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期】社評:浩鼎案,產官學複合體的災難才剛開始

中研院院長捲入浩鼎生技公司內線交易案,遭檢方列為貪污被告並限制出境。本案涉及的金流人脈之錯縱複雜,投棋佈子之細緻綿密,產官學巨頭聯手坑殺股民之處處機心,令人不寒而慄。其中所暴露的不僅僅是翁啟惠個人的道德敗壞、中研院學術地位的斯文掃地、政商兩棲權錢交易的怵目驚心,它更說明了過去三十年來,台灣當局奉行美國所主導的新自由主義全球化,大力推導產官學合作的「公私夥伴關係 」並以此作為經濟增長機制所帶來的結構性崩壞。如果台灣新將繼任的領導人不能從浩鼎案中總結教訓,從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惡夢中醒來,從作為「產官學複合體」操盤手的沾沾自喜中回頭,走了一個翁啟惠,還有更多的「翁啟惠們」在中研院的院長室門口排隊;關掉了一個浩鼎公司,還有更多的生技公司作為未爆彈就枕在你我的頭下,蓄勢待發。
縱觀浩鼎公司以一個美國上市公司Optimer Pharmaceuticals在台百分百投資的子公司,其主要產品尚未通過解盲、認證,非但從未實現過一分錢的盈利,2015年的稅後淨損還高達9.39億的情況下,卻能夠通過行政院金管會的護航,援用《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掛牌上櫃,在短短3年間讓股價暴漲20餘倍,上演了一齣買空賣空、坑殺股民的生技噩夢。撇開當事人的犯罪動機不論,環繞著整個浩鼎案的核心是產官學三方在倫理和利益分際上的界線模糊,而產生這種模糊化的根本,恰恰就來自於在新自由主義經濟迷思下的「公私夥伴關係」。自上個世紀八〇年代起,美國所主導的新自由主義全球化主宰著整個世界的經貿秩序,它主張效率優先、利潤最大化,除了在全球範圍推行自由化、去管制化和私有化之外,還在國家與企業或非政府組織之間積極鼓勵發展「公私夥伴關係」。新自由主義強調「競爭力」的邏輯,透過WTO、IMF所制定的規範,強拉國家進入國際競爭體系,凡舉行政管理、社會治理、大眾媒體以及學術、醫療等領域盡皆統攝其中。在所謂「小政府、大社會」的意識形態主導下,政府的施政目標就在於如何提升創新能力、技術能力及科技轉移等,以便盡可能的讓廠商從中獲利。
三十年來,歷屆政府不分藍綠,無不致力於推動知識商品化,將知識與知識勞動者整合到生產體系當中,藉以實現知識經濟與信息社會的產業轉型。因此,政府部門通過財政挹注,以「五年500億」介入大學改造,以便使學術研究能夠與企業的需求密切結合,在私有領域及第三部門中致力推動「公私夥伴關係」。其中,生物科技和生技製藥恰恰是作為明日之星而成為其重點扶持對象。在追求利潤極大化與資本積累的新自由主義邏輯下,政府部門將自身的健康職能從「事前預防」轉向「事後治療」,有意識的引導生技產業發展,促使更多的醫藥生產與醫療服務進入研發領域,同時全面地推進並發展與健康相關的研究,通過大量的量化統計、醫療論文、藥物實驗等科研成果,不斷地產生新的醫療話語、新的疾病建構及健康概念,刺激並創造消費者的病識感和醫療化需求(如醫美、減肥或性功能障礙的藥物與治療),藉以擴大醫藥產業的資本積累。
如今,產官學複合體之市場力量已成島內發展生技和醫療產業的不二法門,符合新自由主義提倡「公私夥伴關係」的發展主旨。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趨勢下,政府引導知識經濟與核心科技發展來作為經濟擴張的力量,大力發展生技科學園區、給予廠商補貼、減稅、土地租賃優惠,並引導學界投入知識生產,將學界與產業界結合在一起;學界也越來越強調向校外籌募資金,通過從企業取得專利權、科技移轉或承擔研究園區顧問服務等方式不斷涉入醫療化領域;個別黨派與政治人物通過政策制定、法案審理和特許經營來圖利廠商,從而取得政治獻金和經濟回饋,形成了一個可以不斷自我再生產的產官學複合網絡,所遺留下的就是在醫療化市場中不斷碎片化的個人,任其宰割。
此外,這種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和啓動資金、學界出力、企業獲利為主要經濟增長模式的產官學複合體,存在著專業科技、市場機制與政府部門三者之相互共構的內在聯繫,如果沒有市場利潤所帶來的經濟誘因,其科技研發將難以為繼,再偉大的科學設想也不過是鏡花水月,甚至是一場騙局。浩鼎事件最令社會大眾難以接受的是,在新藥尚未上市,還未能在醫療市場中實現盈利的情況下,卻能透過股市的炒作來掠奪社會資金,而且還是中飽私囊。在這個由浩鼎案所揭露地產官學複合體的本土圖像中,翁啟惠不但透過技術轉移以人頭接受企業贈股謀利,還假借中研院院長的學術光環為一個已知失敗的新藥解盲護盤,但卻私下轉移持股坑殺散戶;蔡英文長期主導政府生技產業政策,不顧利益回避為其家族事業在生技領域劈荊斬棘,從宇昌案和浩鼎案都有其家族成員涉入尋租的足跡;金主尹衍樑逢低接手獲取暴利,卻將利益輸送給指定人頭,讓窮畫家一夕成為億萬富豪。以上三者,代表著台灣產官學界的三大龍頭,其行徑實在令人不堪聞問,也讓人意識到新自由主義所倡導的「公私夥伴關係」,似乎沒有經濟學家描繪的那般美好。
最後,敏感的你或許還會問:以非政府組織為代表的台灣強大的「公民社會」,不就是牽制政府政策過度向市場傾斜,保障公共利益,反制企業尋租行為的社會堡壘?別傻了!以接受政府財政挹注為主要經濟來源的NGO,表面上是非政府組織,實際上執行著社會治理的政府職能,本身就是新自由主義政府極小化的產物,是產官學複合體的鸞生兄弟,要求他們起來反對自己,非但陳義過高,也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