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第47期】【專題】印度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二)

印度未成年犯罪成焦點

■  徐超

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大規模示威

2012年12月23日,數千民眾在印度首都新德里
舉行大規模示威,抗議政府在打擊性犯罪、
保護女性安全方面無所作為。
(圖片∕新華社)


印度一名女大學生上月在首都新德里遭輪姦,一名未成年人參與作案,且最為野蠻,震驚社會。印度媒體報導,未成年犯罪案連年上升,現行法律卻無法有效懲治極端暴力的涉案嫌疑人,正面臨越來越大改革壓力。 

犯罪續升

《印度斯坦時報》1月6日報導,印度國家犯罪檔案局統計,印度2011年發生1149例未成年人強姦案,是2000年198例的近6倍。統計顯示,印度2011年發生25125例未成年人犯罪案,較2000年的9267例猛增171%。

印度2000年修改《青少年司法法案》,將未成年人界定年齡由16歲以下提高至18歲以下,一定程度上推升未成年人犯罪案數量。即使不考慮這一因素,未成年人犯罪率仍持續上升。 未成年人年齡界定修改後的2011年,未成年人犯罪案發生16509例。10年來,犯罪案上升52%。 一份關於兒童的政府調查報告呼籲,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增長趨勢應引起「高度關切」。

懲處窘境

年齡界限提高後,不少人即使犯下慘無人道的罪行,也因為是未成年人而免於嚴懲。上月輪姦案中,一名未成年嫌疑人強姦並猛捅受害女性下體,致使醫生搶救受害人過程中不得不切除她的部分腸道。5名成年嫌疑人因涉嫌強姦、謀殺等面臨終身監禁或死刑,而這名未成年嫌疑人將在未成年人法庭接受審理,法律規定的最高懲罰只是3年拘禁。

《印度時報》7日援引另一案例報導,一名年輕人2007年8月殘忍姦殺一名6歲女童,繼而碎屍,把殘肢扔入兩個公共廁所。法庭予以定罪,判處他死刑。這名罪犯提起上訴,自稱犯案時是「未成年人」。新德里高等法院責任審理法庭調查確認罪犯年齡。經骨齡鑒定推斷,罪犯行兇時年齡在17歲至20歲之間,高等法院不得不調查他的家人,以確認準確出生時間。

最終,罪犯兩名姐姐的證詞得到採納,高等法院去年11月作出有利於罪犯的裁定,死刑判決因而撤銷。
 
改革呼聲

這一司法窘境正因輪姦案而受到更大關注,印度社會嚴懲未成年人嚴重性暴力的呼聲日益高漲。

《印度時報》報導,新德里高等法院女檢察官里查•卡普爾致信政府,呼籲遊說最高法院,干預2007年姦殺女童案裁決。

卡普爾說,罪犯的行為「邪惡、策劃周密」,顯現一名犯罪分子的「成熟技能」,因而不能被視為「所謂醫學未成年人」。法庭不應該置案情的殘忍於不顧,只考慮「可能因為區域、飲食、種族而有區別的非決定性」醫學證據。

針對上月輪姦案,印度婦女和兒童發展事務國務部長克里希納•蒂拉特1月4日說,打算修改青少年犯罪的法律,年齡超過15歲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嚴重性侵犯罪行,將移交普通法庭審理,而不會免受指控。(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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