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期】〔大陸就業快訊〕台灣人將享有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權利

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

採訪/王優玲

根據大陸住房城鄉建設部披露,近期大陸住建部將在借鑒地方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制定全國性政策,進一步明確在大陸就業的台灣人平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支持台灣人通過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加資金積累,提高購租房能力,在大陸實現安居。

據瞭解,為更大程度地為台灣人在大陸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目前大陸住建部正會同相關部門積極調研,總結各地頒布的在大陸工作台灣人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政策。

隨著兩岸交流日益密切,越來越多的台灣人來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為保障在大陸就業台灣人享有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權利,更好地融入大陸的經濟社會發展,福建、上海及揚州、中山等多地先行先試,陸續針對在大陸就業台灣人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推出政策措施,以支持其在大陸買房、租房,安居樂業。大陸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也推出了相關規定。

2015年8月,福建省住建廳頒布了《關於實行住房公積金特殊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支持在閩創業的台灣青年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福州、泉州、龍岩等市按此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相繼推出了政策。

2015年9月,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佈《關於在滬工作的外籍人員、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員和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聘用)關係,且辦理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的台灣來滬工作人員,可按規定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2017年5月,大陸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頒布《關於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工作的通知》,鼓勵用人單位為台灣科技創新人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享有與其他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