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第38期】 誰A了你的加班費?

十年十念

                             (網路圖片)

        女人節放假、清明節放假、勞動節放假、十一放假……無論哪個假總有人在抱怨,痛苦的事情是人家放假自己加班,更痛苦的是加班還是無償地!節假日發加班費,大陸勞動部門早有規定。但是,每當節後總有不少人發現,加班費只是個「美麗的傳說」。

近八成員工經常加班
        「我在酒店做大堂經理,甭說是國慶、春節這樣的法定假日,幹我們這行雙休日都是最忙的時候,我已經這樣工作三年了,早習慣了這樣沒有加班費的加班生活。」在北京某酒店工作的網友小劉向我們訴苦。
        「我在加班,去不了!」是幾乎所有上班族無法參加親朋好友聚會時,最給力的托詞。企業要求員工加班無非幾種情況:有工作任務需要在限期內完成,如在北京某報社工作的李小姐,每到報紙出版前的一天都要在公司加班,最晚時加班到深夜12點鐘,而因為報紙出版日期的固定性,清明節、中秋節等法定假日李小姐也會因此加班。
        李小姐反應,自己也沒有拿到過任何加班費,最多有加班晚餐,趕上不忙時能調休一下,加班費就省省吧!如果不要加班費,平時請假不扣錢就阿彌陀佛了。像一些IT、建築等行業,因為工作需要,員工加班的情況時有發生,不給加班費的情況更是數不勝數。當然,還有些民營老闆就想壓榨員工的勞動成果,以各種理由讓員工加班。
        調查顯示,大陸近八成的上班族都有過無償加班的遭遇,其中六成以上的調查人表示肯定領不到加班費,有三成人表示能領到加班費,但節假日的加班費肯定不會是勞動法規定的三倍,只有4%的人稱自己能領到三倍工資的加班費。
九成以上調查者敢怒不敢言
        在新浪網的一份調查中顯示,百分百的調查者都遭遇過被苛扣加班費,但九成以上的人都選擇了忍氣吞聲。被調查者紛紛表示,向老闆要加班費這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如同讓老鼠把鈴鐺掛在貓的脖子上一樣。老闆所以敢不給員工加班費,就是因為他對員工的前途命運有直接的影響,員工索要加班費得罪了老闆,輕則是晉升路上從此困難重重,重則要因此被老闆掃地出門,在老闆看來,他不缺任何一個員工,找工作的人到處都是。正因如此,大多數人在面對無償加班時都選擇了沉默,與其因此得罪老闆,不如平時積極表現早日加薪、升職更實惠,開罪老闆只能得不償失。
        節日加班費就像燙手的山芋,要加班費還是要保飯碗,成為擺在上班族面前的兩難問題。害怕丟工作,不敢較真,成為節日加班族的無奈選擇,怎樣能保住飯碗又不無償勞動更是上班族關注的話題。
索要加班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讓企業員工單槍匹馬向企業索要加班費只會頭破血流,大陸政府的有關部門應該出面,將加班費發放問題納入對企事業單位的考核中。同時,勞動監察部門也應該嚴查企事業單位發放加班費的情況,對那些拒不向員工支付加班費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處以罰款。此外,企業的工會也應主動擔負起替職工維權的職責,維護職工的利益。
        加班費不應該成為美麗的傳說,作為上班族,在索要加班費時首先應保留可以證明自己節假日期間加班的證據。為了防止企業對個人打擊報復,員工可以團結起來,法不責眾,老闆到時也不會矛頭針對一個人了。最為重要的是,企業在節假日期間要求員工無償加班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員工不要害怕丟了工作,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每個勞動者都有這樣的法律意識,加班費才能由夢想變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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