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第44期】紀念林書揚先生專輯(二)

林書揚談階級解放與兩岸關係(節錄)

同志們,我走了!但再也沒有人能熄滅,我所點燃的火炬!

一個殖民地社會在殖民國家的資本主義同質化作用之下,也有它的一定的內部階級分化過程,和由此導來的階級矛盾。
但在政治上整體的殖民地人民都是資本帝國主義的受剝奪者,則社會內部的階級矛盾在當時是被涵蓋在兩個不同民族之間的統治支配關係下面。因此即使是代表工農階級利益和立場的左翼運動,也必得首先肩負起民族鬥爭的歷史性任務了。

瞭解了台灣史中的社會運動一開始就是反帝運動,而且是以民族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思想原則的結合為運動的指導理念之後,我們就不難進一步理解,為甚麼在當前的民族分裂局面下,台灣的民間統一運動仍然應該以民族主義和社會主義為思
想基礎。

──林書揚,〈台灣民間統運與大陸經建──在「海峽兩岸關係與和平統一研討會」的論文〉(1992年6月)
 
島內統運能不能拉開更大面向的戰線,是一個急需解決的策略爭議。島內有所謂統左路線的團體,以「左」來代表勞工的權益自衛運動及其他反壓迫求公平的各類社會改革運動;而以兩岸統一、一國兩制的實現為共同的歷史性突破口。唯有如此,才能在廣大社會下層人口及一般知青階層心目中補強統一運動的正當性動機甚至道德性意涵。當然,如果以統一為短程目標或許被認為太過迂緩。否則,那是符合於歷史階段的社會演進的客觀規律的。應該加以審思。

──林書揚,〈台灣社會的戰後階級結構和兩岸問題〉(2001年10月)

那麼,為台灣進步發展要通過甚麼樣的歷程才能獲得實現,取得其體展開的機會呢?愚意以為,按現實的有關諸項要件,唯有透過中國民族的不幸內部對抗的合理解決。血緣的、歷史的、文化的、及國際政治結構圖中的中國,在它的新的整合運動中,台灣人也應該積極地、主動地投入、擺脫「為自決而自決」的心理網罩,擴大台灣人的認同視野,將本身的主體性在更大的整合統一運動中獲得提昇,既代表「台灣一地」的「主體性」,同時也代表「全中國」的「主體性」。當人們平心靜氣檢討問題趨向時,相信都會達到一種共同的答案—中國必須統一!而當數百年來屢屢受過殘傷的台灣人民,做出這樣超脫性的智慧抉擇時,那將是我們民族史上叫人震撼的一刻,也將是千秋萬世後的人們所樂道的歷史光明的一項例證。

──林書揚,〈有了統一才能自決〉(1987年8月)

台灣與大陸之間,雖然在一個世紀以來實質上的聚少分多,但在近現代的國際社會中,台灣之為中國的「多變故」的部分版圖,已是公認的歷史事實。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其所以在國際間起不了實際作用,乃表示「事實重於形式」的共識尚存在於國際間。大陸—台灣之間的分裂的「非常態」形成要因消失之後,理應結束分裂,重回統一。這個「理」是一種自然的運動規律,是做為現實群體的民族社會,以一定的「內在關係」(以經濟的結構型態為原型)不斷調適其「外在關係」,以求群體的更適正的發展軌跡。

具體地說,兩地間的不平衡因素,如經濟政治有形資源或生活文化心理上的距離,應能據其「內在關係」的合理趨向而獲得妥善處理,必不致產生所謂的「以大吞小」、「以強凌弱」的唯力主義的「一統」(故楊逵語)局面。

總之,中國的再統一乃二次大戰後民族自存和發展中的一大課題。也可以說,在現有的二超強和諸強權權力關係中,求更高發展的態勢保障和體制確立為目的。這一點,當我們虛心設想未來時勢的種種變化、台灣棲身在舊體制世界中延續分裂局面的種種後果,尤其是所謂「新興工業國家」的虛弱經濟體制和政治上的從屬性格,總不免讓人覺得終有破綻的一天。當現有體制負荷不了外來壓力和內部緊張時,不論是「分裂的」台灣抑或「分離的」台灣,均將是可預見的「悲劇性」台灣。因此,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避免走進那悲慘的困境。

──林書揚,〈有了統一才能自決〉(198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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