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期】RCA員工勝訴:一道希望的微光

♦ 文/韓多魯

「我滿懷著確信,從巨船蓬萊丸底甲板上凝視著臺灣底春天,那兒表面上雖然美麗肥滿,但只要插進一針,就會看到惡臭逼人的血膿底迸出。」-《送報伕》(楊逵,1934/10)

楊逵在80年前寫下小說《送報伕》結尾,藉著勞動者對著臺灣投注著那道犀利的眼光,隱含衝破一切階級矛盾的力量。2015年4月,臺北法院對臺灣史上最嚴重工殤事件的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做出一審判決,RCA、美商奇異、法商湯姆遜等公司共應賠償前員工新台幣5億6645萬元。對於與RCA纏訟前後長達15年官司的工人們,他們對插向跨國企業的一針,若只換得些許的綿薄補償的「慘勝」,顯然與他們的初衷有所出入。

從人到土地無一倖免的毒害

美國無線電公司於1969年設廠於於桃園,並陸續於新竹、台北、宜蘭等地設置分廠,該公司主要生產電視機、映像管等家電電器,至1986年為美商奇異公司(GE)併購,再於1988年為法商湯姆笙公司併購(Thomson),最後於1992年關廠,並將土地轉賣予宏億建設。關廠後兩年才由前立委趙少康揭發桃園廠土地及地下水污染,在環保署要求下奇異與湯姆笙公司整治土壤與地下水,但因地下水污染範圍過大,最後不了了之,也因為土地污染問題,原先宏億預定開發RCA廠房土地轉作購物商場的計畫也隨之暫停,迄今,RCA桃園廠仍是一片荒地。

這短短20多年的生產期間,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是怎麼來的?據RCA員工關懷協會指出(即自救會),RCA是將生產過程所使用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多種具致癌性的有機溶劑利用地下水井傾倒,經過檢測,水井裡各項有機溶劑的殘留值都遠高於標準值幾千倍,環保單位必須禁止該地區周邊使用地下水,甚至農民也無法種植;而既然土地污染深不可解,那麼曾在RCA裡頭工作的員工又會是怎麼樣的狀況?根據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於2000年的統計報告,RCA員工已有509人罹癌身亡,另有上千人罹患各種癌症及各種疾病。通過員工口述的回憶,不只是離/關廠後癌症的高發率,甚至有許多女員工在工廠期間就有懷孕死胎、流產、提早停經等經常性的問題,直到土地污染被揭發後,員工們才意識到原來不是個人健康問題導致罹癌,而是工作環境。

這些有機溶劑到底有多可怕?許多員工對生產線的第一印象就是霧濛濛一片,先是機版上零件的組裝與焊接,接著便是以溶劑清洗機版,產製過程使10多種溶劑便在同一個空間揮發,而廠方卻沒有提供任何安全措施,工人曾提過一個鮮活的例子:誤闖廠房的麻雀很好捉,像喝醉酒一樣,也曾有人把捉來的麻雀放在清潔劑桶子口,沒多久,麻雀就昏死過去。RCA員工多是戰後出生,當時教育普遍性不高,對於有機溶劑毒性沒有警覺,甚至會將這些有機溶劑都成好用的清潔劑,拿來清洗衣物汙漬、清除指甲油等等,無形中接觸了大量的溶劑。而最讓人髮指的是,RCA管理階層一面偷排有毒廢液,卻讓員工飲用廠區內有問題的地下水,而管理階層的辦公區喝的卻是蒸餾水。從飲用的水、呼吸的空氣、接觸的液體無一不是致癌物質,幾乎沒有工人可以逃得過!

打贏沒有後援的一場戰役

當員工透過媒體報導知悉工廠嚴重的污染、在比對同事們的病況,讓他們從對自己病況的不解,對最後發現這是一個集體罹癌的狀況,繼而在一些熱心的工會成員與員工奔走下,1998年前後成立了RCA員工關懷協會,在幾經請求政府提供協助、以及準備訴訟,歷經幾次對員工大規模調查後,卻因為無法建立勞動現場而在職業病鑑定上受阻,加上工廠歷經幾次轉手之後,2001年自救會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時,才發現RCA公司在臺灣的資產根本只剩零頭,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甚至一度認定協會不具有法人資格。然而這些挫折,始終無法減滅他們要為自身、為同事討個公道的初衷。

RCA員工為自身權益四處奔走的這10多年間,無論藍綠執政時期,幾乎都無法對協會提供決定性的幫助,既無法阻止跨國企業的資產移轉,明明罹癌人數已有近千人,勞委會有關方面所採取的流行病學鑑定方式又無法明確指出罹癌與工作之間的關連性,否定了這場嚴重的職災;甚至行政院長張俊雄在其任內還解散RCA案的「跨部會專案小組」;爾後在訴訟過程中,幾乎鮮少提供援助,所幸還有如法律扶助基金會、工殤協會等團隊協助,否則工人要如何拖著老弱的病體到法院與跨國公司纏訟?

這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官司的勝訴,影響判決主要的幾個因素包含舉證的責任由工人轉為公司,讓RCA必須提出生產線上環境對工人無產生影響;透過公司法的「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一併追溯股東應負起之責任,致使RCA協會所控訴的RCA、美商奇異公司、法商湯姆笙公司等公司均需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從而才會創下臺灣使上最鉅額的工殤賠償案例。也就在宣判後,勞動部旋即宣布願意改採勞保「執行職務所致疾病」正面從寬認定,將追加職災給付給曾申請死亡勞保給付的勞工家屬,但僅限於受法院判決勝訴賠償的員工。此舉遭RCA協會批評勞動部是「邀功」,還更提醒勞動部依照8萬RCA員工罹癌、死亡申請上列給付金額可能高達160多億,並強調這不是政府的恩惠,而是勞工血汗身軀所換得,將不計成本地追討!

永不放棄更永不妥協

這場賠償總金額創下新高的工殤案,實際上每位員工或家屬能分領到金額也不過近百萬,這當中,有不少是在健保實施前就已經罹癌的家屬,有不少人為治療已傾家蕩產,更不用說身心受苦與家屬在精神、體力上的煎熬,這筆賠償事實上也遠比他們請求的27億元還低,協會已決定繼續上訴。但金錢的補償對RCA員工來說,只是興訟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對工人而言,揭露拿青春血汗換一生病痛的事實,便是要向跨國公司討一個公道,即便耗時費力,那也是非常值得的。

關懷協會成員之一的吳志剛先生曾在接受訪談時表示:「我曾在RCA當過模範勞工……沒想到RCA事件讓我的家庭生活受到很大影響,這促使我想在這方面多出些力,真得想討回公道,不只是想討些錢,還想讓全世界都知道RCA的真相。在我印象中RCA、奇異公司、通用公司,他們就代表著美國,掛著美國的旗號做生意,你拿著美國的東西到其他國家做些狗屁倒灶的事情,真的是應該受到譴責。」的確,這10多年來RCA員工不僅一面與跨國公司進行訴訟,還不忘抓緊機會到世界各地去講述跨國公司的惡行:如何在破壞地方環境、傷害當地工人後將資金移轉到下一個地方去生產,好讓更多後發展地區得以有所警惕。

RCA為臺灣過去50年發展的引進國外資本的發展模式做了最深刻的見證,也反映著無論藍綠執政的勞工處境艱難,RCA不僅是提醒我們發展高科技產業的種種污染風險,也提醒勞動者,團結不能總是等到關廠後,必須要團結去面對生產過程中自身的安全與權利,畢竟,慘勝的代價是多少人的青春與健康、多少個家庭的破碎或衰頹所換來的,但遲來的這一勝還是給了我們一點希望,只有工人永不妥協與永不放棄的態度,才能與資本家能相持周旋不懈,也才能拿到屬於工人的那一份勞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