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 北京】國務院台辦10月16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范麗青表示,台灣方面人士參加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應根據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的規定處理。兩岸領導人會面是兩岸中國人自己的事,不需要借助國際會議場合。據了解,范麗青是在回應台灣媒體提出,可由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參加將在北京召開的亞太經合組織年會,藉以實現兩岸領導人會面的說法時,作出上述的表示。
新華社記者問,最近台灣方面表示,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台灣方面兩岸事務主管機構負責人王郁琦首次會面並互稱「官銜」,是兩岸「治權互不否認」的具體實踐。請問發言人對此作何評論?這一做法是否適用於兩岸其他部門的往來?如果未來雙方的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建立常態化的溝通聯繫機制,海協、海基兩會的功能會否作相應調整?
范麗青回答說,張志軍主任在參加習總書記會見蕭萬長先生一行後,同台灣方面兩岸事務主管機構負責人見面寒暄,就發展兩岸關係的一些問題交換看法,這是為了增進雙方了解,更有效處理兩岸事務,更有利於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寒暄的意義在此,不必作其他方面解讀。她指出,這是雙方的兩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之間的接觸,而不是其他。雙方處理兩岸事務主管部門之間的聯繫溝通,不改變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制度化協商及簽署協議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