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期】等待商榷

趙剛文/趙剛

我的〈回應「網紅」朱宥勳〉一文,在我的臉書頁上發佈以來,受到的關注之多,──公開的、私下的──堪稱為我的臉書參與史「創下新高」。一個朋友調侃我說:「你也快變成網紅了!」我聽了,其實一點兒也沒有不高興,因為我其實也常上網看那位「集美貌與才華於一身」的網紅「Papi 醬」的。當然,我心底兒還是明亮亮的,我既沒那些個條件,也更沒那個意願;幾十年了,我的職業就是教書,此外,也做點自己打從心裡喜歡,同時也做得來的研究。

2013-14年,在朋友卡維波的攛掇下,「臨初老入花叢」,進出臉書頗繁。但後來發現網路大海的言論如電光火石、如夢幻泡影,固非久留之地。莊子說,人生而有涯,而知也無涯。我雖然在知識上沒有成就,以後應也不會有大成就,但人能不有志嗎?因此,閉絕臉書達一年之久。也就是這個月初,我重新登臨臉書,為的是在台灣的網路世界裡發佈一篇我自己還蠻喜歡的關於陳映真的講稿,也就是這回吹皺一杯茶水的〈「不合時宜」的陳映真文學〉了!這篇文章的大部分內容之前《印刻》曾刊過,但顧及很多人不看紙本,更何況這篇新改稿已經在日本與大陸的網路世界上都發了,我能不把我所愛的陳映真以及關於他的思想與文學的討論在「我所愛的台灣」更廣為宣揚嗎?

以後的事,大家就都知道了。現在,我就對大家的關注一起做個回應,這樣比較省事,希望大家諒解。

在這些關注裡,最常見的是:唉呀,你這回應,沒有反映你的「XX」(大約是什麼學術啊理論啊功力啊等言,我懶得一一去查),很可惜。

有這些回應的朋友,我分頭做兩邊回復。首先,一定有一些人是看到了朱先生的批評,然後看我的回應(當然或者也有先看了我的回應,再看朱宥勳的批評,或者,只看了我的回應),於是,發了那個嘆息。但容我建議您:在嘆息之前,先把原始檔案〈「不合時宜」的陳映真文學〉調出來看看。

其次,一定也有朋友三篇都看了,但還是選擇對我表示「可惜了!」。這又可以分兩頭說,一種可能是對我真的有所期待,這我心領了,向您說聲「謝謝!」。但還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拉偏架」。他不去看看首先出拳的人的動作的流級,卻像個「看客」般地,只對被迫回應的人的動作說三道四,在旁比手劃腳地說:「這個被打的人怎麼也打起人來了呢?怎麼不用更高的招數呢?唉,可惜啊!」

「狹路相逢,被逼得揮個兩拳」也是不得不為之的!如今,我體會了魯迅的難處。啥叫「回應」,這就叫「回應」。「回應」就是以其人之道還諸其人之身,不多也不少。在充斥「轉型正義」的「網路世界」裡,連這一點點基本的「正義」也消失了嗎?

如果你是以「網紅」的方式,以「網紅」的語言,以網紅的「邏輯」,從網路胡同裡竄出來,找上我,那我就只能約略以這樣的規格回應你──這是我旗人「外省第二代眷村子弟」(也是一種「老砲兒」)的規矩。自重而後人重;這是「普世」的硬道理。這就是我的標題為何不會下成:「與台灣文學史研究者兼評論家朱宥勳先生的商榷」的原因了。

如果朱先生要好好的「認真地打筆戰」,那麼我奉陪到底。這回我花三小時連讀帶寫。下回,我保證一定用三天或三星期。鐘怎麼應,就端看人怎麼撞了。

為了避免陷入重複的「回應」層級,讓看客們失望。我誠懇地請朱先生好好寫一篇文章,在其中,好好地說明在他的大作裡「還沒有」展開的幾點,這樣對我而言至少是個學習,而如果我不同意,我才再「商榷」:

一、 在朱先生的大作裡,用引號標出的這個句子,也就是他為「現代主義」下的定義,或是設的標準:「銳意創新,對傳統的創造性破壞,旨在透過『新』來震撼讀者」。不管這個「語錄級」的話是出自他本人還是某大師,還請詳加說明。不說明,那麼莊子、離騷、史記、人間喜劇、莎劇,與,好比「石室之死」或「期待白馬而顯現唐倩」,那不都可倒在「現代主義」籮筐裡了嗎?如果那樣,我們還需要「現代主義」這個特定歷史概念嗎?就說「文學有兩種」就好了嘛。

二、 「台灣文學史」是不是需要有一種(至少是暫時性的、工作性的)關於文學史的分期?這個問題本身重不重要我們可以存而不論,但卻是構成了朱先生對我的批評的基礎,因為他認為我的「當代」漏掉了這位或那位,因此「孤獨」不成立。朱先生與陳映真是不是都是屬於當代台灣文學,我不知道,不好說,我沒讀過朱先生的文學創作。但若是有人說賴和(或呂赫若),與王禎和(或郭松棻),與童偉格(我或不出來了,所讀甚少),都是「當代台灣文學」。這說得通嗎?當然,「當代」從哪開始?1895, 1931, 1937, 1941, 1945或1949或其他,可以討論辯論,但不管怎麼選,我敢說,後頭都是有深刻理論與政治意涵的。誠如朱先生所認定的,我不是搞台灣文學史的,就是不知道朱先生會怎麼看?當代台文系所的先進會怎麼看? 如果這一輪「筆戰」能把這問題深入一寸,未始不是功德一件。

三、 這個問題比較具體,是關於方法與手藝的。朱先生如此藝高膽大地說,陳映真1970年代的「華盛頓大樓系列」是陳先生文學生涯中的「拙劣不堪的生涯低點」。請問,這樣的一種鐵口鋼筆,根據為何?我不是要再聽一次朱先生的「意見」,一次已經夠了!而是要聽聽朱先生是如何用他的「合法合式」的文學批評的方法,下得這個判決書的?若這樣,我也好順道有所學習。

先這樣。這三個問題都是從您的文章裡提出的問題,不是我自己任意提出的。

最後,還有一句話如刺在喉不吐不快。有些朋友會有這樣的一種反應:你趙剛年紀一把了,還欺負少年。我必需說,這是對朱先生的不敬。論爭無關男女老幼。何況我不覺得老,而朱先生也未必自視輕狂五陵。他說人家「拙劣不堪」,說不定還有他的道理呢!至於我,但為知識故,還是願意傾聽的,但也意志做到「一個都不饒恕」──無論你是男女老少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