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期】評述巴黎氣候談判大會

♦ 文/李宓

今年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未能按計劃在12月11日18時閉幕,和歷屆大會一樣進入「加時賽」。當氣候談判再度處於艱難時刻,聚同化異是達成全面、平衡、有力度、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的現實路徑。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是全球氣候治理進程的關鍵點,不存在誰被排斥、誰被孤立的問題,每個國家都是雄心勃勃的夥伴,都應努力促成大會達成協定、建立有力的國際應對氣候變化機制。

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減排承諾、採取實際措施,牽涉到一個國家短時間內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速度,但發展是一個長期話題,經濟、環境應相互牽手,協調、可持續發展。各國要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不能因為自己國內政治上、經濟上的原因,而推遲、阻礙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

目前,中國大陸一直在為氣候變化進程增加「積極信號」,也是促進低碳發展和綠色增長的執行者和創新者。比如中國大陸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已占全球總量的24%,新增裝機占全球增量的42%。大陸已成為世界節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國。 習近平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開幕式上曾對巴黎協議提出四點建議。這些建議,體現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一貫原則。

談判桌上,各國代表也進一步展現出靈活性,在一些重要議題上抓緊進行實質性討論。雖然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在最後一天「拖拍」,但已經取得巨大進步。各方有爭議的文字用括弧標出,而括弧數量也從最初的1609個,減少到48個。如同法國外交部長、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主席所表示,「我們已快抵達目的地,我對前景很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