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期】台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通過,不涉負面清單的台商投資將無須審批

採訪∕齊湘輝、查文曄、劉歡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9月14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應詢表示,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已審議通過,將為台灣投資者創造更加公平、穩定、透明的法律環境。對台胞在大陸投資,開放度將更高,准入領域將更廣,不涉負面清單的台商投資將無須審批。

馬曉光介紹說,9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本次修法是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規定的期限和要求進行的專題修改。根據有關規定,對負面清單以外的台資企業設立變更審批事項改為備案管理,也就是說對台資企業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這將為台灣投資者創造更加公平、穩定、透明的法律環境。

馬曉光還應詢介紹了國台辦和貿促會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動台資企業利用仲裁方式解決經貿爭議的通知》的情況。他表示,這是兩部門貫徹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精神,運用法治方式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依法保護台灣同胞權益的重要舉措。