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期】審判日本戰犯未盡的後果

【小市民的大聲公】

王錦南

在美國決定重建日本成為遠東基地的利益考量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無罪釋放了包括岸信介等40名甲級戰犯。(網路圖片)

1946年1月19日,麥克阿瑟批准頒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並通告在東京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戰後日本政府企圖獨自審判戰犯,以開脫侵略罪責的願望落空。

審判日本戰犯的法律依據是1945年7月由中、美、英三國領袖聯合公告的《波茨坦宣言》:「我們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但對於戰犯,包括虐待我們戰俘的人在內,將處以嚴厲之法律裁判。……」8月8日蘇聯加入該宣言;8月14日,日皇宣稱接受《波茨坦宣言》;次日,中美英蘇四國同意接受日本投降。同年12月26日,美英蘇三國外長發表《莫斯科會議公報》,授予遠東盟軍統帥審判日本戰犯的權力。

「法庭」的庭長和首席檢察官均由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指定,其他成員包括中美英蘇等11個同盟國的法官。《憲章》規定的「甲級犯罪行為」包括破壞和平、違反人道、違反戰爭法規的侵略等。美軍掌控的國際檢察處提出東條英機等28人為首批甲級戰犯被告,麥克阿瑟批准了這份沒有強制勞工與軍妓、沒有毒氣戰、沒有細菌戰、沒有活體解剖、沒有日皇裕仁等違反人道與和平的戰犯元凶的名單。

由於罄竹難書的滔天犯行,加上採行英美法系的對質制和被告無罪的假設,控辯雙方就證據效力進行激烈對抗,僅審理那28人就花了「法庭」2年多的時間,開庭達818次。1948年11月4日開始,宣讀長達1200多頁的判決書,又花了8天。然而,那28人還不到原定甲級戰犯的一半。

時東亞局勢丕變,中國的內戰態勢逆轉;美國在1947年中以後,已決定重建日本成為自己在遠東利益的基地。包括岸信介等40名甲級戰犯,被麥克阿瑟以「罪證不足」的理由全部釋放;南京法庭宣判無罪釋放的岡村寧次,也在這種背景下乘坐美輪逃回日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則在沒有任何明文解散的情形下,無疾而終。

美國壟斷戰後日本處置權的結果,被保留的天皇制與被包庇的大批戰犯,成為日本右翼勢力與軍國主義的精神支柱和復活來源。而作為「冷戰」產物的《舊金山和約》與《美日安保條約》,炮製出「台灣地位未定」,是根本推翻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的精神,也是對《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的否定。

正因為對反法西斯戰爭的自我否定,自己又曾是日本軍需物資的主要來源國,美國不把日本在珍珠港事件以前發動的戰爭當作侵略戰爭,《判決書》中認定日本侵華罪行起自1928年皇姑屯事件的事實,當然也被忽視。連許多中國人自己都只說「八年抗戰」,還有人去馬關感謝日本侵華百年,又有「民選總統」自白釣島是日本的領土及讚許安倍拜鬼……,則憑什麼叫日本人該坦誠面對歷史錯誤呢?

1957年甲級戰犯岸信介甫出任日本首相,就強迫出版部門將「侵略中國」改為「進出大陸」;至今年初,其首相外孫安倍晉三的文部省又計畫改寫中學教科書指南,欲明文聲稱釣島和獨島為「日本固有領土」。岸信介在政壇搞日台關係議員懇談會和青嵐會等右翼組織,石原慎太郎就是他麾下幹將。

為什麼戰敗的日本,還能在1960年以後將台灣納入其「周邊地區」?遂行其「國境之南」的殖民意志?為什麼前年以來日本的修憲、擴軍、奪島、翻案、拜鬼能在東亞生事?石原慎太郎有個答案:「日本自戰後以來,一直是美國的妾。」

近日蓋洛普對65個國家的民調顯示,美國是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脅。當年主審日本破壞和平罪的戰勝國,經過包庇、縱容、改造、結盟等手段,與日本沆瀣一氣,成了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脅。侵伊戰爭結束後,人們不會忘記,當年《憲章》認定的破壞和平罪、違反人道罪、侵略罪等「甲級犯罪行為」,全被美國在57年後重複實踐。

台北,不也是美日同盟的妾嗎?一如「滿蒙是日本的生命線」;所謂「台灣是日本的生命線」,以及治台據台、漁權主權、八田與一……等爭論,一切也是妾身未明的後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