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期】大陸法院五年來辦理近4萬件涉台司法互助案件

【新華社】第三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25日在重慶舉行,司法互助成為兩岸法律界人士討論的熱點話題。

統計顯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5年來,大陸人民法院共辦理各類涉台司法互助案件38166件。司法互助成為消除限制兩岸交流合作藩籬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它以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維護共同權益為紐帶,聚同化異,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走向深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郃中林說,38166件涉台司法互助案件中,送達文書36895件、調查取證986件、罪贓移交4件、裁判認可281件。

每年台灣方面請求案件量在6000-7000件之間,相對較高。而大陸法院請求案件的總數雖然相對較少,但增長勢頭迅猛。2013年大陸法院請求台方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案件數量超過前三年半的總和,且當年大陸法院請求調查取證數量首次超過了台方請求量。

近年來,電信詐騙成為危害兩岸居民最嚴重的犯罪領域之一。大陸國台辦主任助理龍明彪說,正是利用共同打擊犯罪的司法互助機制,兩岸偵破電信詐騙案件上萬起,抓獲嫌疑人5700餘人,有效地維護了兩岸同胞的切身利益。

隨著法制合作探索的深入,兩岸司法互助業務內容日益豐富。大陸人民法院辦理的涉台調查取證司法互助案件,已經涉及所有證據形式和取證方式,還出現了法律查明和遠程視訊詢問證人等取證方式。

兩岸在罪贓移交方面近期也取得了實質性進展,人民法院已成功辦結兩起向台灣居民被害人返還財產的罪贓移交案件,共向18名台灣居民被害人返還財產約合新台幣1157萬餘元。

郃中林同時表示,兩岸司法互助是一項新生事物,具體操作中在辦理效率、民事裁判既判力和罪犯移管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難點。

兩岸法院和法官普遍反映,兩岸間送達和取證司法互助程序耗時仍然較長,希望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在民事裁判認可與執行問題上,與大陸法院全面認可和執行台灣裁判有所不同,台灣方面尚未明確認可大陸民事裁判的既判力,也未將大陸法院的調解書和支付令納入認可範圍。

此外,罪犯移管問題也成為兩岸法學專家和法律界人士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據了解,目前台方已經出台專門規定,大陸方面也實際向台灣移管了13名年老或病重的台灣服刑人員,但目前尚難以開展雙向機制化的罪犯移管。(記者/陳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