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期】兩岸經合會第六次例會定於8月5日在北京舉行

【新華社】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表示,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十一條規定,經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商定,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定於8月5日在北京舉行第六次例會。

經合會大陸方面召集人、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和首席代表、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將率大陸方面經合會代表出席例會。

本次經合會例會將回顧框架協議生效以來的執行情況,包括框架協議早期收獲計劃實施情況,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及海關合作六個工作小組工作進展,討論後續協議的商談進程。同時,雙方將就進一步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有關議題交換意見,對下一階段工作做出安排。(記者 ∕ 查文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