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期】甜蜜殺機

都是「愛」惹的禍?

賀克

《甜蜜殺機》電影劇照。(網路圖片)

直到看見點滴瓶上小又鮮明的「」,我懂了,《甜蜜殺機》挺白話的,是說劇中人的死,都與「愛意」脫不了干係。死掉的狗、人,竟都是吃下「毒巧克力」,這太荒謬了,難怪有人稱之「黑色喜劇」。

就通俗的面向而言,《甜蜜殺機》是滿好看的。不是因為場內觀眾笑聲不絕所以證實,而是,其劇情並不倚靠俗爛的一套對於人與人之間交往的刻板印象,也非利用粗野的社會俚語、無深刻意義的街頭都市傳說,以博取笑聲。所以我多想了想,它雖贏得熱烈,然而,在臺灣電影工業、藝術發展的路上,《甜蜜殺機》給了觀眾們何種反思契機?呈現眼前的是什麼樣的思維?而它真如我們所想、表現出什麼臺灣社會特殊性了嗎?

即使《甜蜜殺機》的編導不意圖這麼做──只有讀社會學的才會這樣──但,《甜》準確把握社會上對「同志/婚姻議題」的熱度,將黑幫老大設定為男同志的同時(其中一方選擇變性手術),還讓我們知道更多事。讓我尖酸地反讀,挑幾點來扯扯啖。

「愛」的抽象化

全劇起於男老師為替癌症病妻籌款,績優生、小流氓和小女友、大黑道與男朋友,至高官與他的警察女兒,都圍繞「愛」。他們因愛而倉皇,而焦慮,而激動;他們因愛而自我犧牲,而殺人。但是當它對「愛」的詮釋就快飆向崇高、抽象,當它以藍天為背景、訴說陳老師與妻子中槍倒地時的感受,我竟覺得毛骨悚然了。他倆在「愛」將功成的時刻死去:病好了,黑道們也幾乎死光了,卻猛然遭到報復。黑道老大殺死他倆,也是因愛萌殺機。如果這不是喜劇性反諷手法,那麼,飄飄然在藍天白雲的意象──可恨啊!但別怕,我們來生再聚!──是有點過份的。因為陳氏夫妻的行為呈現的,是社會之所以「有問題」的癥結。

我看到畫面立刻產生的思緒,是一九九八年的一樁「王水溶屍案」。清華大學研究所的高級知識份子,使情敵致死,再企圖利用「專業知識」予以滅跡。巧合在於,清大溶屍案也起於「情殺」。所以在電影的當下,我覺得非常不好笑,所謂高級知識份子的道德,竟然是利用技術上的能力,去殺人,去製造毒藥。此種「道德感」,反倒指出「缺德」恰是現代社會內面的、主要道德模式吧!這是社會的,具體而真實的問題,其中個別人們的行為、動機,豈能被崇拜、高尚化、抽象化,或期待?

陳氏倆誠然死亡了,卻是因為意外。變性的黑道老大無意間知道他倆是兇手,所以才有報仇的機會。這「不小心」,淡化了陳氏倆的責任、不能使觀眾反思他倆的行為,因而是危險之處。

創造普遍感

用「愛」環繞每個人,似乎幫大家找到了共性。這樣簡潔的主題,預設很容易引起共鳴,因為假設大家都有類似經驗。觀眾不冷場,證實它的確引發共鳴。但在消費心態下前來觀戲的民眾,誠然共鳴,也僅是針對現象本身,而未必能層層剝除不同角色在其「內涵上」應有的不同吧。除了我在前段所提,即劇中的「愛」無論如何都反映現代社會的人們為追求「自私」而可犧牲任何他人,這樣的人性陰暗的內層,「愛」在本劇的表現也顯得單薄。

觀眾的共鳴是因為畫面、聲音,因而聯想。弔詭的也在於,我們其實無法區分自己的共鳴或遐想,究竟源於自己真實日常軌跡的真實生活?抑或源於循環般的以各式聲光效應產生影響的意識形態教化?充斥日常生活的外力,浸染了我們如何觀看世界、自我觀看,這當然不好處理,因為就算之於哲學家,把握人性、人性構成的機制、契機的能力,也是畢生命題。可是我們還是可以簡單想:每一個人,是否具備同樣的條件、可以擁有相同的東西?我們是否「本然」對事物具有相同想像?對事物的「普遍想像」是怎麼可能的?

就算不要太嚴肅,以階級什麼的視角去處理意識層的差異,仍然要注意《甜蜜殺機》所設定的主題,可能恰因太召喚共鳴,而展示了該劇自身也處在「創造普遍感」的機制中。劇中人物某種層次的無差別,幫助抹除了每一個觀者的身分與身世之差異。

即使「我們」想像同樣一事物,想像方式也該不同。一個警政署長,他的倫理觀,或說,他的「愛」,必然與一個黑道、一個市井小民,有著因其社會結構性位置而產生的差距。以「我們皆屬現代社會的產物」這點來看,似乎有近似性,但「人」──即使現代社會是這樣呼籲的:人類是生來世上就平等、自由、博愛的個人、個體──終究有非常清晰的、從生活舉措就可察覺的差異。

特別舉警察為例,大約涉及我個人對於「警察」的不同理解吧。我們可能朋友在當警察,你認識他一輩子,所以知道青梅竹馬的家庭、家世;甚至你自己出生警察家庭,故覺得熟悉一個警察(你的父母)怎麼想事情。但在別的層次上,你也知道,現代社會政治經濟結構中的警察身份使他們有與其他民眾不同的思想邏輯;更甚者,在臺灣這種經歷長期軍事戒嚴的地方,警察又不只是「一個工作」,而是與權力有著錯綜複雜關係、糾葛的責任的「特殊」。我並非同一而論,不是說每個警察都一樣,剛好相反,我就是要說我們不一樣,因此我們可以想像從前執行鎮壓的警備司令的後代繼續擔任警政署長,其繼承關係所延伸的倫理觀、道德感,就不能假定為具有普遍性。

好萊塢台北

就其他部份,導演的手法,是引起了人們在日常社會中的共鳴?或者,是人們對於常見的「電影」的共鳴呢?關鍵的、焦點性的場景,例如「大遠百」地下停車場那幕,在我看來很不真實;劇情軸心的社區外的那幾幕高樓仰視,感覺也不真實。我是感覺運鏡有幾分好萊塢──也許我這麼說只是因為我看太多好萊塢──更懷疑,台灣人是否曾以此種眼光看待「城市」?而好萊塢電影中動輒上千萬居住者的「都會」經驗所衍生出來的「生活合理性」,能轉化成臺灣的大遠百,或家樂福,或特力屋停車場的飛車追逐、抓不到人的經驗嗎?

構圖自是一種要求,但台灣民眾一般的生活經驗、視線範圍是如何?我問視線,想說的是做為通俗、消費性的電影,如何反映常民的感覺?能否反映我們更為一般的生活?我恐怕也期待專業者幫我解答。但這可能是「國片」之失敗,也是得以獲得成就處。要與世界性的支配美學做鬥爭,還要貼近與反省我們的生活,所需恐怕並非嘗試以低成本達成好萊塢視覺效果、氣氛而自喜。我在前面提到《甜蜜殺機》並未搭著「秀場電影化、作秀當笑話」的列車,這是值得鼓勵的,但,跳出庸俗喜劇與低級笑話的再生產循環外,又如何重新展開民眾之間的真實差異、對話?如何擺脫少數人藉以支配多數人而生產出來的美學、觀念?以促成人們驚詫、衝擊、自觀?這當是對於國片導演的嚴肅的考驗吧?

笑,笑過了,但笑,作為情緒表達,是很嚴肅的。正如殺死、毒死一個人,特別劇中社會菁英,如此輕易在其「菁英、知識份子」、在我們本來以為具有理性、自律、有德、責任……的面具下,竟如此輕易殺死人,這是很嚴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