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第47期】勞工事件週記簿

正被血汗工作侵蝕的新生代 

宏達電曾於2008年時違法雇用未滿16歲的建教生、讓學生
每天工作12小時、值大夜班等,遭桃園縣政府及勞委會裁罰
2.4萬元罰鍰。(圖 / 新華社)


桃園縣政府及勞委會於2008年10月間曾對以製造HTC品牌手機聞名的宏達電,裁罰2.4萬元罰鍰,原因是宏達電當時雇用未滿16歲的建教生119名、讓學生每天工作12小時、值大夜班等,且當時宏達電桃園廠進用建教生比例竟占全廠員工達3成。

監察委員近日也針對宏達電在96年至98年「濫用」建教生的狀況,提出報告,有監察委員指出,2009年監察院曾去函教育部,要求教育部對宏達電多次違反教育、勞動基準、兒少福利法的惡行予以懲處,但教育部竟回應考量當時金融海嘯的情況,且廠商有積極改善的意願,便再次核定宏達電為建教合作機構。

面對青年勞動條件的惡化,主管教育與勞動權益的勞委會與教育部,在相關事權的處置上,按照台灣俚語說法,一隻是鱉,一隻是龜,兩個單位半斤八兩,一個是提出了22K低薪政策的單位,另外一個是公然推建教生入虎口的機關。正是有這樣的行政作為,不顧下一代的勞動收益與勞動條件,創造了宏達電股價亮眼的表現也創造更多企業主老闆食髓知味,聯手摜低台灣的勞動力報酬。

台灣青年勞動的處境,讓人回想起1960年代,那個資本橫行年代底下,無數兒童、青年被父母親拋到在工廠、礦場,用瘦小的身軀換取一份工資的悲慘年代,而今天讓人更髮指的是,國家暨無法改善青年勞動的收益,卻更把青年推向惡質勞動的雇主身旁!讓血汗制度合法地侵害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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