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報名時已知道屬於志願服務,參與的救援行動與本身所潛在的風險,包括人身傷害、物質和經濟損失,並且可能得不到合理的賠償。
這條提醒被稱為「報名須知第五條」,申請者報名參加的組織名叫長江救援志願隊。
武漢人對這個組織不會陌生,平時他們只是一群愛在江邊遊泳的冬泳愛好者,但遇到有人失足溺水時,他們就成了第一時間伸出援手的人。
救援志願隊在2010年正式成立,當時作為一個自發組織,沒有多少救援裝備,遊泳圈都是隊員自帶的。
2014年10月25日,志願隊隊員陳忠貴和同伴在搭救3名溺水者時被水葫蘆纏住,僅管救出了這三人,陳忠貴卻不幸溺亡。那之後的幾天,很多隊員在出事的岸邊坐著,望著江水不說話,這是他們第一次感受到「第五條」的沈重。
一年多過去了,隊員們還堅守在江邊。這一次,救生圈、拋繩包、皮劃艇,裝備多了許多。
現在,志願隊的隊伍還在擴大,全隊已經超過1000人,他們常在江邊進行培訓,看誰能用最快的時間把救生包扔給溺水者,拉人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