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期】南海仲裁案始末

由大陸中國科學院繪製的南海海底地形圖。

由大陸中國科學院繪製的南海海底地形圖。

文編/江英士

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2日公佈了「最終裁決」。這一裁決完全偏向菲律賓的立場,損害了包含太平島在內,兩岸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持續42個月的菲律賓南海仲裁案到底如何成案?這個試圖改變南海「格局」的行動有何深意? 

文不對題的劇本

2013年1月,菲律賓提請仲裁,15項仲裁事項可簡單歸納為三類。針對這三類仲裁事項,大陸外交部2014年12月7日曾發表文件逐一反駁,內容可歸納如下:一、只有首先確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才能判斷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利主張是否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允許的範圍;二、南海部分島礁的性質和海洋權利問題與主權問題不可分割;三、中國在相關海域採取行動的合法性基於中國對有關島礁享有的主權以及基於島礁主權所享有的海洋權利。

表面上,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條條緊扣《公約》,是尋求仲裁庭依據《公約》作出相關認定和解釋;實質上,仲裁內容的核心是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問題和海域劃界問題。簡而言之,菲律賓提請仲裁的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菲律賓試圖借助法律手段解決屬於政治問題的島礁主權歸屬與海洋權利等問題。

跳單人舞的舞臺

1945年以來,全球範圍內共形成5萬多份各類條約,這些條約共同構成了國際法的重要淵源。《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下簡稱為《宣言》)是南海地區法律和規則秩序的基礎,是目前處理南海相關問題的重要依據。仲裁庭頒布「最終裁決」,並沒有提及《宣言》等已經建立的國際法規則,也沒有顧及已在運行的地區對話機制,而是強行把《公約》凌駕於受國際法保護的和平對話機制之上,構成了對國際法的傷害和對地區和平的損害。

2006年,中國大陸依據《公約》第298條作出排除性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等方面的爭端排除在以《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的程序之外。排除性聲明不是《公約》可有可無的附屬物,而是《公約》解釋和適用過程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仲裁庭忽視大陸所提的排除性聲明的內容,強推仲裁程序,實質性剝奪了《公約》賦予締約國行使選擇權排除特定類型爭端的權利。

生亂而非止亂的法庭

任何法律都不能脫離現實。應有亂則治,而非治而生亂。仲裁案使南海局勢更加複雜,外部勢力頻繁介入,海上安全緊張加劇,周邊國家分歧趨多,地區民生受到波及。這是試圖以某一部公約規則解決複雜歷史和政治爭議的後果。

「定分止爭」是國際法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宗旨和《公約》的本意。各種爭端解決方式均應有助於實現依據可適用的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的目標,從而緩解緊張局勢,促進爭議方之間的和平合作。1899年,海牙和平會議通過《關於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寄託了各國對通過仲裁等方式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希望。二戰結束後,《聯合國憲章》規定了包括談判和仲裁在內的爭端解決方式。

維護國際法律秩序的關鍵在於,各國應本著合作精神,在國家同意的基礎上善意使用爭端解決方式和機制。要避免打著國際法的旗號,損害締約國的權利和合法利益,更不能以某一部法律,破壞業已成態的地區法治承諾和法治秩序。

別有意圖的導演

過去幾年,伴隨南海仲裁案,美國、日本等一些非南海國家不斷在南海拋出各種「規則」,例如「航行自由」、「捍衛國際法」等,加上一些西方媒體的應和鼓吹,南海被編造成一個沒有航行自由、沒有規則秩序、沒有安全保障、沒有和平穩定的「火藥桶」。

美國著名律師布魯斯.費恩一針挑破:美國當前的南海政策體現了「危險的帝國思維」,跑到南海去渲染「中國威脅」除了加劇地區緊張、給亞洲國家發出錯誤信號外,美國只會一無所獲。

把自己的規則強加到其他地區,甚至凌駕於國際法之上,是美國對國際法「利則用、不利則棄」的最佳演繹。南海之於美國,是「亞太再平衡」的絕好落腳點。但南海不是好萊塢,不是美國排演戰略劇情的外景地。真正的規則,需要在有關各方的對話中,權衡各方主張,考量各種因素,協商各種方案,尋找各種可能。

事實上,有沒有所謂的仲裁,南海,都在那裏。判不判定島嶼的屬性,南海諸島的主權及海洋權利都不會改變。仲裁改變不了任何歷史、任何事實、任何現狀。

歸根結底,是歷史和事實不容仲裁。對南海而言,仲裁不僅沒有理由、沒有必要,更不會促成任何改變。對於南海問題的解決,仲裁不僅徒然無益,更只會挑起麻煩與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