看來,馬政府「親中賣台」的力度著實尚待提升,且台式民主法治的「先進性」一遇到兩岸關係就露出馬腳!
由於國共內戰以及美日勢力對中國內政強加干涉,導致兩岸政權長期分裂,各自發展出一套不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再加上,兩岸對抗目的已從兩蔣時期的「反共」演變到台獨李扁當政時期的「反中」。前者雖反共但仍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維繫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炎黃子孫的中國國家認同;後者則是極力地「去中國化」,努力倡導「兩國論」,而欲以否定自身的起源和文化,來「斬斷」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的情感聯繫與錯亂台灣民眾的國族認同。馬英九上台後,則把顯性的「台獨」轉為隱性「獨台」,使劍拔弩張的兩岸關係緩和,並「鼓勵」兩岸和平發展與交流。
夏潮自創會以來,不論台灣執政當局所持的兩岸立場,始終懷著中華兒女的情感,全力推動兩岸全面雙向交流、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即使是在白色恐怖和李扁當政時期也不改其志。如今,在兩岸關係走向和平發展之際,台灣學子到大陸就學實乃大勢所趨。況且,夏潮為台灣學子提供的服務是既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法,也合中華民族之情,更合和平發展之理。如此合情合理也合法的夏潮聯合會,竟遭檢察官濫權起訴,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