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期】《綠色中國專題系列一》生態藍圖進入操作層面

♦ 文編/江英士

深圳華僑城濕地人工建造了「樹樁島」供鳥類棲息(李明放 攝)

深圳華僑城濕地人工建造了「樹樁島」供鳥類棲息(李明放 攝)

一度對北京空氣品質絕望,打算移民的外企職員張濤,最近又改變了主意。近日,北京陽光明媚,空氣品質優。張濤在朋友圈曬了一張藍天白雲的照片,並感慨道:「我怎麼感覺最近北京空氣變好了呢?」

綠色和平組織整理的資料印證了張濤的感覺:2015年前3月,北京的PM2.5水準較去年同期下降了13%。

無論是個人體驗還是統計資料,正在指向一個事實:在修訂後的大陸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及《北京市2013—2017年空氣清潔行動計畫》等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面的大氣治理措施下,霧霾嚴重的華北地區,近兩年來霧霾頻次正在降低。

中國大陸一部更加全面和具有操作性的生態治理措施《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頒布後,將通過一系列既有宏觀規劃又極具操作性的措施,在「破」「立」之間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意見》共9個部分35條,採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辦法,提出了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政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等10個方面的重大制度,並從8個方面提出30餘項具體任務。

除了這些看得見、摸得著的量化指標,《意見》的一大亮點還在於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並不只是資源環境部門的責任,而是涉及方方面面。分析人士表示,意見當中提出健全政績考核制度、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是抓住了解決環境問題的「牛鼻子」。

依據《意見》,中國大陸將實行差別化考核,對限制、禁止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要記錄在案,實行終身追責,不得轉任重要職務或提拔使用,已經調離的也要問責。

「上任之初,你這個地方的森林覆蓋率是多少,到離任的時候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數字。」江西省婺源縣縣長費長輝深有體會地說,「這相當於劃了一條紅線,對領導幹部是硬約束,時刻提醒我們在做決策時,必須考慮生態環境的因素。」

江西省南昌市灣里區森林覆蓋率達73.7%,在一切圍繞「經濟資料指揮棒」轉的時代,由於經濟總量偏小,其在南昌市的考核評價中,排名始終處於下游。

「作為限制、禁止開發的鄉鎮,如果和其他鄉鎮比工業項目、比經濟指標,我們肯定排名靠後。」灣里區梅嶺鎮鎮長黃詠梅特別歡迎《意見》中有關取消GDP考核的表述。

「取消限制、禁止開發區域的GDP考核,可以調動這些區域領導幹部保護生態的積極性,讓他們集中精力致力於綠色可持續發展。」她說。

政績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的完善,有利於領導幹部充分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真正著眼於生態環境與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扭轉大陸過去過分注重GDP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