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亟待解決
深圳計畫明年設立「棄嬰安全島」,近日在中國大陸引發熱議。棄嬰是個全球性的社會問題,世界多國已採取相應措施救助棄嬰。為了給棄嬰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俄羅斯兩年前開始試點使用類似「棄嬰安全島」的「嬰兒箱」。兩年多來,設置「嬰兒箱」的城市已增至十幾個,在一些設置「嬰兒箱」的地區,棄嬰數量出現下降。不過,「嬰兒箱」目前仍在俄羅斯現行法律外運行,亟須提出相關法律對其加以規範。
在俄羅斯,「嬰兒箱」通常設在醫療機構。這種「嬰兒箱」外側有一個設在室外的小門,拉開小門後可以將嬰兒放進箱子裡。遺棄者有30秒考慮時間,這期間可以將孩子抱回去。30秒之後,箱子的小門就會自動關上,無法再從外部打開。
箱子裡溫度恒定,裡面鋪有柔軟的床墊,床墊上裝有感應器。「嬰兒箱」內側與醫院的房間相通,一旦有嬰兒放入,就會觸發箱內的感應器,隨後發出信號和音樂,通知醫護人員前來取走嬰兒。
箱內還放著一個白色信封,裡邊有給棄嬰者的一封信,信裡有一個提供諮詢服務的電話號碼和相關說明。箱子附近張貼有對生活困難者提供援助的社會組織的聯繫方式。棄嬰者不必擔心受到監控,箱子附近沒有錄影裝置。
根據統計,俄羅斯每年被發現的棄嬰有數千名,不過棄嬰的實際數量遠高於此,因為部分家長會將嬰兒悄悄丟在雪地裡、樹林裡、大街上甚至垃圾箱裡。家長遺棄嬰兒有多種原因,包括不想承擔責任、經濟狀況不佳、嬰兒患有疾病和家庭問題等。
為了給棄嬰一個存活機會,俄南部克拉斯諾達爾邊疆區政府2011年11月設立了5個「嬰兒箱」,供無法撫養嬰兒的棄嬰者匿名放置新生兒。兩年多來,設立「嬰兒箱」的地區已經擴大至俄羅斯多地。
設立「嬰兒箱」後,俄羅斯出現相當多的反對聲音。反對者認為,這種做法可能間接導致棄嬰數量增加,將孩子扔在「嬰兒箱」裡會減輕棄嬰者的負罪感,縱容他們拋棄孩子的行為。不過支持者認為,僅靠法律規定和道德約束,無法完全杜絕棄嬰這種現象,而建立一個安全地帶讓棄嬰存活下來,是目前這種狀況下更合理的處置方式。
彼爾姆邊疆區多布良卡市地區中心醫院設有一個「嬰兒箱」。該醫院首席醫生馬卡羅夫對媒體說,「我們保護嬰兒的權利,嬰兒有權利生存下來,這是最重要的」。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社會組織「搖籃」,致力於籌集善款購買「嬰兒箱」,該組織葉卡捷琳堡分部執行董事伯里斯對媒體說:「我們被告知,衛生部門擔心這項舉動會導致更多嬰兒被遺棄。不過無論如何,孩子被丟棄總比死掉強。」
克拉斯諾達爾邊疆區設立「嬰兒箱」兩年多來,已收到多名嬰兒,其中一些是完全健康的。這些嬰兒被檢查和救治後,會被送往兒童看護中心,並被好心人收養。彼爾姆邊疆區前年開始設立「嬰兒箱」,此後當地遺棄嬰兒數量下降了70%。
目前來看,俄羅斯「嬰兒箱」運行的最大障礙是法律問題,俄羅斯尚未有跟「嬰兒箱」有關的法律規範,對於這類棄嬰的監護權如何移交,家長可在多長時間內反悔,並沒有明確規定。
目前各地默認的方式是:把嬰兒放置於「嬰兒箱」裡的家長可在6個月內反悔,在經過DNA鑒定並確認後,可以取回孩子,不需負擔任何法律責任;6個月後,嬰兒被視為棄兒,監護權移交給孤兒院等社會機構。不過上述做法並沒有得到法律明文許可。
另外,俄羅斯刑法規定,隨意遺棄嬰兒將會面臨「謀殺嬰兒罪」和「置嬰兒於危險罪」的刑事訴訟。嚴格來說,即使將嬰兒放置在「嬰兒箱」裡也屬違法行為,需受到制裁。不過俄羅斯目前的操作方式是,將嬰兒放在「嬰兒箱」裡的棄嬰者並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醫院收到嬰兒後會同時通知警方,如果嬰兒不是被人為殺害的,又不是被綁架的,警方將不會追查棄嬰者。
今年1月,一項跟「嬰兒箱」有關的法律草案提交給俄國家杜馬(下議院)審議,法案允許棄嬰者將6個月以下嬰兒留在「嬰兒箱」裡,棄嬰者可被豁免刑事責任。不過,國家杜馬否決了這一法案,認為它與現行刑法相衝突,而且涉及嬰兒監護權轉移條件等部分條款不明確。目前,這項法案正在重新修改,俄法律界人士呼籲儘快制訂相關法律以規範「嬰兒箱」運行。(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