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編/江英士
近日,肯亞將77名電信詐騙罪犯遣返大陸,其中大陸籍嫌犯32名、台灣嫌犯45名。這是大陸首次從非洲大規模押回電信詐騙嫌犯。
犯罪窩點為何設在遙遠的非洲?犯罪嫌疑人如何對大陸群眾「隔空」實施電信詐騙?人數眾多的詐騙集團內部如何分工配合?他們屢屢得手、捲走億萬贓款的背後,究竟有什麼樣的詐騙伎倆?
騙術環環相扣
1992年出生的嫌犯簡某是台灣桃園人,2014年10月經朋友阿耀介紹來到肯亞。
「阿耀安排我去吉米那裡,讓我冒充員警打電話騙人錢。」簡某供述,整個集團在吉米(犯罪嫌疑人之一,負責外聯、翻譯、接送等)租的別墅裡集中居住。按照分工不同,「一線」住在一層,「二線」和「三線」住在二層;老闆「胖財」單獨住在一層的一個房間裡。簡某是一名「二線」。
所謂「一線」「二線」和「三線」,簡某進一步解釋:「一線」大約10來人,在一層客廳接聽「客戶」(受害人)電話。用的都是座機,每人一部電話;另外,還有一個專門操作電腦的人。
「二線」的人都在二層,也有10來人,分別在四五間房裡,每個房間有兩部座機。「三線」的人少一些,也在二層,在一個房間裡打電話。
那麼,這個集團是如何實施詐騙的呢?
首先是「一線」裡操作電腦的人按照老闆給的電話號段,向大陸發送群呼業務,「大陸群眾接聽到的是一個語音包,說你的醫保卡出了問題,要瞭解更多資訊請按9」。
如果受害群眾按下「9」鍵,電話就接通到「一線」的人。「『一線』的人冒充醫保人員,以查詢為名套取客戶的身份資訊,跟客戶說他們的資訊被盜用。『一線』都是按照話術單上的內容講,講完之後就將電話轉到我們『二線』,同時讓人送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客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簡某供述。
「我們二線的人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或者順義分局刑偵隊的警員,受理客戶的報案,等客戶講完之後,我們會讓他們等一下,一會兒給他們回撥過去。」簡某供述,「掛完之後,我們用座機給客戶回撥過去,冒充刑偵隊警官再按照話術單上的內容跟客戶講,說他們身份資訊被盜用,涉嫌洗錢,讓客戶提供姓名、家庭情況、職業、收入等資訊,還有他們經常使用的銀行賬戶。」
為了讓受害人深信不疑,詐騙集團在打電話時還會播放預先錄製的背景音,如醫院、公安局等場景;同時還使用改號軟體,可將來電顯示為大陸任何公安機關的電話。
「我們讓客戶撥打114,查詢手機顯示的號碼是不是公安局的電話。我們會給他一分鐘查詢時間,到時間再撥過去。」簡某說,他們會進一步套問出受害人的賬戶餘額,如果是小額,就由二線直接誘騙對方轉賬匯款;如果金額較大,就會把電話轉給「三線」,由「三線」的人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長繼續跟受害人談匯錢轉賬的事。
「三線」之一的嫌犯許某供述,「我們在跟客戶交談中,知道客戶用哪家銀行轉賬,我們就向老闆要哪個銀行的賬號。對方急於向我們證明清白,我們會提供一個『安全賬號』,讓對方將錢款轉到這個賬號,由我們金融犯罪科的人查詢,並在電話裡按照我們的指示通過ATM進行轉賬。」
「三線」在整個犯罪鏈條中技術含量最高,有著高明的騙術,能應對受害群眾各種問題和質疑。有時候為了一個「大單」,老闆甚至會專門請出「優秀」的「三線」上陣,最終目的就是騙得受害人將錢款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犯罪嫌疑人如何分贓呢?
在一層和二層的客廳裡都擺放著一個白板。誰談成的單子,哪個賬號收到錢,在白板上都會有記錄。老闆每個月結一次賬,「一線」拿「底薪+提成」,底薪5000元人民幣,提成一般為每單詐騙金額的3%;「二線」只有「提成」,為4%—5%;「技術」含量最高的「三線」能拿到8%
專業化程度較高
在許多電信詐騙集團中,老闆和骨幹都是台灣人,簡某、許某所在的詐騙集團亦是如此——老闆「胖財」、「二線」和「三線」均為台灣人,劇本即「話術單」也是由台灣人來編寫;「一線」則以沒什麼詐騙經驗的大陸人為主。
老闆「胖財」在招募人員時尤其看中那些有詐騙經驗、有案底的人員,千方百計網羅到旗下。許某就是其中之一,一到肯亞就被委以「三線」的重任,專門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長」。
「我本人對電信詐騙的流程比較熟悉,因此胖財找到我,讓我和他一起『開工』。」37歲的許某是台灣台中人,2010年曾因詐欺罪被台中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後刑滿釋放。2014年7月底,他由「胖財」招募到肯亞,當年11月因涉嫌犯罪被當地執法部門拘捕關押。今年4月9日,許某被遣返回大陸。
簡某也有案底,從小打架、吸毒,高中肄業處於無業狀態,曾因吸食K粉被台灣警方處理,自稱仍是被台灣警方通緝的在逃人員。據他供述,一到肯亞,老闆就發給他一份「話術單」,讓他照著上面的內容學習,一遍遍背誦,在實施詐騙時才能對答如流。
集團內部不僅分工明確,管理也極為嚴格。為確保各個成員專心投入,提高詐騙得手率,各「線」之間還有著嚴格界限。「『一線』『二線』在講單子的時候,不能有其他人靠近;『三線』都在一個房子裡,除了老闆能進去,其他人都不能進去。」簡某說。
老闆「胖財」為拉人入夥、贏得信服,一般會提前支付一筆薪酬,並許諾給予高薪。例如,「胖財」曾以預支的方式借了10多萬元新台幣給許某,這讓家庭困難的許某感激涕零,勤勤懇懇為其賣命。然而,在詐騙犯罪得手後,「胖財」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發工資。
台灣電信詐騙起步較早,詐騙的主要對像是台灣民眾。隨著台灣加大防騙宣傳力度,詐騙沒有了市場。2002年前後,難以在台灣立足的電信詐騙集團將眼光投向大陸,開始向福建等地轉移,以詐騙大陸群眾為主。
大陸公安部刑偵局副處長張軍說,台灣電信詐騙犯罪發達的另一個原因在於,他們能不斷翻新劇本,其中公檢法的劇本比較「經典」,以受害人賬戶涉及犯罪案件為由,屢試不爽。
「一線的部分可能有變化,如冒充醫保、郵局、快遞、歌華有線等,但繼而還是會利用民眾對公檢法的敬畏和信任,冒充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完成詐騙過程。」張軍說。最新的詐騙手法之一是開設大陸司法機關的「山寨網站」,根據受害人提供的身份資訊和照片製成「通緝令」掛在網上,把鏈結發給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是不會上網的中老年人,就通過傳真發送「通緝令」,讓受害人在又驚又怕中信以為真、落入圈套。
2009年4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加大了對電信詐騙的聯合打擊力度,詐騙集團繼而向東南亞、非洲、大洋洲等國家轉移,一些集團還向俄羅斯遠東地區轉移,實施跨境電信詐騙。
每年百億元被騙走
近年來電信詐騙犯罪愈演愈烈,發案數量年均增長20%至30%。其中,以台灣犯嫌為首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在東南亞、非洲、大洋洲等國家設立詐騙窩點,招募話務人員,冒充大陸公檢法機關向大陸群眾瘋狂實施電信詐騙,危害十分嚴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據統計,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實施的詐騙案損失占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50%以上,千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例如,2015年12月29日,貴州都勻經濟開發區建設局出納楊某被台灣電信詐騙集團騙走1.17億元人民幣。
2011年以來,兩岸警方聯手赴印尼、柬埔寨、菲律賓等國,先後組織多次跨國跨兩岸同步抓捕行動,抓獲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7700餘名,其中台灣犯罪嫌疑人4600餘名。
然而,由於台灣法律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較輕,證據認定標準與大陸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很多嫌犯或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判處刑罰的不到10%。2013年8月,北京公安機關在柬埔寨抓獲並移交給台灣警方處理的詐騙嫌犯林明浩、梁家弼、吳漢傑等21名集團頭目,2015年又出現在印尼、柬埔寨、澳大利亞等國開設詐騙窩點,招兵買馬、繼續作案。
統計顯示,每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捲到台灣,大陸公安機關雖採取各種措施追贓,但至今僅從台灣追繳回20.7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