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通過史上最嚴新環保法
環保問題考驗著中共執政能力
根據新華社的報導,4月24日大陸通過史上最嚴格的環保法修訂案。新環保法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此舉是為了扭轉伴隨大陸經濟快速發展而生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歷經四次審議,環保法修訂案經大陸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環保專家認為,修訂後的環保法有可能成為現行法律裡面最嚴格的一部專業領域行政法。
據了解,修訂後的環保法,進一步明確了大陸公部門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完善生態保護紅線、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監測和環境影響評價、跨行政區域聯合防治等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責任,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還就政府、企業公開環境資訊與公眾參與、監督環境保護作出了系統規定,法律條文也從原來的47條增加到70條,增強了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已經實施25年的大陸《環境保護法》,與經濟社會發展特徵和新理念明顯不相適應,存在操作性不強、環保執法疲軟等問題。同時,長期過多追求GDP成長的粗放發展模式,導致了由大氣、水、土壤等共同構成威脅人民健康的立體污染。環境問題成為大陸最大的民生問題,影響社會安寧和經濟發展,考驗中共執政能力。
廈門、大連、四川什邡、江蘇啟東、浙江寧波等地先後爆發「涉環保群體性事件」;非法捕殺野生動物事件持續引發關切;不安全食品成為長期輿論關注點。如何從制度和立法層面緩解減少公眾的環境恐懼感和對政府的不信任感,平衡公眾訴求與經濟發展關係,探索現代社會發展路徑,已成為大陸發展中的重要命題。
對任何一個國家來說,環境治理都是一個綜合的問題,也是難題。環保專家指出,必須用改革的辦法,從制度入手,將治理霧霾納入全面、完善、長效的機制體系和思維模式裡。
新環保法修改的內容,還包括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提高公民環保意識;對舉報人的保護;擴大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等。此一保護舉報人為草案四審中首次出現,為公民監督政府與污染責任人提供了制度管道,將鼓勵更多公民自覺參與到環保事業中。隨著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完善、相應社會組織公益訴訟主體資格的確認,未來會有更多受到污染損害的企業或個人提出民事賠償要求,追究污染企業負責人責任。
大陸環保法律體系包括30多部相關法律和90多部行政法規,作為主幹的環境保護法,未來勢必與隨之做出修改的相關專門法律一起,形成大陸生態文明保護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